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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矛盾因地起 阳光司法化纠纷
近日,垫江县人民法院在澄溪镇大雷村开展 “阳光司法进万家”活动,调解了周家叔侄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November.2018
案件回顾
大家好,
我是周某甲
大家好,
我是周某乙
我们俩是周家叔侄,又是邻居
一家人为何又闹上了法庭,
成了对立的双方呢?
事情是这样的
…
原告周某甲与被告周某乙系叔侄关系,均是垫江县澄溪镇大雷村7组的村民。
原告周某甲于1998年7月1日取得了垫江县澄溪镇大雷村7组1.520亩蛇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14年,因蛇田紧邻被告周某乙房屋,被告周某乙便与原告周某甲协商以其承包的0.19亩童子丘土地换原告周某甲蛇田中的0.376亩土地,双方未形成书面协议,原告周某甲认为当时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其后被告周某乙占用了原告周某甲承包经营的0.376亩蛇田土地;双方经多次协商,并经村委、派出所、司法所调解无果,原告遂诉至垫江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周某乙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由被告赔偿原告稻谷损失2346.24元。
法官判案
在审理查明案情后,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又系叔侄关系,为妥善处理纠纷,消除双方积怨,有效化解矛盾,在承办法官悉心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的思想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当场化解冤仇,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了赔偿款。
法治课堂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深入剖析纠纷产生的根源、法律后果及如何有效预防和化解纠纷等开展了一场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场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很受启发。
勒个阳光司法搞得好
我们以后做啥子
都要弄个书面依据
或者喊村干部在场!
数据来源|垫江县人民法院 刘红君
微信制作|垫江法院研究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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