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实习生 陈艺瑗
前女友杨某提出分手,湖北来凤男子兰某欲强行将杨某留在身边,便用电线将杨某捆绑在树上,将她裤子脱至膝盖处,用杀猪刀对着杨某脖子进行言语恐吓,不允许其离开。2019年3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书,湖北省来凤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兰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分手半年多次电话恐吓威胁,欲强留前女友
判决书显示,兰某与杨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后杨某提出分手,兰某不愿分手且怀疑杨某与他人有不正常往来,两人因此不睦并时有争执。
杨某称,2018年3月,她主动找到兰某决定结束恋爱关系。分手后的大半年里,兰某经常在电话里恐吓威胁杨某的家人,“还说过如果不和他在一起就要杀我儿子”。
2018年10月20日晚,兰某将杨某带至来凤县翔凤镇某宾馆开房,其间,因杨某接到一男子的电话,兰某便殴打杨某,后将杨某带回大河集镇张家界村的家中。
2018年10月23日下午,兰某驾车从来凤县大河集镇将杨某带回自己家中。次日上午9时左右,杨某提出要返回大河集镇。兰某欲强行将杨某留在身边,便抓住杨某头发,将杨某拖上车。
兰某供述称,自己听到杨某说要回家很反感,“担心她走了就不回来了,还会和那个男的联系,我冲动了,失去了理智。”
用电线将前女友绑在树上,脱其裤子持刀威胁
判决书称,兰某开车将杨某带至其家后“楠木湾”树林,然后从车上拿出事先准备的一把杀猪刀和二根130厘米长的电线,将杨某拖拽至树林内,用电线将杨某捆绑在一棵树上,将杨某的裤子脱至膝盖处,用杀猪刀对着杨脖子,进行言语恐吓。
庭审中,杨某陈述称,兰某那时已经失去理智,“他拿起杀猪刀对着我脖子,说今天就把我杀了,反正这个地方没人看得见”。
判决书显示,就在兰某持刀威胁杨某期间,杨某的侄子曾打来电话,兰某威胁称,如果杨某侄子报警杨某就回不去了,如果杨某侄子敢来,就开车撞他再捅死杨某。无奈之下,杨某只能电话告知侄子自己没事,将其支走。
随后,兰某再次将杨某带回自己家中。当日下午4时左右,杨某通过微信联系上家人报警,报警后,杨某藏至兰某屋前山林下面的堰沟处,直至下午5时左右,公安干警赶到大河集镇张家界村将杨某解救出来。
经查,杨某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右脚外踝骨折。
涉事男子犯非法拘禁罪,一审获刑一年五个月
一审开庭时,兰某辩称杨某当时穿的高跟鞋,拉她下坎时崴伤了脚。他把杨某从“楠木湾”拉回家后,还给她拔火罐、喷云南白药喷雾剂,这段时间没有捆绑她,没有拿她手机,没有控制她人身自由。兰某认为,非法拘禁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间界限,因此自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来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兰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关于拘禁的时间及是否构成犯罪问题,兰某从2018年10月23日下午3点左右非法拘禁杨某,直至次日上午,时间长达十余小时,已经构成犯罪。
此外,法院还认定,兰某在非法拘禁行为中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兰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经口头传唤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来凤县法院据此于2019年3月18日,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兰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本期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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