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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2022年第4期|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与税收遵从



作者:樊勇、朱沁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李昊楠,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2年第4期

原标题:第三方信息、税收遵从与国际税收竞争

本刊网址:www.jweonlin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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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是推进以数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设计。在2009年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提出信息管税思路,此后中国税收征管改革越来越重视和强调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作用。2015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就《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义务,由此引发诸多学者对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关注和讨论;2014年7月,受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批准通过了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该准则旨在推动各国税务当局通过金融机构开展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是一个国家之间的第三方信息交换制度。2014年9月,中国在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承诺加入CRS框架,2018年9月,中国政府与其他CRS参与国完成首次信息交换。CRS是中国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在国际税收征管领域的最新实践,考察CRS在改善信息不对称、打击国际逃避税方面的实际效果,并探讨中国在国际税收合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利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微观数据和投资地企业数量的宏观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探究CRS对中国跨国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CRS实施后中国跨国企业的实际有效税率显著提高约12.8%,且该效果对投资于避税地的企业更加明显。进一步研究发现,CRS实施后各国实际税负水平发生相对变化,推动形成国际税收竞争新格局,进而引发内部投资转移效应(促使企业转移至签订CRS国家中金融保密性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如开曼群岛和瑞士)和外部投资转移效应(促使企业转移至未签订CRS的国家或地区,如美国)。

本文的边际贡献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丰富了有关信息对税收征管影响的研究。本文的研究结论证实了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促进税收遵从的积极作用,为推动建立中国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提供最新数据支撑。

第二,扩展了有关国际税收信息交换与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的研究。已有研究多依据国家层面跨境存款数据的变化来估计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的政策效应,对跨国企业的逃避税问题关注较少,随着中国跨国企业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日益严重,考察国际税收信息交换对中国跨国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影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第三,深入挖掘了国际税收信息交换引发的投资转移效应及其背后的影响机理。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税收信息交换引发的外部投资转移效应,对可能存在于实施信息交换国家(地区)内部的投资转移效应未做进一步探究,本文基于国际税收竞争视角深入分析了税收情报交换所固有的第三国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存在于实施信息交换国家(地区)内部的投资转移效应与金融保密性有关,这是以往文献经常忽略或尚未发现的重要内容。

第四,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认识视角和经验证据,以往研究国际税收竞争多关注各国在一般税制要素上的竞争,本文的研究表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措施通过影响国际税收竞争格局,进而影响跨国投资流向。

(图片来网络)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

首先,从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的视角来看,一方面要尽可能扩大税收信息交换网络,争取与更多国家谈签包括CRS在内的情报交换协定,避免跨国企业向税收信息交换网络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转移;另一方面,要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使得税收信息交换网络内的国家和地区保持相对一致的监管标准和监管强度,避免在税收信息交换网络内形成新的监管洼地。

其次,从CRS在中国的落实情况来看,应加快修订《税收征管法》中有关金融机构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的内容,明确赋予税务机关人员调查获取情报的权利,明确规定金融账户持有人具有配合信息申报的义务,增加相应的惩罚条例,对不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的金融机构和账户持有人加大惩罚力度,增强税收执法的威慑力,进一步缩小中国与美国、新加坡等国在税收居民身份判定规则上的差异,保障《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顺利推进。

再次,从中国税收征管的发展来看,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健全中国统一规范的第三方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从数据和法律两个层面为第三方信息的获取提供保障。

最后,也要关注国内征管和国际税收征管的衔接问题。随着国际税收合作的不断深入,中国应密切关注国际税收竞争局势的变化和发展,在保护中国税源不受侵害的同时也要降低“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审时度势做好国际税收改革与国内税法的良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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