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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工资、职称、编制、减负……老师,这些政策与你息息相关!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21-06-28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进行督导,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各位老师,2020年出台的这些惠师政策您清楚吗?一起来看!


01


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

2020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2020年5月1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要求今年底以前必须完成这项任务。2020年9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得到了部分实现。

2020年11月,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根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的职务、职称、职级等难以具体对应,有些地方无法准确把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的具体标准的问题,建议督促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明确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具体标准,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02


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倾斜

2020年9月,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健全绩效工资激励,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对具有高级职称、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至退休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尤其是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要加大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力度,促进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03


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放宽学历要求

2020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对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04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2020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有关政策要求,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力度,盘活用好现有资源尤其是教育系统各类事业编制,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充分考虑多种增编因素,科学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中小学教师岗位。


05


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2020年9月,教育部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方案所指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方案所指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培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享受国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


06


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

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各地要重点加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创新人员管理方式,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编制配置,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中央财政在分配相关资金时,将统筹考虑各地幼儿园专任教师数因素,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07


教师评价制度改革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对教师的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08


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在12月1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说,要在营造教育教学环境方面,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20条,加强督察力度,“目前全国已经有20个省份出台了减负清单,预计年内所有的省份都会出台减负清单。”

多个省份列出减负清单,如黑龙江、湖南、四川、云南等省份规定,不得开展未经同级党委审批报备的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活动。在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方面,天津、湖南、海南、青海等省份提出,严禁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确需借用应履行相应审批备案程序,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针对各类与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及培训,多地出台具体减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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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湖南教育新闻网

来源:光明社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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