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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省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2019年,乡村教师迎来这些利好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1-02-22

职称对老师们来说可太重要了。然而,职称评审中的硬性门槛让不少基层教师望洋兴叹:“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


就在前几个月,小媒君曾经报道过山东省建立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即在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行评聘结合,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基层教师参加现任教学科的职称评审。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在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中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都可以参评。

 

点击这里回顾 →  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有了“专属”高级职称,可单独评审

 

近日,这个政策要落地啦!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对参与评定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条件做出了细致详实的规定。该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除山东外,广东、河南、浙江、甘肃等多地的乡村教师今年也迎来了不少利好。小媒君盘点了与咱乡村教师有关的部分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支撑体系更加“全方位、全领域”

第四场“2019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提出,今年制定了“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专项计划,夯实教师工作政策基础,增强教师工作保障能力。

 


从人才培养、提高补助等方面提高

乡村教师幸福感

11月23日至24日,在肇庆举行的全国乡村教师专业发展论坛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就带来了国家对于教师发展尤其是乡村教师发展的许多重要信息,比如加大公费师范生培养力度,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加大人才支教、送教下乡力度,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水平“扩面提标”,深化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集成建设教师智能研修平台重点帮助乡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着力解决“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三大难点,全力以赴推动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提升。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向乡村

倾斜

今年8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提出,在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贯彻落实到位。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时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以及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刚性要求,对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的规定,对长期在老区苏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农村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此外,今年河南省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已筹措36亿元,让农村基层教师享受到岗位津贴、教龄津贴等一系列优惠。另外,对农村教师进行鼓励性倾斜。规定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编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浙江从今年起把中级教师的评聘权限全部下放到中小学,高级职称自主评聘试点学校达到100所,更加体现注重实际的激励作用。


甘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在今年10月22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要抓紧办理聘用手续,并在2020年1月兑现工资待遇。通知明确,“乡村教师从教20年以上的评聘中级职称和从教30年以上的评聘高级职称不受指标限制”,让扎根乡村的中小学教师发展有空间、晋升有通道、作出贡献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向乡村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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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部分素材来自:微言教育、广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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