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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一次,江苏部署省级节水型载体复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的战略部署,践行国家节水行动,纵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3月11日,江苏部署对2019年公布的省级节水型载体开展5年一复核工作。
一是明确对象抓落实。按照“对各类省级节水型载体每5年开展一次定期复核”的相关规定要求,确定本次复核的对象为2019年由省水利厅联合有关部门新建或者复核公布的省级节水型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居民小区(社区)、教育基地等,数量高达1093家,其中部分单位已开展第四轮复核。
二是强化标准抓落实。注重新质生产力赋能节水,按照国家、省级最新的节水科技发展和用水定额要求,对企业、教育基地等标准进行及时修订,并明确各类载体复核适用标准,确保省级节水载体质效并重。
三是规范程序抓落实。复核工作采取委托各设区市水利(务)局负责复核和省级直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明确省级和各市县(市、区)的任务分工以及现场抽查复核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四是注重成效抓落实。复核结束后,省级将对合格的载体,从节水制度完备、用水效率高、推广应用性强等方面,优中选优,提炼创建主要做法和经验,在全省同类用水户中加以推广,形成以点到面的辐射效果。
来源 | 江苏省水利厅
编辑 | 王盛楠
校对 | 闫笑梅
审核 | 车小磊
监制 | 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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