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出台 为长城保护提供遵循依据


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24日表示,《规划》为建立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各省(区、市)将长城保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提供了重要遵循。


24日,国新办就《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刘玉珠表示,《规划》具有三方面特点:


第一,规划阐释了长城价值和长城精神,强调了长城文化景观的特性,提出规划核心是长城价值的保护展示,规划目标是长城精神、抗战精神、长征精神的传承弘扬。规划明确了长城保护传承利用相关工作原则、目标、内容及管理要求。


第二,规划明确了长城保护的重点是秦汉长城和明长城。其中,部分明长城作为“长城抗战”物质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规划提出了长城重要点段遴选标准,提出开展长城遗产线路建设、大力促进中外人文交流等工作设想。


第三,规划强调协调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是全面保存与重点保护的关系。规划提出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对于绝大多数长城点段,重点做好日常养护、局部抢险和标识说明。对于价值突出的点段,在开展考古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最低程度干预和真实性原则,实施局部修缮加固,设置展示服务设施,展示长城文化景观。


二是分级管理与分类保护的关系。规划规定国家文物局负责抓好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各地提供业务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供长城保护制度和经费保障,加强日常管理、保护维修,提升开放展示水平。


三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规划强调在落实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各地探索设立长城保护员公益岗位,鼓励志愿者、社会团体参与长城公益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不断拓宽经费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遗产保护与传承弘扬的关系。规划要求各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提炼长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加强重要点段展示阐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宣传长城文化、长城精神,使长城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致力于制定城市规划执业规则、推广规划相关行业标准、搭建行业研究交流平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