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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小学幼儿园将如何规划?答案全在这里!

2018-01-03 张瑾 蓉城政事

↘公建配套学校必须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优先原则必须纳入土地出让方案。

↘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新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单位,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今日,政事君从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成都全域义务教育的优质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和布局。


同时,各中心城区要按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分年实施中小学 、幼儿园(公办)建设计划,三年内新建中小学 、幼儿园 536处


▲成都天府新区第七中学



《意见》有哪些亮点?

公建配套学校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



《意见》从规划优先、用地优先、建设优先、投入优先四个方面落实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一是规划优先,要求各区(市)县政府优先编制所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规划》,同时要求提高学校千人学位比、生均用地面积等规划指标;


二是用地优先,要求积极探索实行义务教育用地储备制度,足额保障义务教育用地;


三是建设优先,要求公建配套学校必须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同时提出建设标准高的优先,要求实施公办学校建设时,有区级建设标准且不低于国家标准的,优先遵照各区建设标准组织实施;


四是投入优先,要求区(市)县政府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和“城乡统一、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同时,要求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优先保障学位严重不足地区和薄弱学校需要



如何保证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将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



一是在规划上强调要求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城区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编制所辖行政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规划(2017-2035年)》。


二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流动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如何解决“城镇挤”问题?

中心城区三年内将新建中小学、幼儿园536处



加快公办学校建设进度 


《意见》特别要求各中心城区政府要按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分年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建设计划,三年内新建中小学、幼儿园536处


郊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布局规划》,根据学位需求,参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制定本辖区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主体,并督促各建设主体按计划开工建设。


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 


区(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成都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及当地专项规划。加强入学管理,合理确定入学范围,严厉查处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简阳市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其余区(市)县2018年基本消除60人以上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45人/班、初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班。



如何建立保障学位有效供给长效机制?

将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



公办学校建设优先规划、建设、交付使用 


《意见》要求公建配套学校必须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未按土地出让方案及合同约定时限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经营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教育用地实行联审联批制度


《意见》规定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新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单位,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学校竣工备案后 3个月内移交属地主管部门 


《意见》要求公建配套学校完成竣工备案后,建设主体在三个月内将实体移交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年内完成产权权属办理手续



如何优化城乡学校教师队伍结构?

公办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将提高



优化学历结构   

教师在职提升获研究生学历奖6千/人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城乡学校教师提升学历——


● 对公办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教师在职提升获得本科学历奖励1800元/人

● 对公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在职提升获得研究生学历奖励6000元/人


到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教师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推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工作,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能力水平。


优化职称结构

提高公办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


《意见》提出健全成都市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办法,推进“未来教育家”等培养项目,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公办小学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15%、公办初中教师副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20%。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优化学科结构

按1000:1标准配备心理教师 


《意见》提出坚持“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面向全国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要求“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优秀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齐开好国家课程,配齐配强音体美教师”,并“按照1000:1的标准配备中小学心理教师”。


优化区域结构

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数量


坚持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依据区(市)县义务教育在校生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中小学教师编制数量,健全编制跨区域调整机制。对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不足的,可采取调剂一般事业编制的办法予以保障,不断提高城乡学校教师配备的科学化、精细化、优质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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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政事记者 张瑾 实习编辑 周霖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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