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 除了8个亿,关于范冰冰一案你可能还想知道这些?
说起范冰冰
大家一定会想到她的美貌和“范爷”的称号
可是最近“范冰冰”和“偷税漏税”
这几个字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小编带你三分钟看
《范爷与“8个亿”》
《大轰炸》就是大欺诈?
据新华社报道
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
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七百三十万元
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
偷逃税款1.34亿元
9月30日,税务部门向其发出巨额罚单
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
超过8亿!8亿!8亿!
8亿!8亿!8亿!是什么概念?
(有才的网友已经高度概括了8个亿的概念)
天天中五百万你还得中半年
月入20万你得干够4500年
这时候大家就要问了,这么一大笔罚款!!!
足够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不用工作的巨额罚款!!
为什么范爷只用交钱却不用坐牢呢?!难道“以钱抵刑”是真实存在的吗!!?
NO!NO!NO!
小知识
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划重点
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此前没有前科,因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根据江苏省税务局向范冰冰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限期缴纳税款的期限是15天。这就意味着,如果范冰冰不能在10月15号之前缴纳全额罚款,也是免不了牢狱之苦哟!
简而言之
偷逃税款初犯之人
只要态度良好缴税认罚
就可不必坐牢
范爷偷逃税款数亿元
罚款是依法,不判刑也是依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等于没犯罪吗?
新华社3日上午发布的消息指出,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不少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表示不解,为什么对范冰冰是“只罚不判”,对其经纪人却采取强制措施。
我国刑法第162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由于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其经纪人熟悉国家税务方面相关法律规定并直接操作,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调查顺理成章。此外,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没有犯罪,因为行政责任前置的规定,所以范冰冰目前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没犯罪!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没犯罪!
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没犯罪!
警钟长鸣,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引以为戒!
图文来源|网络
微信制作|垫江法院研究室
END
感谢您的阅读。若需阅读往期文章,请点击公众号右上角按钮,选择“查看历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