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做陪审员 之 结案(最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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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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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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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shou
手
ji
记
陪审员手记之
结案
作者:小阳郡主 小编:伊美人
长考第四天的早晨,法官接见了焦头烂额的我们。
我知道在长考间,有时候火药味很浓, 很高兴见到你们12个人每天齐齐地出现表情还都很阳光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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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哪里知道大家在房间里已经都开始不耐烦,并且纷纷放下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的狠话。
讨论来讨论去, 其实我觉得整个案子的关键就是看你相不相信苦主。
如果相信,就是全部有罪, 不相信最多勉强最后一条轻罪。
可事情并不是那么非黑即白。我方的中坚力量,卡车司机大叔说了:我少开一天车就少拿张支票回家啊,我闺女在旧金山读艺术, 我一天不干活她就一天没有学费交。她是世界上对我来说最最珍贵的东西, 坦率地说,比这个家伙是否有罪重要得多。我愿意妥协。
我和人民教师也在私下里议论了,其实四项重罪里只要能判两项就算对他起到惩戒作用,够意思了。
所以,虽然法官之前说了,达不成一致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要妥协,不要扔硬币决定。回到了对第一项重罪以致命性武器进行人身伤害(Criminal Assault with deadly weapon)表决的时候,我们四个有罪派一齐妥协, 被告持刀袭击苦主那条重罪算是达成了一致判决:无罪。
骑墙派里发出一声喝彩:我今天早上的教堂真没白去。
再往后的那条以致命性武器进行胁迫(Criminal Threat with deadly weapon)我们又商量掉几个钟点。
案件以外的花絮
午饭吃饱喝足聊大天的时间,感慨做陪审员之艰辛。我放狗查了下了下鼎鼎大名的,被控杀害自己两岁女儿的Casey Anthony 案件,那12个陪审员做出那个让全美国人民不忿的无罪判决居然只用了区区11个小时!
全场哗然, 都不知道是夸自己太较真了,还是鄙视那帮人太草率。
接着有位大叔提到昨天我们隔壁法庭开庭,来了好多记者。听说是审理那个被解雇以后杀了三个主管的案子,吴京华啊!在当地华人中人尽皆知的杀人案,这些老外大概也就 3-4 个人隐约听说过。这个案子要是挑上我做陪审员,那我还不得天天兴奋得象打了鸡血一样啊?
顺手又放狗查了一把(是的,手机是可以带进去的,就是不能查关于本案的信息,连陪审员须知里看见不认识的词都不能查)。这位曾经的工程师花了纳税人大把的银子,关他起诉他开庭审他,连累 12 个人纠结上好几个月也就罢了,他提出的辩护居然是因神智不健全而无罪(Not guilty for the reason of insanity),他何疯之有呢?
说是在文革期间戴高帽游行受了刺激,一听说被解雇就被刺激得激发起被虐待的回忆,就疯了。
我念完这段,大声说:“ 这个也太扯了!”
对面的顽固大哥直直地看着我问:“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一个中国同事告诉我说文革里面的人和事都很可怕的。”
我直视着他那双怀疑一切的眼睛,字正腔圆地回答:“因为2008年案发时他 47 岁,文革开始的时候他才五岁,没赶上被迫害!”
大哥点点头,“那倒可能,我那个同事已经 80 岁了。”
真没想到,本人飘洋过海来到美国,会有一天在美国法庭的陪审员长考间,向一众美国陪审员们替天朝洗清不白之冤。
再后来我就犯困、查信、刷微博,任由那几个骑墙派精神抖擞地对着陪审员须知宝典好一番咬文嚼字。最后大家终于达成共识, 指控二有两部分:
1. 要证明被告的确威胁了苦主,口头的也算,而且是有这个意图的
2. 如果以上成立,要证明是不是用刀比着说的
第一部分投票结果11:1,老师对着那顽冥不化的大哥开炮了:“这样下去不成啊,我方都妥协了,也该轮到你妥协了。”
大哥真真是牛人啊,能够顶住 11 个人的压力面不改色心不跳,缩在墙角嘟囔着:“我已经妥协两次了,那两条轻罪我不都妥协成有罪了吗?”
也就是在这个时刻,所有的人都意识到,再一起被关个10天半个月我们也不可能达成共识的了。
长考了四天的结果就是不能做出决定(Hung Jury), 12个人垂头丧气回到了法庭落座的时候,都不知道会怎么样。我还以为那一条重罪无罪判决和两条轻罪有罪判决也一起不作数了呢。
结果,法官居然让我们的队长把判决书交了上去,还让法庭职员宣读了。
第一项重罪队长居然还把无罪判决填成了有罪。我愿意相信她潜意识里也觉得这就是一个罪有应得之人吧,那一刻我真的有冲动举手说:
“我反悔了,我不知道这就是最后判决,我要改成有罪!”
看看那位不知道是大喜过望,还是先悲后喜,还是大失所望正在抹眼泪的被告,想想自己的身家性命, 还是闭了嘴。
法官再次发自肺腑地对我们表示感谢,重申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认真和有钻研精神和勤奋的陪审团,你们现在可以随便向任何人谈论这个案子了,这也包括和双方律师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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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法庭门口,12 个刚刚才卸任,一副 “ 这个鬼地方我一分钟也不想多呆了 ” 模样的陪审员们,把俩律师围住,呱唧呱唧地描述我们达成这个奇怪判决的心路历程:
“这就是我们 $15 一天的人对法律的理解程度了。”
“除非以后法庭审理有录像可以反复回放,我再也不做陪审员了。”
DA 很惊诧:
“怎么会第一条无罪后面就全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呢?难道不应该是全有罪或者全无罪?”
“什么?你们连那个违反禁止令的轻罪都费了牛劲才达成有罪判决?”
辩护律师很可气地确认了我们的疑问:
“对啊,我一直没有提出任何证人或者对细节的否认,就是想达到现在这个效果。”
然后连他都真挚地表示:“法官刚才不是客气,你们真的太勤奋太努力了!”
我们就像一群刚拿了一手很奇怪的牌打了一圈很匪夷所思的拖拉机的牌友们一样,细细碎碎地复起盘来, 我很确定地看见了很多个飘向顽固大哥的白眼。
散伙时,大家还好生地告了别, 顽固大哥向我们潇洒挥挥手:“再见!大家都没啥好生气的啊。"
走出五步之后,人民教师恼恨地跟我说:“什么啊!没有才怪!”
回家路上听着中文电台,股市房市利息教育保健养身移民,回到家里吃完晚饭,坐在钢琴边,闺女在弹着巴赫,我的世界和那个世界真的只有20分钟的车程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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