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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安徽省中医药条例》
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确定的原则、方针,结合安徽实际情况修订而成,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条例》分为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69条,对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规定。
2020年3月27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确定的原则、方针,结合安徽实际情况修订而成,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条例》分为总则、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9章69条,对安徽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