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影响大生态,合法非法的该拆都要拆!
作为一个一心推动河流生态保护的环保行动者,2018年,我真的有点开心。
这一年,可以算作中国河流生态保护的开端之年。
生态流量,河流生态保护,这些概念一次又一次被官方文件提及,相关行动也开始部署。
关注河流保护7年了,7年来,我最在意的不是河流的水质怎么样,不是水环境是否宜人,而是一条河流有没有生命,为何没有生命,怎么样才能更有生命!
过去几年,国家层面对河流生态的考量微乎其微,所以打着生态保护旗号的伪生态工程到处都是:比黑臭河更可怕的是骗人骗钱的伪生态工程。
我们一直勇敢的揭露这一切,虽然遭遇到无数的质疑和反扑,可跟河流生态相比,又算的了什么了?
2015年底,我们开始关注小水电。实际的调研发现,小水电对生态的破坏几乎是毁灭性的。小水电不仅阻断了河流,而且其引水式的发电方式直接导致河流断流。小水电几乎遍布全国所有山区,对生态的破坏是普遍的,更可怕的是,没有人意识到这是不对的。
印象中,我们应当是最早站出来对小水电破坏生态的行为说不的。我们先后在重庆,四川的横断山区,广东等地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对小水电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了大量的揭露,并呼吁落实生态流量。
我们如此微弱的反对声音,却招来了水电利益集团的诬陷,对方在报纸上发文,称小水电是不是生态祸害,称志愿者是别有用心。可见对方心虚到什么程度。小水电不仅是生态祸害,还是濒危物种头号杀手
2017年初的祁连山事件,在我看来,是国家对小水电态度的转变标志。从甘肃到四川,不仅开始全面落实生态流量,四川还启动了保护内水电站拆除。中央环保督察组则严肃的指出了四川小水电开发过度,并责令整改。
四川政府还宣布,将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纳入各地年度目标考核。
这在之前,根本无法想象。
2018年,更多利好消息开始传来。
先是水利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多个部门,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小水电大清查。
2018年6月初,生态环境部宣布暂停受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的环评。
2018年6月19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第一条就提到小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报告指出,截止2017年底,10个省累计建成小水电2.41万座,最小间隔仅100米,开发强度较大。
报告披露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数字:
报告指出了小水电对生态破坏的事实,也指出大量的小水电其实都具备合法的手续。
其实,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非法的肯定要拆除。
那合法的呢?
当然也要拆除一部分?
为什么呢?
曾经水电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在为小水电洗白的时候,喜欢说开发度这个问题。他们觉得国外的小水电开发程度普遍很高,而中国普遍很低。
我相信他们故意忽略了一个概念,在所有有条件建设小水电的河流上建设小水电和在生态环境可以接受的河段建设小水电,完全是两回事。
前者叫断子绝孙的发展,后者叫可持续发展。我相信国外选择的是后者,不然为何水电利益喉舌口中的开发远远不足,审计报告里却说严重开发过度。
狠狠的打脸。河流是属于自然和所有的人,再也不能任眼里只有钞票的利益集团摆布了。
既然备受关注的长江生态保护中出现了如此严重的问题,小水电影响了大生态,下一步怎么做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在我这个永远站在河流生态角度考虑问题的环保行动者看来,非法的都要拆除,合法的也要拆除一部分。
至于哪些该立刻拆,哪些该以后拆,只要真的为生态考虑,这并非难事。
比如,小水电开发密集的河段肯定是要大量拆除的,对生态影响大的,也要拆除。最后保留的,肯定是那些对生态影响没那么大,或者目前社会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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