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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丨眼看要被法院拘留 “老赖”送来宝马车

垫江法院 2021-04-25


“薛某,请把你的宝马车送来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张某协商将其变现,偿还债务。”


“法官,我是真的没钱,把车拿来也没用。”


“薛某,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已违反法律,现向你宣读《拘留决定书》”


“法官,我马上联系家人把车开过来。”



       8月1日,垫江县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薛某,依法处以15日拘留。薛某得知将被拘留后,当场联系家人,将其所有的宝马车送来法院,与张某协商变现以履行债务。


▲ 送达《拘留决定书》


      据垫江法院执行局刘栋法官介绍,2017年6月,薛某和妻子杨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垫江法院判决限期偿还张某借款36万元及逾期利息。履行期限届满后,薛某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张某遂向垫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垫江法院多次约谈薛某、杨某,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二人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近日,刘栋法官从张某处获悉,薛某二人拥有一辆宝马5系轿车,且该车辆正在垫江县城内,可以执行变现。8月1日上午,刘栋法官约谈薛某二人,调查核实宝马5系车辆线索,并通过法治教育,督促二人将车辆开来法院,依法变现以履行义务。薛某二人在得知垫江法院已经掌握其车辆线索后,依旧顾左右而言他,拒绝交出车辆,妄图蒙混过关。基于二人的违法行为和恶劣态度,垫江法院经过调查,依法对薛某作出拘留15日决定。拘留决定作出后,薛某当场表示愿意交出车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立即联系家人将车辆送到法院。


▲检查车辆

       目前,薛某、杨某与张某已就车辆评估拍卖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之下,垫江法院将以更加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全力解决执行难,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执行局

编辑|研究室

微信制作|垫江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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