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10+15=25 湖北省委25道“紧箍咒”护河湖
一、10是什么?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了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2019年度考核项目清单及目标要求。在全省考核项目大幅度精简压缩的背景下,省委继续保留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项目,并同意设立10项具体目标要求,分别为:
1
市级河湖长巡查履职合格;
2
市级河湖重要断面水质达标;
3
涉河湖重大问题(含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防范和整改到位;
4
将小微水体全面纳入河湖长制体系;
5
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年度任务完成;
6
退垸(田、渔)还湖年度任务完成;
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审批;
8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效率达标;
9
采砂船舶按指定地点集中停放监管(除神农架林区之外的其他市、州、直管市);
10
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制定出台(除武汉市、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之外的其他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
和2018年度相比,目标要求中细化增加了市级河湖长巡查履职、河湖“清四乱”、小微水体河湖长制、退垸(田、渔)还湖、水土保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内容。虽然内容有所增加,但根据省委要求,考核结果主要依靠核心数据分析,考核方式主要依靠平时工作情况,年终现场核查工作量较小,进一步减轻了基层迎考的负担。
二、15是什么?
需要指出的是,除“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项目的10项具体目标要求之外,还有4项考核项目、15项具体目标也将直接助力河湖环境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考核项目中,设立了5项目标要求:
1
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
2
劣五类水体比例(%);
3
跨市(州)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达标率(%);
4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5
水功能水质达标率(%),
必将从水质方面倒逼各级河湖长履职的问题导向和务实作风。
二是“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考核项目中,设立了4项目标要求:
6
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
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强制垃圾分类覆盖率(%);
8
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数量(个);
9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必将减少生活垃圾对河湖生态环境的破坏,也为整治“四乱”中的“乱堆”问题和推动“黑臭河”“垃圾河”治理提供了制度利好。
三是
10
森林覆盖率增速(%)
11
森林蓄积量增速(%)
考核项目中,对各地相应提出了增速达标线,也必将有力助推水土流失防治、修复河湖生态。
四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考核项目中,设立了4项目标要求:
12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13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4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15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也必将从体制机制层面助推全省河湖长制加速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 end •
你可能关注
【担当】天门市全面排查整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警示】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声明:本公众号所载文/图等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部分内容、图片素材来源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本公众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