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45名儿童口服过期脊灰疫苗,3人被免职5人被立案
1月7日,有家长称,江苏淮安黎城卫生院防保所给部分儿童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家长称,孩子口服后出现食欲不振、大便不正常等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金湖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截止到9日下午4点,确定全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
经调查,该疫苗生产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金湖县卫计委通报称,口服过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疫苗本身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会导致疫苗效价降低。
金湖县人民政府回应:
涉事疫苗全部封存
1月8日,金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表示,事发后有关部门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从源头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弄清口服过期疫苗儿童底数,以便开展医学观察。
通报称,已邀请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相关专家来金湖县,对涉事批次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县医院集团密切关注接种儿童情况,并对接种儿童进行医学观察与随诊。
此次事件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目前,金湖县纪委、监察委、卫生计生委,淮安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黎城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已经全部停职,接受调查处理。金湖县委、县政府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从严给予处理,绝不袒护、包庇、护短。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金湖县卫计委回应:
过期疫苗影响接种效果,将开展补种工作
金湖县已专门邀请省市疫苗专家来金湖指导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组织医护人员逐户上门对孩子进行医学观察,对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在黎城卫生院和金湖县人民医院设立咨询门诊,安排资深儿科医生接待家长咨询,并向有关家长承诺:承担由此次接种过期疫苗引起的一切后果。
最新消息
据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月10日凌晨通报,县卫生计生委党委于1月8日晚研究决定:对责任单位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杨万琴、疾控一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韩伟、黎城卫生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刘志兵给予免职处理;对黎城卫生院疫苗管理员孙定兰,接种人员郭岳涧、杨士涛,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工作人员柏云霞、宋爱佳给予立案调查;其他相关责任人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
来源: 扬子晚报(记者:朱鼎兆) 、金湖县人民政府、金湖县卫计委、江苏新闻广播(jsbc937)、荔枝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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