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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王义康 | 唐代“蕃州”监察制度试探

王义康 边疆时空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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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研究员,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边疆史地。著有《唐代边疆民族与对外交流》《国家博物馆馆藏文物研究丛书·墓志卷》。




摘要:唐代“蕃州”属于中央监察地方行政范畴。唐代地方监察体制与监察内容不仅适用于经制州,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又适用于“蕃州”。唐代中央监督“蕃州”的方式,包括来自中央实施的多种方式的监察,皇权实施的监察,以及由地方政府或采访使实施的监察。这种上下相通,上下相维的监察体制,不仅为中央对“蕃州”实施监察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是为中央决策机构提供反馈信息的重要渠道。唐代监察内容通常涉及官吏善恶、民生状况、社会秩序诸方面。对蕃汉官员的纠察,可防止官员因施政不当或因贪暴、侵渔部落从而导致叛乱;访察部落生计以及贫弱冤苦,使其感受到政府、朝廷的体恤,可以安抚周边诸族民心,增强周边诸族对王朝的认同感,有利于边疆地区的政治稳定。

关键词:唐代 蕃州 羁縻州 监察

唐代以周边归附诸族设置的州有两种:一种是羁縻州,又称“蕃州”;一种是正州,如剑南道西部十余州,他们是以郡县缘边的生羌、党项部落分置。虽为正州额,但以部落首领世袭刺史、司马。唐代公文书有将羁縻州与“蕃州”并列的现象,羁縻州之外的“蕃州”自是指诸如剑南道以缘边部落设置的正州,称之为“蕃州”旨在区别于当时所谓的羁縻州。由此可见,唐史所谓的“蕃州”或指上述两种形式的州,或专指其中之一。本文所谓“蕃州”是指二者,其中以羁縻州为主。关于羁縻州形成的历史条件、性质、特点、作用、历史意义及地理沿革诸多问题,多年来无论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学者,还是日本学者都有积极的探讨。此外,唐代地方监察制度更属于唐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中中外学者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然而唐代“蕃州”或羁縻州作为行政区划的一种,是否属于唐代地方监察制度的范畴,若是,又是如何实施监察,上述两方面的研究均未见对此有所申论。以下拟就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唐代地方监察的形式与内容


监察系指中央政府监督地方行政。大体而言,唐代监督地方行政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来自中央的监察管理,其二是由地方政府实施的监察。来自中央的监察管理主要由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实施,具体做法是由御史台的监察御史巡察地方州县。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左右台并置,每岁春秋两季遣使,春日“风俗”,秋日“廉察”,以四十八条巡察州县。其后以监察,御史担任十道巡按,置判官二人辅佐,若务繁则别选支使巡支郡。御史巡按以六条问事:“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涉及地方官员的治绩品行、民生状况、社会秩序诸多方面。专职监察机构之外,唐初以来中央政府以道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派遣具有临时性、以他官担任的名称不一(如巡抚、按抚、存抚等)的监察使职巡察全国州县。由地方实施的监察,则主要包括来自都督、刺史、采访使系统的监察。

唐代羁縻府州不同于经制州行政制度,一般是因俗而治,不仅都督、刺史可以由首领世袭,而且户口版籍多不上户部,看上去唐王朝在羁縻州地区的行政管理极为稀疏,很难将羁縻州与地方监察制度联系起来。但是有一点却要明确,唐代的道是监察区域,《新唐书·地理志》又是据其行政隶属关系分属各道来记述,这就意味着中央分道巡察地方,羁縻州理应是其巡察范围;同时也意味着羁縻州要受道内上级政府机构或监察机构的监察。此外,《册府元龟》卷652《奉使部·总序》言:“唐室以降,踵事增名,则有巡察、黜陟、采访、处置、按察、宣劳之类。分道而往,领命尤重。大率以交聘敌国,通接殊邻。劳来远方,安辑新附。慰抚兵役,分给赈赐。采风俗之厚薄,询民事之劳逸。究吏治之能否,察狱讼之冤正。搜访遗滞,刺举奸滥。或购求坠简,或奉行宠典。于以宣畅皇风,敦谕诏旨。广天听而斯远,俾物情之无拥。”提及的四夷包括两类,一是唐邻国、“邻蕃”,帝国境外“蕃夷”;二是“新附”,即纳入唐统治体制“诸蕃”,为帝国境内“蕃夷”,也属于上述使职监察的对象。事实证明,“蕃州”属于中央监察地方行政的范畴,要接受来自中央与地方不同方式的监察,甚至要接受来自皇权的监察。

 

二、中央对“蕃州”的监察


唐代中央监察“蕃州”的方式非一,“蕃州”朝集京师是监察的方式之一,另一种方式是中央派遣官员巡察州县。前一种监察方式笔者已撰文详述,本文所述则为后一种。

中央派遣官员巡察“蕃部”见于西汉时期。汉宣帝时,“光禄大夫义渠安国使行诸羌,先零豪言愿时渡湟水北,逐民所不田处畜牧。安国以闻,充国劾安国奉使不敬。是后,羌人旁缘前言,抵冒渡湟水,郡县不能禁”。元康三年(前63),先零与诸羌解仇交质、自相结盟欲背叛,“于是两府复白遣义渠安国行使诸羌,分别善恶”。唐代中央派遣官员巡察“蕃州”无疑是前代遗制,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中央政府派遣官员巡察

其中包括定期巡察。这种方式见于武德年间(618—629)。唐高祖李渊人关后遣使收取蜀地,置{葑州都督府,云南爨地南宁州随即归属唐,“朝廷岁遣使抚接”。唐高宗咸亨年间(670一673)吐谷浑被吐蕃逐出青海,失故地内迁后,如何安置,郭元振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建议将吐谷浑部落分隶内地诸州,在安置之地,选择精明强干的官员,于吐谷浑所居地监管,杜绝部落发生变乱;第二,朝廷直接派遣通达蕃情、明辨利害关系之人,与吐谷浑王慕容宣超兄弟,每年前往部落巡按,防止其受官吏侵削,保护其生业,使其安居。唐对内迁吐谷浑部落的监管,汉官押领之外,仍由中央每年遣使巡按。中央定期遣使监察“蕃部”,为宋代所沿袭。宋代,“夔州路又有溱、南二州夷,颇盛强。皇佑初,诏自今岁遣使者存问”。

此外还有不定期巡察。唐太宗时,“岭表遐旷,山洞幽深,虽声教久行,而风俗未一。广州管内,为弊尤甚,蛮夷草窃,递相侵掠,强多凌弱,众或暴寡。又在官之徒,多犯宪法,刑法淫滥,货贿公行,吏有怀奸,人未见德。永言政术,忧叹无忘。宣命鞘轩,安抚荒服,可遣员外散骑常侍韦叔谐、员外散骑侍郎李公淹持节往广州、高州、崖州都督管内,充使巡省。其检校法式,并宜依前敕事条”。这是针对岭南广州管内“蛮夷”不遵法教、吏治败坏派京官实施监察。崔玄籍,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始任陇州长史,在其任上曾奉使凉州巡抚契部落。其监察内容为部落百姓是否归心朝廷,生业如何,官员善恶,均属六条问事的范围。唐陇州属关内道,凉州属于陇右道,崔玄籍跨区域奉使凉州巡察契部落,是由中央抽调监察部落。

2.中央御史台派遣御史监察

秦代以御史监理诸郡,谓之监察史。汉代废除秦制,即废除秦代监察史监理诸郡之制。晋代置检校御史,南朝无闻,北朝亦有检校御史,专掌出外巡察,隋初改为监察御史。秦代的御史,晋代、北朝的检校御史,隋、唐初的监察御史职在巡察地方。唐代中央御史台派遣御史监察包括“蕃州”在内的地方行政是上承前代御史监察地方行政的遗制。具体地说,唐代御史台派遣御史监察“蕃州”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常态化巡察。唐代监察御史职责之一是巡察地方州县,羁縻州是否在其巡察范围虽无明文可征,但从其他材料可知答案是肯定的。开元五年(717)八月颁布的诏书有助于了解监察御史每岁分巡周边内附部族或羁縻州的范围及其监察的内容。诏书称:营州都督府所属契丹叛乱,单于都护府突厥降户叛逃,都是因为都督府、都护府监管不当而造成,危害甚远,要求官员以此为戒,体恤所管辖的部落。“诸蕃归降,色类非一。在蕃者则汉官押领,入附者或边陲安置”,所在军州将牧要倍加体恤,申其冤,尽其理,问疾苦,知饥寒,公私不得侵渔。倘若官员贪暴,不能替朝廷体恤“诸蕃”而造成动乱,则以行典论处。此外,“御史出入,仍访察以闻”。可见,朝廷责成分巡御史察访官员的行迹及部落民情,是针对当时频频出现的叛乱,强调分巡御史要加强对管理羁縻州官员的监察。羁縻州属于分巡御史监察的范围,监察御史代表中央监察羁縻州是常制。诏书提到内附“诸蕃”有两种类型:“在蕃者”与入附者。唐代周边诸族内附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本土内附,通常设立羁縻府州安置,由都护府或边州都督府统领;一种是离开本土迁徙于唐沿边正州内,通常也是以羁縻府州形式安置,隶属于沿边军州。所谓“在蕃者”是在本土安置的内附部族,入附者为内迁安置的部落。所以,凡是隶属于都护府、边州都督府的羁縻州或部落都是御史巡察的范围。而且,诏书要求监察的内容包括官员善恶、部落的生计以及贫弱冤苦等方面,也是监察御史通常分巡地方州县所秉承的六条问事内容。虽然针对经制州的一些监察内容对羁縻州未必适用,但是在体现国家行政管辖权力方面,中央对其实施监察的内容与经制州并无二致。

第二种,临时性出使。临时性出使系指常态化巡察之外派出御史针对性督察处置与羁縻州相关的事务。唐中宗神龙年间(705-706),西突厥五咄陆胡禄屋部盐泊州都督阿史那阙啜忠节,与突骑施娑葛不和,安西大都护郭元振奏请朝廷让阙啜忠节入朝宿卫,所统部落于瓜、沙等州安置,朝廷听从其建议。既而阙啜忠节贿赂宰相宗楚客、纪处讷改变了先前的决议,中宗采纳宗楚客的建议,计划帮助忠节,消灭娑葛,目的仍然是要扶立十姓可汗阿史那氏在西突厥的统治地位。于是,派遣摄御史中丞冯嘉宾持节安抚阙啜,御史吕守素处置四镇,试图协调阙啜与郭元振共同行动,对付娑葛。此次御史出使具有督察落实朝廷决议的意图,虽然御史出使失败,却说明除中央御史台派遣监察御史常态化巡察州县之外,临时机动派遣御史督察羁縻州也是御史台实施监察的方式之一。

第三种,“南选”出使。南选是唐代在岭南、黔中等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选官制度。唐初以来岭南、黔中两地的都督府具有直接选任地方官员的权力,但是南选成为一种制度或以为始于唐高宗上元三年(676)。此年八月敕云:“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比来所奏拟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所。自今以后,宜准旧制,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使选补,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其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委使人共所管督府,相知具条景行艺能、政术堪所职之状,奏闻。”南选组织、实施的方式是由中央政府部门官员充任选补使,同时御史台派遣御史一人与选补使同往,在指定地点对选授工作进行督察,以确保南选的公正严肃。

羁縻州是否属于南选的范围呢?或予以否定。此为失察。黔州都督府管辖羁縻州五十其中一部分是以样舸地置。唐高宗开耀元年(681)前,朝廷擢授平贞奋监察御史里行,“奉,使黔中监选。有舴舸谢风节仁奏罢汉官,专任首领。公上其挟奸树党,傲扰蕃落。天子悟焉,再使置吏,选夷骚而旋定,旧贯改而复完”。羁縻州通常由首领任都督、刺史,中央派遣官员任佐官参予羁縻州管理事务。觯舸首领奏罢“汉官”,实际上是请求撤走朝廷为羁縻州配置的流官。身为监察使职的平贞奋发现其意在结党营私,奏明朝廷,断然拒绝其请求,仍为其配置汉官,强化中央统治在羁縻州的存在。由于处置得当,“选夷”(参加南选的羁縻州首领),因再置汉官产生的不安情绪得到平息。上述表明南选对象涉及样舸地区羁縻州首领及汉官,且补选过程受御史监督。此外,开元四年七月敕云:“如闻黔州管内州县官员多阙,吏部补人,多不肯去,成官以后,或假解,或从正考满得资,更别参选。自余管蛮僚州,大率亦皆如此。宜令所司于诸色选人内即召补,并驰驿发遣至州。令都府勘到日申所司,如迟违牒,管内都督、御史六十日追毁告身,更不须与官。”黔州管内“蛮僚州”即羁縻州,参加补选后又不愿去“蛮僚州”赴任者是指吏部为羁縻州补选的汉官。敕文指出一个现象,吏部为黔州都督府正州及羁縻州召补的官员,要么不去赴任,要么成为正式官员后寻机参加其他形式的铨选,表明黔中正州、羁縻州官员铨选原则上参加南选。敕文进而要求吏部为黔中召补的官员必须按期到任,逾期不至,黔州都督府、御史在规定时间内,注销其做官凭证,取消其做官资格。黔州都督府羁縻州不仅属于南选的范围,而且官员选任是在御史的监督之下进行。黔中如此,岭南道羁縻州理应如此。御史亲临现场监督铨选,无疑对澄清吏治,强化对岭南、黔中羁縻州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三种方式中,御史常态化、临时性出使是御史台对“蕃州”实施监察的基本形式。唐前期边疆地区的管理与稳定多与前两种出巡御史的活动有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出巡御史临危受命或平定叛乱,或保护羁縻州部落免遭外来势力入侵。武则天天授年间(691—692)裴怀古任监察御史,当时“姚、离道蛮”叛乱,朝廷派遣怀古前往招辑。怀古申明赏罚,叛乱“诸蛮”纷纷归附。至延载元年(694)六月,“永昌蛮”薰期率部落二十余万户内附,叛乱得以平息。睿宗景云元年(710),摄监察御史李知古发兵姚州平叛,知古降附“洱河蛮”后,请求在溺河筑城防守,又使其输纳赋税、承担徭役。开元三年监察御史张孝嵩巡察至廓州,奏陈碛西情形,自请前往西域巡察事态发展。葱岭以西的拔汗那(唐休循州都督府)遭到吐蕃与大食的进攻,拔汗那王兵败,奔安西求救。张孝嵩遂率安西都护府统辖的部落兵万余人,出龟兹数千里,进军拔汗那,驱逐了吐蕃与大食扶立的拔汗那王。

其二,出巡御史亲临部落处理当地汉官与“蕃官”之间的纠纷,或亲临部落体察民情接受诉讼,或督察边州都督府、都护府对部落的安置工作,或督察善后工作。开元四年杜暹迁监察御史,被派往碛西巡察。时值安西副都护郭虔璀与西突厥可汗阿史那献、碎叶镇守使刘遐庆等政见不一,互相攻讦,朝廷诏杜暹前往碎叶入突骑施按察其事。开元十二年有人推荐杜暹为安西都护,“蕃人伏其清慎,深思慕之”。张知运任单于副都护时收缴了突厥降户兵器,又令降户渡黄河南迁,引起怨怒。开元四年御史中丞姜晦巡察关内道北边,降户向姜晦投诉因收缴兵器无法射猎影响生计。开元二年,显庆三年(658)所置葛逻禄阴山都督府部落脱离后突厥默啜统治重新归唐,唐命解琬以摄御史大夫的身份前往北庭宣慰突厥部落,“缘边降户,要在便宜处分”。当然安置降户的工作要由北庭都护府官员具体落实,朝廷让解琬前往北庭巡察,除向降户宣示皇恩厚德之外,意在督察北庭都护府对降户的安置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职在纠察。开元九年三月发生的兰池州胡康待宾等叛乱,使盐、夏二州百姓及六州胡人百姓遭受杀掠,九月令御史韩朝宗、皇甫翼持诏书前往慰问,统计死伤数目、损坏财产数量,予以救助,免除赋役。

一般来讲,御史出巡代天子巡守,拥有专断之权,不受地方官员的制约,果断处理相关事务。当然由于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的使用,有时在监察过程中也会出现偏差,但是总的来说,御史巡察周边内附部族在维持唐代边疆统治机构的正常运转以及边疆的治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唐代地方监察制度从监察体系至监察内容前后期变化很大,然而终唐一代御史在处理边疆地区事务中始终很活跃。唐后期“西原蛮”屡次叛乱,致使朝廷合并岭南五管中邕、容二管为一管,保留容管经略使建制,废除邕管经略使。撤销邕管经略使不利于制御“西原蛮”,因而遭到非议。唐穆宗长庆初年(820)韩愈就曾上书建议恢复邕管经略使,以容管经略使为刺史,但朝廷未采纳。其时监察御史杜周士出使安南都护府,经过邕州,邕州刺史李元宗对其陈述了废除邕管的弊端。“以吏人状授御史,使奏之”。李元宗将邕州官吏请求恢复邕管经略使的奏状交给杜周士,使其上报朝廷。杜周士从事岭南五管事务三十多年,深知废除邕管经略使的弊端。容管经略使严公素派人盗走杜周士船槁,周士忧愤而死。严公素谋害周士出于私心,一旦周士将邕州官员联名奏状上报朝廷,为了有效制御“西原蛮”,朝廷可能降容管经略使为刺史,恢复邕管经略使建制。如此,严公素则面临由经略使降为刺史,这正是严公素所担心的,所以才有谋害巡察御史之举。随后严公素又弹劾邕州刺史李元宗擅自以罗阳县归还“西原蛮”黄少度,元宗惧,率兵携印章依附黄少度求自保。唐穆宗派遣监察御史敬僚按察此事,而敬僚曾担任过容州从事,与严公素关系甚密,罗织元宗罪名,判元宗流刑。官员们认为敬僚没有秉公办事,因此受到舆论谴责。上述事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岭南五管多领羁縻州,即使所领正州其中不乏以部落所置。在整个事件中,朝廷前后派出的监察御史都有在岭南任官的经历,说明涉及羁縻州监察朝廷对监察御史的人选是相当重视的。其二,整个事件反映出监察御史出使涉及羁縻州事务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他们的实地访察对朝廷的决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地方对“蕃州”实施的监察


地方监察“蕃州”有三种方式:

1.来自都督府、都护府的监察

都督府监察“蕃州”在唐政权建立之初已经实施。唐高祖李渊人关后收取西南蜀地,韦仁寿为离州都督府长史,云南爨氏南宁州随即归附,朝廷每年派使巡察。然而由于出使巡察人员多因贪腐而渎职,爨民不堪其苦,导致南宁州部落反叛。唐高祖在此之外又采取另一种监理方式,以当时的锚州都督府长史韦仁寿检校南宁州都督,南宁州寄治越甾(韦仁寿既为荫州都督府长史又为南宁州都督),要求仁寿每年一次亲临南宁州巡察。韦仁寿以巡察为名,亲自率兵进入云南西洱河等地,开地数千里,按朝廷的要求在云南又置七州十五县,当地酋豪皆来投诚,仁寿授以牧宰。韦仁寿施政法令威严而简明易行,颇获当地民众拥戴。邕州都督府所辖右江道羁縻州,“并是羁縻卓牌州,承前先无朝贡,州县城隍不置立,司马吕仁高唐先天二年奏:奉敕差副使韦道桢、滕崇、黄居左等巡谕,劝筑城隍。其州百姓,悉是雕题凿齿,画面文身,并有赤棍、生獠、提匝相杂。承其劝谕,应时修筑,自后毁坏,不复重修”。邕州都督府依据朝廷的规定巡察所辖羁縻州,劝导百姓移风易俗。南诏隶属姚州都督府,天宝时南诏阁罗凤与姚州都督张虔陀不和,张虔陀“阴表其罪”。旧史将南诏反叛归咎于张虔陀对阁罗凤的苛求,然而六诏合一后,南诏在云南势力坐大,难免与姚州都督府发生冲突,影响唐在云南的统治,不能不引起朝廷的警惕。所谓“阴表其罪”实际上是张虔陀以都督的身份监督南诏,将其动向及时上报朝廷,是他的职责所在。

以上是都督府对在部落本土所置羁縻州的监察,而边州都督府对侨置其境内的部落也负有相应的职责。《新唐书》卷109《宗楚客传》记载:“武后时,降突厥沓实力吐敦者,部落在平夏。会边书至,言吐敦反,楚客为兵部员外郎,后召问方略。对日:吐敦者,臣昔与之言,其为人忠义和厚,且国家与有恩,必不反。其兄之子然子者狡悍,与吐敦不和,今言叛,疑然子为之,然无能为。俄而夏州表:然子韧部落北奔,为州兵及吐敦所禽。”侨居夏州境内的突厥降户由夏州都督府实施监察。开元七年张说检校并州大都督府长史,次年因朔方大使王睃诛杀河曲降户,并州大同、横野等军所统九姓部落受到震慑而不安,张说亲至部落抚慰,消除其顾虑。巡抚所属部落是都督府长史的职责。

都督府每岁巡察所属州县是唐代定制。唐睿宗景云二年(711),朝廷做出在全国设置二十四都督府的重大决定:“天下诸州分隶都督,专生杀之柄,典刑赏之科。”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人善恶。侍御史宋务光举出可建的理由,他认为御史巡察州县有许多弊端,“都督则不然,久于其职,无得苟且,岁时巡按,物无窜情。行者无远诣之劳,贪者有终身之惧”。宋务光支持全国设置二十四都督府监察州县的理由之一是现有的都督府本身具有“岁时巡按”所属州县的职责。毫无例外,边州都督府也是要履行这一职责的,羁縻州普遍要接受来自统辖他们的边州都督府的每年一度的例行巡察。

以管理机构的长官定期巡抚所属部落的监察形式,并非唐代首创,是前代旧制的继承与延续。《后汉书·西羌传》记载:“时王莽末,四夷内侵,及莽败,众羌遂还据[西海]为寇。更始、赤眉之际,羌遂放纵,寇金城、陇西。隗嚣虽拥兵而不能讨之,乃就慰纳,因发其众与汉相拒。建任命武九年,隗嚣死,司徒掾班彪上言:今凉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发左卡庄,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忿无聊,故致反叛。夫蛮夷寇乱,皆为此也。旧制益州部置蛮夷骑都尉,幽州部置领乌桓校尉,凉州部置护羌校尉,皆持节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备。今宜复如旧,以明威防。光武从之,即以牛邯为护羌校尉,持节如旧。”蛮夷骑都尉、乌桓校尉、护羌校尉每岁巡察属部理其怨结、问所疾苦,使其免于官吏的侵削,班彪称之为旧制,即是西汉旧制。由此可见,由管理部落机构的长官监察所辖部落自汉至唐亦然。

唐初以来由于对四夷的征伐,唐统治区域迅速扩大,在边疆地区设立六个都护府,主要管理属唐诸族。都护府统领边疆诸族,主要是通过羁縻州来进行。都护府长官都护、副都护的职责:“抚慰诸蕃,辑宁外寇,帖候奸谲,征讨携离。”即保护“诸蕃”——羁縻州部落——免受来自敌对或外来势力的侵略,洞察其内部动向,征讨其叛离势力,都护府负有监察羁縻州部落的职责。具体来说,都护府的职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都护府辖区内“蕃汉”官员的行为均属于都护督察的范围。唐中宗神龙年间(705—706),任职安西大都护的郭元振在疏勒访察得知,郭虔王鏊与阿史那阙啜忠节擅入拔汗那税甲税马,却未有一甲人充军用。郭虔瑾恣意侵吞拔汗那,导致拔汗那南引吐蕃侵扰安西四镇。由于郭元振已察知郭虔璀在拔汗那行为产生的消极后果,当朝廷决定派遣郭虔壬藩往拔汗那征调甲马以助军用时,立刻遭到郭元振的反对,阻止郭虔瑾再入拔汗那。其二,纠举内附部落内部的不法行为,直接惩处叛唐的首领或羁縻府州都督、刺史,维持部落内部正常的秩序。贞观二十二年,回纥吐迷度兄子乌纥袭杀吐迷度,燕然都护府副都护元礼臣诱杀乌纥,然后上奏朝廷。由于元礼臣及时惩治不法,避免了回纥内部的动荡。杜暹为安西副大都护时,毗沙府都督、于阗王尉迟跳结交突厥及“诸蕃国”图谋叛乱,杜暹发兵诛杀尉迟胱,更立新君,使其图谋破灭。其三,都护派遣僚属巡察属部。《全唐诗》记载张宣明为郭元振判官时曾出使至三姓咽。唐以三姓咽置咽颏州都督府。张宣明至三姓咽使命不明,应是郭元振任安西大都护时派判官巡察属部,属于都护府监察羁縻州的形式之一。

2.来自采访使的监察

由于原有的监察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元二十一年在张九龄的支持下,唐玄宗正式批准建立十五道采访使,规定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考核官员政绩,三年一奏。采访使区域内的羁縻州或部落是在采访使的监察范围之内。宋庆礼为岭南道采访使时,“崖、振等五州首领更相侵掠,荒俗不安,承前使人惧其炎瘴,莫有到者。庆礼躬至其境,询问风俗,示以祸福,于是安堵,遂置镇兵五千人。”

《云南志》记载:“越析,一诏也,亦谓之磨些诏。部落在宾居,旧越析州也。去曩葱山一日程。有豪酋张寻求,白蛮也。开元中,通诏主波冲之妻,遂阴害波冲。剑南节度使巡边至姚州,使召寻求笞杀之。部落无长,以地归南诏。”《滇志略》谓节度使为王昱,王昱于开元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二十六年两任剑南节度使,初任即兼采访使。越析州为姚州都督府所属羁縻州,王昱巡边笞杀张寻求显然是以采访使的身份整肃所属羁縻州吏治。采访使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一个独立的地方监察制度,可以摆脱长期以来地方行政长官对监察工作的过多干涉与影响。因此,采访使制度的建立相应地加强了对道内羁縻州的监察力度。安史之乱爆发后,改采访使为观察处置使,此后例由节度使兼任,军事使职与观察使的行政职能合并,已非独立的地方监察机构。

3.来自押蕃使的监察
随着唐初边疆都护府下的羁縻府州制衰退、节度使体制形成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押蕃使,唐对边疆诸族从以羁縻州为主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军事化管理。由于押蕃使的人选、押领范围不尽相同,其职能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部落首领任本部押蕃使,主要负责内部事务,使其具有统领内部军务的合法性,便于朝廷的军事征发与调用。中央政府以非本部落出身、代表朝廷使命的官员出任押蕃使,旨在监督被押领部落的动向。这方面有典型的事例可征。开元三年,杨执一为“凉州都督兼河西诸军州节度、督察九姓、赤水军大使”。所谓九姓是指从漠北铁勒故地迁往甘、凉之间的回纥、契、思结、浑四部,唐设府安置,选取骁壮充当赤水军骑士。杨执一兼任的押蕃使以具体职责命名。身为凉州都督本负有监察辖区内羁縻州的职责,朝廷再授以纠察九姓大使,其意在于有效地控制、利用这支精锐的武装力量,是出于军事管理而实施监察。安史之乱以后,边疆节度使多带押蕃使,被合并到节度使系统,成为唐后期地方监察羁縻州部落的另一种方式。


四、来自皇权的监察


早在唐初,皇帝已经以宦官为使巡访边疆地区。内给事李愍,“贞观年中,太宗文皇帝以公勋旧功臣,爪牙心膂。遂令询访蛮蜀之风,抚慰南夷之使。”巡访中,李愍奖廉平,申冤曲,绳不法,拥有专断之权。采访使设置之前,唐玄宗频繁地派宦官出使羁縻州或部落。开元十五年,玄宗派中使宣慰河北,对遭水涝州县百姓、“城旁及诸蕃投降人”,责令地方政府准例予以救济。同年,由于河西节度使与所属凉州界羁縻州首领之间发生争端,玄宗派中使前往凉州访察是非曲直,直接获取信息。在地方随着高于都督府、都护府一级监察机构采访使的出现,皇权频繁地直接介入监察。皇帝派遣中使代表皇帝本人亲至“蕃州”,一方面协同采访使实施监察,另一方面,督察采访使处置“蕃州”部落得失,上报皇帝,都督府、都护府自然在其监察范围。这一方面,开元二十四年张九龄为唐玄宗所作的几件敕书中有集中反映。

张九龄《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所记唐玄宗派中使宣问的对象有安南首领归州刺史爨仁哲、潘州刺史潘明威、“獠子”首领阿殖、“和蛮”大鬼主孟谷误、姚州首领左威卫将军爨彦征、将军昆州刺史爨嗣绍、黎州刺史爨曾、戎州首领右监门卫大将军南宁州刺史爨归王、南宁州司马威州刺史都大鬼主爨崇道、升麻县令孟耽,均为爨部羁縻州首领,他们分属安南都护府与姚州、戎州都督府。唐玄宗派遣中使宣问是因为这些首领“时有背叛,似是生梗”,为都护府、都督府向中央汇报的上述羁縻州部落的情况。而玄宗得到的消息则是上述羁縻州发生骚动,一方面由于各都督处置不当,另一方面由于各部落首领之间积怨结党、互相仇视所致。所以玄宗派内侍省掖庭令安道训以宣问部落为名前往,督察都督府对所属羁縻州首领处置是否妥当,羁縻州首领是否不受都督府节制,有违典章。告诫他们“既渐风化,亦当颇革蛮俗”,要求他们不再发生背叛朝廷的行为。并允许他们若有诉求,可直接向中使面陈,也可一一上奏,不经过都督府或都护府直达天庭。安南都护府与姚州、戎州都督府及所属羁縻州都在中使的监察范围。

嵩州盐井本属唐地,一度被吐蕃占领,后为唐收复。吐蕃遣使入唐数度交涉,索取盐井,而唐不予。唐得知吐蕃准备发兵入侵,并攻取盐井。故而玄宗告知蒙归义吐蕃准备报复,要求他与达奚守蛙、部落团练立刻布防警戒,若吐蕃入侵,即刻出兵反击,并要求他与达奚守畦协商相关事宜,不得有误。蒙归义为云南六诏之一南诏,唐在南诏地置有数羁縻州,隶属姚州都督府。玄宗谆谆告诫蒙归义要服从其指挥,配合姚州都督齐心协力防御吐蕃入侵,并派中使前往亲自传到自己的旨意。正常的军事行动,只需中央、都督府下达于部落即可,玄宗却派中使传达旨意,原因在于“西南蛮”部落六诏中多数在唐与吐蕃间常持两端,唐其时已萌生合六诏为一诏之意,扶持蒙归义,使其内并“群蛮”,外抗吐蕃,中使亲至南诏非唯以示恩宠,主旨在于察其部落动静。

当州别驾董惩运父生前患风疹,而且纵酒不止,因而渎职,采访使王昱上奏朝廷,撤销其职务,不久身亡。其子当州别驾董惩运以为其父遭受不公待遇,上奏诉冤,表中竟然声称部落据险要之地,言下之意其父怨情不能得到洗雪,将激起部落叛乱,大有要挟朝廷之意。玄宗随即回复,王昱罢免其父,证据确凿,并无怨误,其父死亡,乃是自然死亡,与王昱罢免官职无关。既而玄宗恩威并用,说明没有让其继袭刺史是有原因的,等待其自励,改正前非,继承刺史是顺理成章;若煽动部落动乱,则是自取灭亡。因此玄宗派遣中使前往当州,向董惩运及部落宣告旨意,安抚部落,并了解部落内部情况。

唐玄宗宣问当州,其他悉、柘、静、维、翼等州首领也要求玄宗派使前来,玄宗满足其愿望,告诫诸州,吐蕃正在集结,要预防其侵轶,违纪首领董惩运、董嘉宗已经受到处分,董念双羌、羌嘉弄等将相继受到处分,要求诸州首领严勒部落,让吐蕃无隙可乘。7很显然,采访使王昱罢免当州首领官职,玄宗既而又处分董惩运等,引起其他州首领不安。这些州首领需要知道玄宗对自己的态度,故而请求玄宗派使驾临,而玄宗也需要消除诸州首领的不安,避免引发动乱,故而应允其请求。中使去后,玄宗又告知拓、静等州部落首领,以前采访使处理部落事务不妥之处,已经得知,也做了相应的处置,让其坦然处之,为国输诚。整个事件中,采访使处置辖区当、悉、拓、静诸州的内情,以及诸州的反应,都在玄宗的监察范围。

虽然说御史或他官出巡是代天子巡守,但是毕竟是由中央政府与御史台来实施,直接向相关中央部门负责,仍属中央政府与御史台监察地方,皇权只能间接控制。皇帝绕过中央派遣亲信宦官巡察地方,宦官作为皇帝的特别代表只对皇帝负责,则是皇权直接控制地方监察。相较御史或他官出巡,宦官出巡集中体现的是皇权意志。


五、小结


唐代“蕃州”虽然不同于经制州,但是作为唐统治区域内的行政区划,毫无例外属于中央监察地方行政范畴。地方监察体制与监察内容不仅适用于经制州,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又适用于“蕃州”。唐代地方监察制度是中央治理边疆的重要依据与保障,对维护边疆稳定与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具体地说,唐代中央监督“蕃州”的方式,包括来自中央实施的多种方式的监察,皇权实施的监察,以及由地方政府或采访使实施的监察。地方政府、采访使直接监临“蕃州”,而来自中央部门及皇权的代表不仅监临地方政府、地方监察机构,而且监临“蕃州”。这种上下相通,上下相维的监察体制,不仅为中央对“蕃州”实施监察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是为中央决策机构提供反馈信息的重要渠道。唐代监察内容通常涉及官吏善恶、民生状况、社会秩序诸方面。由于羁縻州存在地理位置、生产方式、内部社会组织形式诸多方面的差异,唐统治的深浅程度不尽相同,唐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羁縻州监察的重点不同,因而实施监察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唐代监察内容不同程度实施于羁縻州仍具有特殊意义。对“蕃汉”官员的纠察,据其表现予以黜陟,惩治不法,奖励廉洁公平,防范官员因施政不当或因贪暴、侵渔部落从而导致叛乱;访察部落生计以及贫弱冤苦,予以救助,使其感受到政府、朝廷的体恤,不仅可以安抚周边诸族民心,而且可以增强周边诸族对王朝的认同感,有利于边疆地区的政治稳定。此外,对“蕃州”的监察还涉及边疆安全问题,对外关注周边局势的发展变化,防御外来势力侵略边疆地区,对内洞察部落内部舆情,防止叛离势力的分裂行为,以确保边疆地区安全。唐代在边疆地区实施的监察措施,对于建设、维护多民族统一国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注】文章原载于《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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