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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彭律师走进——前进司法所开展《劳动合同法》案例讲座

2017-08-26 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

以法律的智慧 

谱写绚丽的人生


        2017年8月24日上午,前进司法所邀请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彭仁高律师在前进街会议厅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案例讲座,前进街工委办事处的领导、街机关党员干部、以及各社区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劳动合同法》是基层工作中最常用的法律之一,讲座中,彭仁高律师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以及我国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整体态势,然后他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三个方面全面地为大家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的重点内容。



诺亚律所

彭仁高律师

       彭律师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一是为大家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的订立的合法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二是劳动合同履行的亲自履行原则、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紧接着,彭律师以案说法的形式为大家讲解了一系列案例:武汉市某公司和青年女职工张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5年不得结婚的条款无效;长沙务工人员许某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利用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规定进行“碰瓷”,其要求最终未获法院支持的案例;杭州设计师赵先生试用期考试不合格,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终获赔偿的案例。通过对这些真实的案例的剖析,大家学到了不少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

        此次讲座充分调动了前进街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丰富了相关法律知识,为服务辖区企业,关爱劳动者,构建良好的劳动关系,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前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江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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