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修订《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导读

经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第七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第十六条进行修订,取消对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数量的限制,改为“单位申报的同类型项目数量不宜超过10项”。


关于修订《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经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第七届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结合当前评优的实际情况,为使评优工作进一步把握质量关,充分体现行业前沿水平和实践创新性,现将《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第十六条进行修订,取消对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数量的限制,改为“单位申报的同类型项目数量不宜超过10项”(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办法》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  

推荐阅读


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

习近平考察湖北武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夯实城市治理的基层基础

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两部委印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

关于符合甲级规划资质条件的规划编制单位名单(第十批)的公示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致力于制定城市规划执业规则、推广规划相关行业标准、搭建行业研究交流平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