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时空】熊坤新 | 从国际视野看民族问题对“一带一路”的挑战
其他
【新朋友】点击上方“边疆时空”关注我们
【老朋友】点击右上角“...”,分享精彩文章给朋友们
范可
人类学博士,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人类学学会副会长。
摘要:民族与边疆作为与现代性有关的问题是从清末开始的。在民国年间,更由于政府的民族国家建设以及对主权的关怀,边疆与民族开始互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边政建设”的思路,但力图以一种民族区域自治的方式取而代之。在这一过程中,主权与民族继续成为关注焦点,但是通过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党和国家在治边的表述上和舆论上对边疆与民族有了特殊的表述,这些表述所达到的分类意义可以建立起一种不同的看待问题的方式。本文希望通过梳理这一历史过程来增进一种新的边疆认识,改变对待边疆的常规看法,更多地将边疆视为多元互动的场域。
关键词:边疆 民族 互构 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学界曾多次就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开过学术研讨会,涉及“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历史上的疆域与国家”“民族战争与民族英雄”等。在20世纪50年代,由于民族识别时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作为指导性的参考,引起了一些讨论。在这些讨论中,有学者提出质疑:如果按斯大林的标准,那么汉族是不是一个民族?又有学者根据线性发展的唯物史观,就民族共同体进行区分。他们按照斯大林的定义,认为民族只能产生于资本主义上升阶段,在此阶段之前的人类族体只能是“部族”或“部落”。这一争论甚至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在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听了报告后指出:“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此后不久,范文澜发表了题为《试论中国自秦汉时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的论文。此文犹如某种信号,迅速地平复了关于汉是否民族的争议。
由于民族一词在中国已然约定俗成,人们通常不会质疑该词运用于任何规模的族群性群体是否合适的问题。因党和国家施行特定的社会政策的需要,学术界对这个词展开了讨论。这类讨论深化了对于人类社群的认识。也由于这一原因,学界有人关注起民族何时形成的问题。在笔者看来,当时的这些讨论完全脱离了民族这样一个词汇出现和产生的历史语境。这里所说的历史语境也包括了这样的事实,即这个词是外来的。众所周知,这个词是梁启超从日语里借用的。在日语里,民族指的是西文里的nation。由于汉字的特点,“民族”在中国社会迅速地被接受和运用。与当时国际政治气候相适应,虽然我国在清末民初时出现了中华民族的用法,但没有人试图把民族限制在nation的意义上。虽然孙中山、梁启超等人的讨论将民族限于nation,但在社会上人们已经未加思索地用这个词来指涉大量的非汉文化群体。到了抗战期间,有学者试图较为严格地把这个词限制在nation的意义上。比如顾颉刚先生当年就有《中华民族是一个》之文。此文引起极大争议。费孝通先生是人类学家,很自然地争辩说,中国并非只有一个民族,持有一种文化多元主义的立场。但是,显然,正如费孝通晚年提到过的那样,他当时并没有考虑到,“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提法是与当时中国所面临的侵略有关系的。换言之,其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入侵中国,中国人民需要建立统一的国家认同,团结御敌。而当年也由于这一原因,这场争论被傅斯年运用权力强行制止。当然,傅斯年并非否认中国的文化和民族多样性,但是他的留学背景使他觉得,在一个国家之内对此不宜提倡。今天看来,这种做法似乎是逆潮流而动。然而,考虑到他深谙的德意志思想统绪里那种延续自康德、赫尔德思想的文化或者族群边界必须与国家的政治边界重叠的族群民族主义(ethnic nationalism)理念,我们理应对他的专断表示理解。傅斯年实际上看得比较远,深知民族主义理念携带主权在民的意涵。他一定想到一旦这些理念在社会上扩散开来,对于一个国家社会的整合未必总是产生积极的后果。所以,从当年因“中华民族是一个”引起的争议看,实际上没人否认族群多元是中国现实,问题是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
“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命题本身即暗指了中国是一个族群多元的国家。族群多元的事实当然与理想的民族国家构想相互矛盾。所以,从中国走向现代国家或者民族国家之日起,“民族”就成了个问题(a problem)。有学者认为,民族本身不是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盖因人们将它当作问题。但是,如果考虑到在现代性的语境里,权利意识不断地在国家公民的脑海里提升,民族成为“问题”是迟早的事。换言之,在传统国家的条件下,任何族体都是一种“自在”的存在,而只有族体成员意识到自身为有别于他者的存在之时,族体才会成为费孝通所说的“自为”或者“自觉”的存在。这种情形只可能发生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后。历史上的一些统治者,如元朝统治集团和清王朝,看似理解版图内的族群多样性,但那是因为他们都是以少数统治多数,划清族别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地位。
那么,为什么说中国成为民族国家之日起,民族即成为问题?这里有着多种因素交汇,我们不能忽略其中的任何一种。第一,当然是民族国家形式和理念本身所带来的。按照当今民族国家的构成理念,学界普遍接受的意见是存在着两种形式:其一为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基础上形成的民族国家;其二为文化或者族群基础上形成的民族国家。前者以英国、法国、美国等拥有海外殖民地的宗主国和前殖民地国家,或者种族、族群多元的社会为代表。之所以称之为公民民族主义,简单而言,乃在于这些国家都是先有国家(state)后有民族。在理论上,美利坚民族,或者不列颠民族,或者法兰西民族,都无视民族成员的种族或者族群背景。成为这些国家公民的条件是认同这些国家的制度和基本价值。公民民族国家的出现早于拥戴族群民族主义的民族国家。族群民族主义的崛起正是因为上述国家成为强国之后的效应。
英、法、美之所以成为最早的现代国家(modem state),在于海外殖民地的开拓所带来的国内的经济发展。这一发展促使了社会从异质性的农业社会走向同质性的工业社会,所以民族主义的出现与工业化息息相关。海外殖民地开拓之后,宗主国对殖民地经常无暇他顾,而对殖民地的掠夺不断加强,这就引来了被殖民者的反叛,脱离宗主国。更重要的是,在南美殖民地,也因为印刷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不认识的人们彼此间产生同处一个共同体之感,这就是“想象的共同体”的由来。法兰西民族主义则是启蒙运动的后果。1789年的革命直接推动了法兰西走向民族建构(nation building)之路,纸媒与各种宣传同样起了重要作用。但在事实上,法国直到19世纪下半叶,国民尚缺乏统一的法兰西认同。统一的法兰西认同为公民所接受是铁路和全国中小学教育系统建立之后,拜教科书之赐的结果。
族群民族主义是德意志浪漫主义运动的结果。德语国家出现民族主义运动之前,欧陆的文化霸权为法国所执掌,上流社会无不以说法语为荣,法兰西的价值理念被视为具有普世性,经常用来表达在这些理念下产生的制度、精神和器物成就的词汇是文明(civilization)。而在康德看来,文明是外显的,文化是内在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法兰西声称的文明其实不过是法兰西文化的外显。但是,主要是赫尔德公开将文化这种内源性的财富视为民族的本源。他认为,人们聚族而居,说一种语言,共享一种文化,理应自己管理自己。因此,同样的人说同样的话,共享同样的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因此需要有自己的国家。这是要求族群边界与国家边界重叠的表述。这样的要求自然也见于公民民族主义,但是,他们的文化是现代国家出现之后才日渐普及开来的全民文化,或如盖尔纳所言的“高级文化”(high culture),识文断字是这种文化的基本要求。传统文化并无这样的要求,中世纪甚至近代的欧洲许多贵族都是文盲。
族群民族主义也在受到德意志思想强烈影响的北欧、中欧和东欧国家出现。19世纪下半叶,当年的帝国(如奥斯曼和奥匈帝国等)试图对版图内原先处于自治状态(间接统治)的地区(如巴尔干)直接统治时,民族主义运动开始勃兴。由此时起直至20世纪,全球各地的民族主义运动无不奉单一民族国家原则为圭臬。但在新兴的现代国家里,族群多样性之丰富远非欧洲的民族国家所能比。而民族国家的原则导致了人口占多数的族群主宰国家(民族主义运动多由这些族群的精英所发起),人口较少的族群往往被无视,或者干脆抹去他们的声音。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新兴民族国家内部出现了争夺话语权,要求分享权力和平等对待的问题。这就是格尔兹所说的族群性问题。因此,新兴国家之内的族群问题会给人以暗示,多民族的存在对于国家而言就是个问题。
第二,正如以上说明的那样,虽然强调文化与政治边界的重叠,但在事实上,单一的民族国家少之又少,绝大部分的国家都是多族群或者有着丰富文化多样性的国家,于是,所谓主体民族(majority)和少数民族(minority)的两分就出现了。国家在治理上就必须考虑如何对待的问题。因此,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无法在不了解主体民族的情况下理解少数民族现象。在人口上出现一个以上的类别必然要求政府在治理上更为精细和有效,以求平衡和公平。
第三,前文已经略有说明,民族国家理念本身有主权在民的意思。民族主义者无不以人民为口号表达他们的诉求,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都强调为的是自己的人民的权利和自由,都用一种亲属式的词语来表达民族成员之间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凡此种种。而且所有民族主义运动都给人以承诺,试图让民众相信,在自己的民族国家里,他们才能有真正的公民待遇。不管民族主义者是否真心如此,民族主义宣传的确会引起民众来关注自身的权益。就此意义而言,民族主义理念本身有助于推动公民社会成长。当然,并非民族主义运动必然带来这样的结果,因为政治家通常更关注的是民族主义的工具性和排外的一面。但是,民族主义运动所做的承诺及其宣传,都会给公民带来影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的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分离主义运动基本都出现在民族主义运动成为潮流、民族国家成为国际秩序基本单位之后的20世纪,直至今天。换言之,以上所言实为民族主义运动的反身性,它在推动民族国家崛起的同时,也为国家内部的其他民族树立了榜样。这是众多多民族民族国家(multinational nation-state or polyethnic nation-state)所面临的挑战。
第四,在追求建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由于强调文化或族群的边界与政治边界重叠,主权成为民族主义运动的中心关怀之一。这是与前现代国家很不一样的。在前现代的帝制国家或者其他政治单元,并没有主权观念,边界的设立完全是向现代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出现的现代国家主权的观念与实践,始见于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之后一些政治单元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把民族国家的滥觞归因于该和约是不正确的,但这个和约无疑确立了主权国家的观念。后续发生的民族主义运动与该和约的关系不过是该和约缔结后出现的无数因果链条之一中的一环。主权国家成为国际政治秩序的基本单元,而民族主义运动的目标是建立民族国家,那就必然声索主权,国家的疆域必然是民族主义者的关怀所在。这在由原先的帝制国家转变为现代国家的中国尤为如此。如何在边远的疆域确立主权成为国家最重要的关怀之一。边疆多有非汉民族居住,于是,边疆治理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有关如何处理当地多民族状况的问题,这是边疆与民族互构的出发点。所以,“民族问题”不仅有其理念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但现实原因又是因为接受理念之后的认知结果。
“边疆”与“民族”并置、“联姻”,是中国有关边疆或者民族话语中的独有现象。在涉及边疆或者涉及民族的学术讨论、政论和政府官员的报告、讲话中,二者往往形影不离。由此,带来了两个概念在解释和理解上的互构现象。在现实当中,中国的边疆地区也确实居住着大量的非汉人口。毛泽东说过:“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几个自治区和西北、西南的边境省份,都是少数民族世代居住区域。由于这些地区多与其他国家毗邻,按照通常的理解,是为边疆。但把这些地区整体性地考虑为边疆,应是有了主权观念之后的事;民族与边疆“联姻”,则是民国之后升温的事。历史上的帝制国家通常有疆无界,因此,历史上的“治边”,其意义无法同现代性语境下的边疆治理相提并论。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应当从何为边疆说起。
无论在中文或者西文里,边疆(frontler)的原本含义,都有远离中心地区的“化外”之地之意。在英文里,边疆携带着文明与野蛮对峙,或者“驯化”与“桀骜不驯”(untamed)对垒的意涵。在中文里,“边疆”最早可能见于文献《左传•昭公十四年》:“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在此,边疆有国土前沿之意。宋代司马光《和范景仁西圻野老》有“蚕收百箔桑蔽野,麻麦极望无边疆”,这里虽指农作物无边无际,但有助于我们理解“边疆”所具有的文野之别的意思。有位研究边塞诗的学者发现,中文里“边疆”概念有几重意思,它可以指自然山河地理或对外政策上的建构,其终极的意思则是“一种人们遭遇状况”(a situation encountered by people)。这位论者认为,边塞诗反映了不同人群的社会、军事、政治互动;包含了对他者的敌意、罗曼蒂克想象、正义之战、开放与封闭、包容与排斥的内涵。她指出,中文里与边疆概念有关的汉字有三,且各有程度不同的意义指向:“塞”,用于军事防卫场合;“边”,有边上(side)和边沿(edge)之意,与英语里的边界(boundary,border)意思相对应;“疆”,当无弓字旁时指的是“众多田块比邻而界”,带弓字旁时则意味着“强大”(古“疆”通“强”),很容易与军事力量相联系。当“边”和“疆”两个字组合起来,就意味着政治和军事上的边疆。
在英文里,边疆也有类似的含义,但军事上的隐喻不那么明显。美国边疆研究奠基人特纳(Frederick J.Turner)视边疆为一方“自由的土地”(free land,也有“免费的土地”的含义),它随着欧洲定居者的扩张而不断缩小。因而,边疆从有到无的过程解释了美国的发展。美国的民主,在他看来,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而不是诞生在驶往普利茅斯港的“五月花”号船上。每一次的开疆拓土都在推动民主制度走向成熟。边疆没有军队、教会;没有达官显贵,也没有占有大量土地用来出租剥削的绅士地主。边疆的土地任何人都可以享有。而人们在这样的条件下学会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法,民主与公平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成为处理问题的基本原则,这样的过程铸就了所谓的美利坚性格(American character)。
无疑,在特纳的眼里,边疆是一片有待开发的处女地,或者有待征服的蛮荒之地。对他而言,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作用十分积极。特纳有关边疆的假设与论说意味深长地影响了美国学界、政界,甚至公众,“边疆”甚至成为新领域的隐喻。在1960年7月15日的一次演讲上,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说:“我要求你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开拓新边疆的先锋……”有学者认为,肯尼迪唤醒和发展“边疆”意识形态,将之作为进步的动力(as a motor of progress)。太空和科学技术的发明、创新都是亟待开拓的“新边疆”,从而赋予“边疆”以新的意义。
在英文里,边疆原先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在某种程度上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边疆类似,是为靠近或者越过边界(boundary)的政治或者地理区域(the political and geographical )。该词来自15世纪的法语,原意有“边地”(borderland)的含义,即:一个国家(country)面对(front)另一个国家的区域。所以,英文里的边疆之边的含义未必是人们理解的“边”,而关键在于“面对”,而面对的对象自然是“他者”。如果他者生活在内陆腹地山区,那边疆就在腹地,而非地理学意义上的边缘,如澳大利亚的边疆就被如此定义。如果边疆是文化或者文明未竟之处,那它可能在腹地,也可能未在腹地,如美国就有“阿拉斯加是美国最后的边疆”的戏称。所以,边疆不仅是不同政治单元对峙的场域,也是不同文化接触面对之处,也是文明未竟的蛮荒之域。
随着殖民主义势力的崛起,在海外殖民过程中,边疆的含义更多地走向一种对文野之别的理解。在殖民过程中,所有的殖民主义者都把自己未至之处,或者土著居多的地区视为“边疆”。例如,扩张中的沙俄就把南部的没有人烟的野地、东部的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被美国购入之前)称为边疆;殖民主义者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把那些面对“定居者”之不为人知,或者“不文明”的区域称为“边疆”;在加拿大,边疆在殖民定居者的话语里强调的是中心(center)与边缘(periphery),但中心指的是文明的欧洲定居者,边缘则是没有欧洲文明的区域——基本上与其他殖民国家没有什么不同。有意思的是,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在他的名著《中国内陆边疆》的开篇也说,中国内陆这片广袤的土地,包括满洲里、蒙古、新疆以及西藏,是世界上“最不为人所知”的边疆之一。在这样的表述里,这一地区不仅是中国的边疆,也是世界的边疆,因为它简单地以是否“为人所知”进行定义。
边疆含义上的这些变化显然紧密地与殖民征服相联系,意义变化的背后是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边疆作为文野之别或者文野对峙的符号,又会因对峙的对象“野”的程度或者文明程度的“高低”而加强,甚或弱化乃至失去——如今天大部分欧洲国家的情况。一位波兰来的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告诉笔者,在波兰人看来,西面无边疆,因为波兰西面是德国,边疆在东面,因为东邻俄罗斯。笔者问其由,他这样回答:欧洲人通常不把俄罗斯归入欧洲,俄罗斯人也被想象为更为野蛮。他承认,边疆可以是心理学意义上的。应当说,边疆成为文野之别的一种符号的同时,就已兼具了地理和心理上的意义,“边疆”于是成为“他者”的象征或者别称。这点,对于我们考虑我国自身的边疆时,应当有所启迪。
如果说历史上的“边疆”与今日我们所谈论的边疆有任何不同,那就是在过去,无论中外,“边疆”没有携带主权(sovereignty)的意涵。有些同行可能会说,在其原意里,无论在以上提及的《左传》里的用语,或者英文相应词汇的法语起源,都指的是两个或者数个政治单元(marches)相互交邻之区域,应该就有主权的含义。但是,恰恰相反,边疆的存在恰恰是没有主权观念的证据。它是几个政治单元版图的边缘地带,因此实际上谁都可以在这块土地上自由往来驰骋,但彼此都以这片土地作为抵御邻国威胁的第一个屏障。例如,该词英文释义中强调“靠近”(near)和“越过”(beyond)“边界”(boundary)的政治或者地理区域。这里应该注意,“越过”不啻是说“边界”那一边近于“边界”的区域也属于边疆。由此可见,边疆之地并没有主权归属,它不过是不同政治单元版图上权力光谱最为暗淡的共同区间。“边界”在此用的是boundary而不是border,这也有些讲究。boundary与border虽然在中文里都是“边界”,但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需要澄清。简而言之,后者应是从属于前者。后者更为具体一些。例如,现代国家的边界、边境往往用后者。我们过境美国海关时,边检人员制服上有“边界安全控制”(border security control)字样的臂章,而不是boundary security control。边疆的英文释义表明它是靠近边界两侧的区域,如果站在主权的位置上看问题,边界那边属于另一个国家,所以今天的边疆就有了与传统意义上的边疆不同的含义。这就是有些学者所指出的,由于现代国家对主权的关注,边疆成为了边界(border)。或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所言,将原先“松软的社会边界”夯实。
传统意义上的边疆可以表达文野之别,呈现出一种自然环境从蛮荒向人文过渡的景观。前现代条件下的边疆是不从属于任何政治单元的区域,却是不同政治单元博弈互动的主要场域。如果如此理解边疆,那边疆必定是不同文明、文化接触的区域。人类学家批评特纳的边疆概念和假设几乎无视在那里生活的印第安人。他们认为,边疆还应当是“文化接触区域”(cultural contact zoon)。欧裔定居者西进过程中,欧洲文化与印第安文化发生接触引发了涵化(acculturation)现象,导致了文化变迁。这种文化变迁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印第安文化也流向了欧裔文化。
中国的“边疆”自然有边缘之意,不仅是政治的边缘,也是文化的边缘,在观念上,那是儒家思想文化所浸染的版图中光谱最为淡薄之处。凡未儒化的族群均为“化外”,或谓之“生”。不同文化在这里接触同样导致双向甚至多向的文化交流与传播。中原地区得到了大量来自域外的农牧业物种、各种各样外来的物质文化成就,而域外自然也受到来自儒家文化腹地的中原文化影响。陈寅恪说,中古时期的胡汉之分完全是文化意义上的,汉人胡化为胡,反之亦然。这些情况发生在边疆一定比在内地要来得频繁。
但是,一个大概在其他国家里没有的情况是,中国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地区几乎均为“边疆”。“边疆”占据了国家领土的60%以上。如此说来,中国的边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边疆。在“百度百科”释义里,边疆是“两国之间的政治分界线或者一国之内定居区和无人定居区之间宽度不等的地带”。该释义问题首先在于混同了边疆与边界。难道政治分界线就是边疆?其次,所谓“定居区与无人定居区之间宽度不等的地带”则语焉不详。“宽度不等的地带”到底有无人烟?如果无人,那与“无人定居区”有何区别?这种说法与本文所讨论的——其实也是“事实上”(de factor)的——在观念与表述里的民族与边疆的“联姻”相比,则完全是另一种极端。我们现在的边疆概念延续了民国年间一些边政学家的思路,几乎将所有非汉民族较集中的省份、自治区均包含在内。这样理解边疆的话,意义其实已经改变。换言之,按照这样的逻辑,非汉的文化因素代表着边疆,象征着边疆。这样就把边疆置于一种文明与不够文明、先进与落后对垒的框架结构里。“边疆”再度意味着一种文野之别的存在。否则,该如何解释呢?
虽说古代涉及边疆的文字也不免常有外族描写或意象,如“不教胡马度阴山”之类,但正如已经指出的那样,边疆在那个时候是不同政治单元的共享区域,从军事防御的角度来看,其实质不过是一个缓冲地带,所谓“塞外”就是这样的意思。根据戴蒙德(Jared Diamond)的说法,游牧人群与毗邻的农耕者有一种共生关系,二者之间一直有交换的存在。游牧者提供毛皮、马匹、羊只等,从农耕者那里换取粮食、器皿、工具、茶叶、衣料等。我国历史上“边贸”一直存在,除了丝绸之路上大宗商品贸易之外,还存在着诸多大小不等的集市贸易。这些都可以视为游牧与农耕社会之间的互换共生。在前国家时期,这类交换也一定存在着。但如果遇上年景不好、水草不丰时,游牧部落往往会入侵农耕社会,直接劫掠。历史上游牧为生的政治单元往往也会因为对贸易交换的不满或者没有达成,而对农耕者发动战争。农耕社会的政权也会因为这类原因发动对游牧社会的打击。从演化的观照(an evolutionst perspective)看问题,如果没有农耕与游牧之间的共生与角力,人类的文明大概会逊色不少。所谓边塞或者长城之类的建设,正是因为历史上中原王朝在周边地区与游牧政治单元频繁互动而生。它们的存在是为了抵御,便于及时将南下或者东来的游牧部落入侵者挡住,以免他们进入腹地。所以长城和古代边塞的存在,说明的是当时没有主权观念而非相反。记得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我国与苏联发生边境武装冲突,两国间有许多相互指责的文字与广播。塔斯社就曾播送一篇文章,说长城是古代中国的边界。此说固然是胡扯,却也是个反例,说明古代帝国没有主权意识。
正因为历史上大量的边贸,以及争夺资源等其他原因,不同群体或者政治单元之间经常发生往来和冲突。这些在帝制时代视为“当然”的状况,到了民族国家阶段则被视为不可接受。这是因为构成国际政治秩序的“主权”已被设想为任何民族国家都应“自然”地拥有。而主权中最重要的内容自然是领土主权。展开中国地图,我们很容易看到,在西北和西南的大部分,都是非汉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区。包括东北在内,边疆似乎就是除了清代内地十八省以外的大片区域。其地域之广袤,居于其上的民众族群与文化背景之复杂,不能不引起刚走上民族国家发展之路的中国的政治与知识精英的关注。一个国家的“边疆”恰与主要的非主体民族的分布相吻合,必然导致在话语上、治理上、政策拟定与实施上边疆与民族的“联姻”。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继续阅读)
【注】 本文经作者授权,文章刊登于《民族研究》2017年06期
请点击“阅读原文”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