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自杀未遂也获罪?法官这样说……
如果两个人同时寻死
但其中一人退缩放弃轻生
这种“见死不救”是不是真的触犯法律?
且看今日案例分析
事件回顾
2017年11月,宁波21岁男子王某在网上结识了上海一名26岁女子,两人相约自杀。在上海一间宾馆房间,两人将炭盆、封箱带等都布置好,但中途王某生出悔意,独自一人离开,第二天女子被发现身亡。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院认为,王某客观上强化了被害人的自杀意图和决心,在共同自杀中起主导作用,且在中途放弃时没有履行救助被害人的义务。
法律讲堂
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如果出现轻生念头,一定要求助心理咨询热线
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放弃生命
甚至劝服别人放弃生命
这样分分钟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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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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