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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撕撕,中国电影的兜裆布都被扯开了

徐元 枪稿 2019-04-07


口碑票房双双决堤的《英雄本色2018》,在戏外反倒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愤怒的甲方,把种种本该遮掩的行业秘辛公之于众,就像那个指摘皇帝没穿衣服的孩子,也撕开了中国电影的遮羞布。



兜裆布都扯开啦


文|徐元


作者简介:曾供职多家电影媒体,做过记者、编辑、主编。



01


导演丁晟很傻很天真地一次追问,把中国电影圈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游戏规则和潜规则,通通晾晒到了台面上。


尤其这句“一千万票补”的大实话,更是结结实实打脸了这个行业的道貌岸然,以及,有关部门的色厉内荏。


不过,就和《后来的我们》的大面积退票风波一样,丁晟的发难,很快也就退了潮。而就当我们都认为这一次的光线/猫眼危机,大约已经沉没/沉默的时候,《英》的主出品方北京文化出手了。



5月23日,借着丁晟的微博,一封公对公、甲方对乙方的公函亮相,透露的信息很清晰,这一次真要撕破脸皮了。


还真暗合了“英雄本色”的故事线:昔日兄弟反目成仇,而且,那个失意的人“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而是“要等一个机会”,“争一口气”。


02


通过这封公函,我们得以窥见一部国产电影的“宣发”实况:


发布会、首映礼、路演见面会等实打实的现场活动是必需的,可是,所费却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高,按照光线方面提供的数据,《英》片的这笔费用是近190万。不过,为了把这些线下的信息传播到线上,媒体费、“车马费”就高达46万了。


换言之,后者相较于前者,占比达到了25%。


公函太长,直接看我们做的宣发信息表吧


而什么是“媒体车马费”呢?就是请记者来参与、来报道,需要送上一份红包,名为是舟车劳顿的补偿,实际就是“有偿新闻”。可真正的新闻,只会让媒体心甘情愿地闻风而动。


在明面上讲,收取“车马费”,在任何新闻媒体单位的从业守则里,都是严厉禁止的,因其本质是权力寻租、是商业贿赂,甚至,情节严重者也有被法律惩处的案例。所以,“车马”从来也只是媒体界暗流涌动的潜规则,从来没人去说破,而真要是开列了正式媒体的车马费明细,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恐怕有的忙了。


03


46万,只是有偿新闻的冰山一角。


北京文化公函里的第二条,提到了《英》支付了“新媒体渠道费用共计列支的1,531,800元”。而这153万里,当然有一部分是实打实的广告,可基于我们熟知的新媒体状况,主要的形态当然是各种软文、合作稿,它们都很暧昧,既是广告又不是广告,反正不仅《广告法》无法管理和约束,工商税务部门也难以置喙。


而最核心的是,无论它们“是”什么,总之,都不是真正的新闻报道或文艺评论。


这再次揭示了一种特别闹心的真相:我们的电影不是真电影,我们的票房不是真票房,我们的新闻不是真新闻,我们的评论不是真评论。


04


百万级别的潜规则也还是小意思。更耐人寻味的是那1000万的票补费用。


所谓“票补”,早年间是几大在线购票平台大打价格战时的策略,放出1元、6元、9.9元及19.9元等低价票。可是,在电影片方和院线而言,这样的价格都不是真实的结算价格。


电影票才8.8的那些年……


因为,在我国,每部影片都有发行“最低限价”,根据影片和影院所在的城市级别,大略分为20-35元不等(另一个有趣的地方是,国产片一般都高于进口片)。院线管理公司、影院、片方、电影专资等各方参与的票房分账时,则是根据实际售卖价格来结算,但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也就是说,低价票价格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差额,就需要由购票平台或其他相关方来承担。


后来,这种操作手法被片商移植,成为自己的宣发新招数。好处有几方面,其一是向影院纳贡,进而保障及推高影片的排映比率;其二是并非完全有去无回,毕竟按照分账比例,还是有一部分最终会回流;其三是高票房能够形成主动或被动的媒体内容,于是刺激消费(进而再刺激影院)。


在“票补”这个词兴起之前,行业内也把这种行为称之为“买票房”。


近些年随着社交媒体的壮大,各种“幽灵场”故事屡见不鲜。如果说低价票还真的在一定程度上惠及到了普通观众,那么“幽灵场”彻底就是监守自盗的造假了。只有账目报表上的资金流动,而没有任何真实实际的行为,如果涉事主体是那类集出品、发行、放映为一体的垂直垄断型企业,自己的影片自己发行,再在自己的影院放映,那么,八块多钱(缴纳专资和税金)就能制造出百元的票房数字,你说,何乐而不为呢?


传说中凌晨还满座的幽灵场


“买票房”当然是商业欺诈、财务造假,其危害不言而喻。


而换上了“票补”马甲之后,似乎这一潜规则有了洗白的迹象。可是,溯本清源,即便是补贴到了消费者,也难逃价格垄断和倾销之嫌,仍旧是不公平、不透明、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绝对属于“非市场”行径——而且,不言而喻,今天的“幽灵场”并没有减少,还不就是“票补”在显神通?


也因此,近年来电影行业和主管部门抨击及讨伐票补的声音始终不绝于耳。可是,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英雄本色2018》这样名导、明星、大公司出品、大公司发行的中大型影片,不还是如此大规模地执行着“票补”?


这一次,甲方急了眼,明晃晃公开了自己的小动作,难免让人可叹又可笑。


05


这份公函里,还提到了若干重复记账的嫌疑,比如,光线设计的三款“新媒体海报”,北京文化就质疑“己支付过新媒体物料费,为何重复列支该笔费用?”又如,“票务补贴、院线抢票以及电子券的费用是有重叠的”。


此外,还有一种情形类似的问题,即“物料制作费用普遍偏高”,北京文化指出,“预告片制作费的市场均价为60,000-130,000元一支,而光线制作的预告片列支的金额为200,000元一支”。换言之,作为乙方的光线,服务溢价了1.5-3倍。


忧郁的蒂姆·波顿和混乱的《蝙蝠侠》


这类状况,当然并非是电影行业独有,公关文宣等相关行当,并不鲜见。而且,具体就电影业而言,这种情况甚至是“国际惯例”:1990年代,《蝙蝠侠》(蒂姆·波顿版)全球票房达数亿美元,可几位制片人却分不到票房分账,因而怒告华纳兄弟公司,经法庭文件披露,公众才恍然,原来美国的大制片厂,账目是如此混乱又重复,而且各种价码都远超市场价,更擅长左手卖右手,生生开列出各种成本开销,林林总总能让一部看起来赚得盘满钵满的影片最终“亏损”,于是其他利益相关方就无法染指。


06


这些行业陋习,因循已久(大体游走在合法不合理的边缘),大多数时候利益各方也都相安无事。


而《英雄本色2018》是号称投资上亿(想来理应包括了这3700万的宣发成本)的动作片,再按照1000万的票补规模,即便全是补贴9.9元、19.9元特价票,也应当已经产生了1500万-3000万的票房(本片的最低限价以30元为主),可该片最终票房才6200万(总人次约200万)——片方所得分账,3000万不到,的确称得上惨烈。


《英雄本色2018》发行通知


光线是国内发行业龙头,收购了猫眼之后,更是如虎添翼,《英》等影片选择光线代理发行,当然看重的是其实力。然而,成绩如此低迷,丁晟和他的老板们,难免也就起了店大欺客、敷衍塞责的疑心。


很难说光线究竟有没有特定的针对该片的贪墨行径,然而,无疑,基于这个行业的种种陈规陋习,绝大多数企业或影片都很难经得起真正严苛的财务审计核验。


特别是,其间的种种“流程”、“环节”,全都搭建在暧昧的灰色地带、游走在法律及职业道德的外围,根本没法透明阳光,很难不是一本糊涂账。


这场嘴仗比《英雄本色2018》的枪战还精彩


而这一场豁开了的嘴仗,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了本民族对于歪门邪道、剑走偏锋的巨大热忱,那些曾经潜伏于水面之下的游戏规则,通通都是七伤拳,既伤了品质、又丢了体面、还坏了规矩,可是,虽然伤人又伤己,但局中人仍然不亦乐乎,仍然击鼓传花,仍然饮鸩止渴。


而且,又何止是“中国电影”如此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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