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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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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

人类学博士,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人类学学会副会长。


近些年来,学术界有关族群和民族研究出现了一些新的声音,部分体现了学者们对国家政治的关怀。当今世界的大部分国家是多民族国家( multinational or poly-ethnic country) ,多面临国内的种族、族群纷争。这就使人类学的民族研究也带有政治色彩,但是,民族研究中政治学倾向的归类未必有助于学术的繁荣。归类( categorization) 形成新的范畴( category) ,大量的范畴构成我们的认知系统,类别会对事情的认识继而所采取的行动产生强烈的影响,因而与范式联系在一起。按照库恩( Thomas Ku-hn) 的说法,一旦范式形成,就会对其他不符合范式的做法与课题有所排斥。在这个意义上,范式不啻为一种类别。因此,谈范式的转换,还不如说是谈避免形成某种范式。这里试就我国学界民族研究问题上的一些基本类别——在一定程度上已然成为某种范式——简要进行讨论。笔者认为,一些基本概念或者类别如果不从认识论的角度重新予以思考,相关的学术研究将难以避开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窠臼。这对于学术创新甚至现实政治关怀都没有好处。

1.从弗里德曼( Maurice Freedman) “宗族范式”谈起

“宗族范式”( the lineage paradigm) 是美国人类学家华琛( James Watson)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一篇有影响的文章中提出来的,指的是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两本宗族研究著作中提出的问题和方法论,它在人类学汉族社会研究领域( sinological anthropology) 成为一时之选——围绕着宗族问题——产生了大批的著作。华琛把这一现象称为宗族范式。范式的形成当然是现代科学程序中对积累的要求所致,但它却可能导致学界中人过多地把精力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而忽略甚至排斥其他可能更值得关注的问题。在库恩的眼里,构成范式的既定范畴最终会桎梏人们的创新、发现与发明。华琛写该文章的用意也在于希望人类学中国研究能有所突破,发现其他新的研究课题,否则学术永远无法进步。

那么,在当前我们的研究的领域里还有哪些范畴或者范式可能会影响到学术的发展? 民族研究在我国学界形成一定的规模自然与国家的少数民族政策有关。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民族识别之后,民族研究渐成气候。不仅如此,学术界也出现了民族形成以及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主流是什么的讨论。近几十年日益密集的国际、国内学术界的交流又带来了新的范式,这就是族群理论范式。在民族研究领域还有一个历久不衰的范式,我称之为“边疆范式”。该范式起于民国年间却延续至今,在这个领域里地位稳固,它所带来的问题却少有人考虑。人们早已不假思索地把边疆与民族并置,二者已然不可分割,如影随行。

2.族群范式

族群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课题与一些美国人类学家在东南亚国家进行研究有关。今天,我们之所以会将这一课题的缘起归功于一些英国人类学家在非洲的研究,主要原因是当代社会科学的规范性要求所致。社会科学最初由一些学者仿效自然科学的研究程序而来,要求在研究上得提及前人的贡献,尤其是在相关主题上其他人的贡献。对于学科的积累来说这当然很重要,但也就是恰恰在这一点上,导致了范式的形成。英国学者原先并没有用族群或者族群关系之类用语,而是用政治人类学上青睐的术语,如“部落主义”( tribalism) 之类。当时,曼彻斯特学派独领风骚。这一学派的学者完全秉承了拉德克里夫-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注重于社会关系。他们之所以关注到族群性问题与“二战”以后殖民地解体有关。早在战争开始之前,随着种植园和铜矿在非洲殖民地如赞比亚、罗德西亚这些地方的创办和开发,导致了大量分属不同本土政治单元( 部落) 的民众前来赚取硬通货。许多原先从未见过面的人开始有了接触。注意到这点很重要,因为在此之前的非洲社会,当地人多生活在“熟人社会”里,进入一个“陌生人社会”对他们来说是个挑战。在这样一个陌生人成堆的环境里,他们怎么能对从未见过面的人委以信任? 操同样的语言于是成为他们寻求同族人的坐标,这些人往往来自同一个部落,于是根据部落从属性来聚合成为了非洲民众在新的环境里建立自己新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方式。

随着美国学者研究族群性日益增加,学界出现了两种取向,即原生论( 或称根基论) 和情境论/工具论的另一种表示方式。前者以美国学者居多,后者则以英国学者和其他学科的学者居多。其原因在于,美国人类学家的中心关怀是文化,因此多有贴近被研究主体以洞察其内心世界的取向; 英国研究族群性问题的人类学家则从政治人类学脱胎而来,他们习惯于关怀人们的决策和社会行为过程,而且“社会”一直是这部分人论著中的关键词,实际上也是他们的核心关怀。这点,在注重社会关系的巴特( F.Barth) 的著名论文中表达得很明显。来自其他学科的学者,则由于所关心的对象常常扩大到跨区域或者整个国家的层面,因此,族群性对于这些学者来说,当然像是某种政治诉求的工具。其实,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反映的是研究者不同的取向与学术关怀。

族群性研究的上述两种取向在国内的相应研究领域内发展成为族群范式,所有的族群研究基本都围绕着这两种取向展开。同时,由于民族分类当中的民族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思考似乎都与这一范式存在着理论上的紧张,于是又有了试图厘清二者之间的同与异,或者何者在中国语境里更为适用的研究投入。鉴于民族识别之后的大量著述都想当然地将“民族”视为一种线性发展轨道上的整体性存在,因此,纠缠于民族和族群之内涵与外延,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范式,却也对原先的“民族范式”提出了挑战,因而在学术界具有积极意义。

3.边疆范式

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上述族群范式不太妨碍发现新课题,因为它们都只是局限在特定的理论讨论语境里。另一类范式则不一样,它们会极大地束缚人们的想象力和判断力,从而引导人们在思考方式上走向另外一个理论上或者实践意义上的死胡同,因为这类范式已然成为包括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在内的不少人考虑民族关系及其相关问题的出发点。这就是笔者所称的“边疆模式”。

“边疆范式”可以溯源到民国年间。民国诞生之后,建构民族国家成为政府工作的重心之一。民族国家建设的一件要事便是对于主权归属的强调与肯定,这在前现代国家里是阙如的。前现代国家——如帝国——从核心到边缘的漫长地带中,权力的光谱呈现为一种斑驳陆离的状况。国家权力随着版图向四周蔓延有着趋弱的状态。在版图内的许多区域,国家权力甚至无法顾及,处于一种不在场的状态。正是这种国家中央权力的不在场,使得帝制国家版图内在人口构成上和文化异质性上得以延续。因而,传统国家的统治者对于自己版图如何大概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帝国的边疆实际上是与邻近的其他政治单元共享之地,是一个谁都可以自由往来的区域空间。长城的存在证明了边疆的存在可以没有特定的主权归属。一旦游牧群体遇到年景不顺便可能侵入农业区域,长城就是为了遏制游牧部落入侵而建。所谓的“边塞”也是如此,它们并不是为主权而设,而是为了戍卫中心区域。现代国家就不同了。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说,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的一个差别,就是前者有的是边疆( frontier) ,后者有的是边界( border) 。在欧洲的历史上,民族国家形式在威斯特法尼亚条约缔结后被广泛接受。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建国的过程当中,都试图确定主权范围,都力求使国家的边界与文化或者民族( nation) 的边界重叠,杜赞奇( Prasenjit Duara) 很形象地指出,民族主义运动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将松软的社会边际夯实。由于对主权的关怀,“边疆”遂在民国年间成为重要语汇,见之于许多国家表述和民族建构论述当中。国民政府甚至有边政建设委员会这类机构,专门研究边疆治理。由于大量少数民族居住在称之为“边疆”的广袤区域内,对边疆的关怀自然也就与少数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于是,少数民族遂被称为“边民”———甚至那些生活在内地的少数民族民众也被叫“边民”。从发现于福建的解放初年的一些材料来看,“边民”在政府文件里泛指所有被认为非主流人群。畲民被叫做“边民”,生活在水面上的疍民也是“边民”。因此,在民国边政研究和其他涉及少数民族研究的论述中,“边疆”是因应“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文化政治议程,昭示的是民族国家的主权,生活其间者一概不分族裔地称为“边民”,似“有意地”忽视不同族群的存在,本质上是消解族群文化多样性。

边疆于是成为与“民族”并置的重要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二者几乎可以在认知上相互取代,人们一想起边疆,少数民族立刻进入脑际; 一想起少数民族,边疆就成为烘托的背景。此外,有边疆就有中心与边缘,两者的对峙于是可以通过边疆与内陆之间这种外围与中心的关系得以表达。边疆同时也象征着主权,这样就会影响到主流社会人士在考虑少数民族时多了一些想法。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大量的有关少数民族的知识被系统性地生产出来。这些知识产品在叙述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与历史多有关于边疆的描写与强调,而且社会历史调查的结果都对少数民族所谓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进行定位。于是,落后的社会经济形态,落后的文化以及其他相关描写往往与边疆的条件结合起来,更是加强了人们把少数民族与边疆、与落后相联系。这样的做法实际上给予少数民族一种另类刻板印象。由于边疆有主权的象征意涵,而主权对我国政府而言是重中之重,边疆也因之成为一个学术研究上的特殊类别。

如同因应国家治理之需而划分的民族类别,边疆也是一种封闭的类别。它仿佛是永远存在的。所以,中国的“边疆”与美国的“边疆”( frontier) 有着不同的命运。美国的边疆是为人迹罕至的与文明对垒的“蛮荒”之地,它随着文明的进程日渐缩小并最终消失,它不象征着主权。美国人类学家对美国边疆史无视北美印第安人的存在感到不满,提出了边疆也是“文化接触区域”( cultural contact zoon) 。随着欧洲和其他大洲的移民遍布了整个美国国土,尽管印第安文化在欧洲裔移民移动扩张的过程大为削弱,但对他们的敌视却也随着边疆的消失而消失。由于边疆在中国的语境里又象征着主权,当这样的象征植入人们的认知系统之后,产生的观念便会进一步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取向。例如,在政策制定时,决策者会更多地考虑到主权的因素,从而可能在民族地区的治理上会遇到一些难处。

4.讨论与结论

几十年来,边疆与民族( 严格而言是少数民族) 之并置并由此而生产的大量著述足见边疆范式之影响。虽然边疆范式在民族研究上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它也影响了人们的认知,而这样的认知会反过来影响人们的实践,如此认知影响下的实践,从长远的观点看,却未必总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上产生积极的后果。因此,对这样的范式应予反思,从它的限制中解套。今天有些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已然成为紧身衣,束缚了学术的思考,而视文化为有边界的整体,这么一种传统人类学文化观今天是否依然有效? 这已经成为问题。“边疆”就是这样一种紧身衣。

边疆作为一种类别与“民族”这样一种人口分类有何关系值得思考。我国政府由于国家制度建设的需要,于1953年开启了民族识别工作,由此对人口进行了分类。关于人口统计和分类的现代性意义,福柯( Michel Foucault) 、查特吉( Partha Chatterjee) 、安德森等人多有论述,并都将之视为现代政府治理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民族识别的目的是为了让各民族分享权力,以及推出相应的优惠政策,意味着在人口分类中有了如安德森所谓的“封闭的系列”( bound serialities) 。这一系列中的类别都是限制性的,而且本质上具有冲突性。这些类别造就了族群政治的工具,个体只能从属于一定的类别。因此,封闭系列里的类别虽然不少,但被它们遮蔽或者消解的多样性远超过类别的数目。由于封闭性系列的存在,任何个人只能是“1”或者“0”。这是从“法定身份”上而言的。换言之,如果这些分类与政府的决策有关,那么,各种资源配置原则上也是根据是否为“1”来进行。其实,在“1”之内还有多样性,还有差异,而忽视差异和碎片的“1”也是一种便于政府操作的简单化,而简单化所带来的复杂后果与纠结,正是斯科特( James Scott) 所力图揭示的。斯各特认为,为了方便治理,国家采取的做法往往是理性化和标准化,这实质上是一种简单化,它忽视了内部差异,要求一致性,从而导致问题频仍。国家机器无法成功地表现它所描绘的社会的真实活动,也无法了解这些民众的真实想法; 他们所表现的仅仅是官方观察家们感兴趣的一些来自这些社会的片断。

正如56个民族的构成无法真实地反映我国的族群与文化多样性,边疆的建构也可以在观念上遮蔽地方和族群多样性。边疆既然象征主权,对边疆聚居的少数民族民众就可能有所提防,这就不利于民众的互信,国家的政策就会摇摆于优惠与控制之间。而根据福柯的观点,现代国家的首要工作应是民生,即他所言之处理“人与物”( men and things) 之间的关系,主权不应是现代国家的首要关注。如果接受福柯的这一观点,我国政府在边疆地区的治理实践不是完全的治理,而是带有管控性质的治理。而对于学界而言,边疆范式的存在会导致学者在治学和研究上形成某种路径依赖。事实证明,这一范式导致了大量研究聚焦于强调“边疆”的重要性,国家主义的取向贯穿于字里行间。有些研究把“边疆”视为族群文化多样性的仓储,在话语间仿佛边缘与中心的对峙有助于多样性繁荣。总而言之,边疆已然成为紧身衣,束缚了学者的视野和思考。它与民族的56个类别一样,无视甚至排斥任何碎片性的非整体性存在,给我们带来一种狭隘的,对学术和政府治理无所帮助的视角与思维方式。民族研究范式的转换亟待摆脱这样的学术范式。

【注】 本文经作者授权,文章刊登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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