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到!高温津贴涨了,但这个致死率50%的病必须防
“高温补贴”涨了!
日前,安徽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通知》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此次调整,是我省高温制度建立后的首次调整,对于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此次调整还扩大了高温津贴发放范围。2011年,安徽省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发放范围仅为企业,这次将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也纳入其中。
按照规定,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也就说,在新政发布之前的2个月里,如果用人单位是按照10元/日标准发放,需在后期补齐差额。
此外,《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用人单位成本中列支。
◆避免高温下、通风不良处强体力劳动,避免穿不透气的衣服劳动,进食含盐饮料以不断补充水和电解质的丧失。
◆当高温下作业无法避免时,需改善劳动条件,加强防护措施,尽可能补充丢失的水分和盐分。
◆出现早期症状,及时撤离高温现场。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x0746or5ix8&width=500&height=375&auto=0
温馨提示
如出现症状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口干无汗,继而出现意识障碍、休克等,体温甚至高达41℃以上,请立即到医院就诊!
【热门阅读推荐】
【辟个谣】“加长版”三伏天更危险!坐月子的妈妈别再翻这些“老黄历”了
声明:凡转载“健康安徽HealthyAnhui”稿件,请注明出处。
康大夫和安小护的形象归“健康安徽HealthyAnhui”所有,侵权必究。
主编∣陈旭 责编∣王肖
主办单位∣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