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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起草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心得体会(“河湖长”网络培训公开课第3课)

向清炳 湖北河湖长 2021-03-04

来源 | 宜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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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武汉,天晴朗,“疫”渐消,各行复工筹划忙。习近平总书记昨天亲临武汉,深情慰问一线工作者和患者、群众,一线指导疫情防控总决战,并代表党和人民感谢英雄的武汉人民,温暖人心,催人奋进!


今天,同时也是“湖北河湖长制网络培训公开课”活动的第3课。


3月以来,为了实现疫情防控与河湖长制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筹划了“河湖长制网络公开课”活动,旨在呼应基层需求,邀请有关专家和一线工作者分享实践经验和体会,引导广大河湖长制工作者进一步理解业务、明确职责、强化担当、提能履职,开创工作新局面。


近日,“湖北河湖长”公众号已分享了第1课《河湖长制也需要“吹哨人”、“钟南山”和“火雷两山”》(点击阅读),第2课《破解河湖长办普遍困局,请试这三招》(点击阅读),取得超预期的积极反响,引发广泛思考与留言互动。通过浏览器、QQ、微信阅读学习达23万人次。


【精选留言】


今天,是网络公开课第3课,应市县同仁们对课程设置的建议,省河湖长办特邀宜昌市向清炳同志网上分享“如何谋划好起草好2020年的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近几年,宜昌工作表现亮眼,善于谋划也是重要经验。


听课时,请记得先点击播放授课音频,再浏览授课题纲。他的授课音频娓娓道来,让人受益匪浅。让我们一起进入课堂。


(说明:本课分三段,时间共约28分钟。听完请点击文后右下方“在看”,并积极互动留言,这也是对向清炳同志白天疫期值守、半夜加班备课录制的点赞鼓励~


【授课人介绍】


向清炳,男,土家族,1973年生。工程师。先后从事综合文秘、干部人事、水利建管等业务,现任宜昌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处主任、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工作专班牵头负责人(2018年,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宜昌市委市政府设立了市河湖长办,在市水利和湖泊局挂牌并设立河湖长制工作科。2019年,为落实越来越艰巨的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该局在此基础上,借鉴以往成熟的防汛工作机制,实行了局班子成员与科室包保具体河湖的机制,并成立了副处级干部牵头的8人工作专班,协调落实河湖长制事宜)。




内容导读

→第一部分:起草思路

1.贯彻上级要求。

2.结合本地实际。

3.创造特色亮点。


→第二部分:工作要点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1. 水利部和省河湖长办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

2. 宜昌工作要点

•保证河湖长制高效运转 

•持续深入推进河湖 “清四乱”

•统筹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各项工作

•加强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加强河湖长办能力建设


→第三部分:几点建议

1.认真学习消化相关文件。

2.与河湖长制目标考核衔接一致。

3.合理体现对部门的指导和约束。

4.充分发挥工作要点的指导作用。



01


第一部分:起草思路



(请边听音频,边浏览授课题纲)

1.贯彻上级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大政方针,学习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特别是要掌握最新的工作要求。


2.结合本地实际。要结合当地市情、县情、水情,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


3.创造特色亮点。河湖长制是新事物,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在落实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要谋划好自选动作。特别要开阔视野,掌握省内外河湖长制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动态,大胆借鉴,为我所用。


02


第二部分:工作要点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请边听音频,边浏览授课题纲)

水利部和省河湖长办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大体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指导思想。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的治水思路、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


二是工作主线。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主线。


三是工作重点。水利部: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整治、长江大保护、暗访督查、基础工作。省河湖长办:空间管控攻坚、碧水保卫战、治水管水“最后一公里”。


四是主要措施。水利部提出五句话,就是:立规矩、固基础、建机制、强督查、求创新。


五是工作愿景。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宜昌工作要点草稿共五个方面,24项具体任务。


一、保证河湖长制高效运转 


1.落实党政主导。将河湖长制纳入党政目标考核。落实河湖长会议制度,及时提请党委政府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申报落实河湖长制督查计划,组织实施好河湖长制专项督查。


2.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分河湖长办建设,压实联系单位责任。严格落实联系单位定期巡查河湖制度。争取将部门履职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3.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制订履职规范,明确不同层级河长湖长和河长办的履职内容、履职标准、监督方式等。


4.强化河湖长制考核。对接上级目标考核和有关专项考核要求,科学制定河湖长制年度目标和考核细则。加强对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考核,建立河湖长书面述职、会议述职等机制。争取将河湖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5.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积极争创全国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争创“最美河湖卫士”、“幸福河湖”。


6.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在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特色经验等,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深入推进河湖 “清四乱”


1.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持续开展“四乱”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清理整治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既包含大江大河,也包含中小河流、农村河湖,要盯住“大块头”“硬骨头”,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采砂以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处置。县级河湖长办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全面开展暗访巡查,按要求实施清单管理、销号管理。


2.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或细则,针对“清四乱”中的难点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策标准,规范“查、认、改、罚”各个环节,不断规范清理整治工作。


3.严格涉河审批和监管。依法依规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对于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4.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执法。河湖管护单位要落实管理人员、经费和必要的设施设备,通过现场巡查、卫星遥感监控、无人机巡查、第三方巡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建立巡查和执法衔接机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依法依规查处。


三、统筹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各项工作


1.全面落实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完善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将河湖沿线、房前屋后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提高工作覆盖面。规范“一长两员”设置,落实小微水体管护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各地制定小微水体整治方案,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实施小微水体综合治理。


2.扎实推进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按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责任分工,按期完成涉嫌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任务,确保通过长江委和省水利厅核查。


3.加强湖泊治理保护。加快推进湖泊生态治理项目,持续推进退垸(渔、田)还湖;谋划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探索河湖生态修复。


4.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强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采砂船舶转产。做好三峡库区淤积砂综合利用、长江航道维护性疏浚弃砂综合利用、中小河流河道清淤砂利用项目审批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5.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监督监测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


6.科学有效管理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7.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加强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严格落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整改类电站手续办理,完成10座退出类电站核查整改。全面完成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在线监控建设任务。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


8.提升河湖保洁水平。督促进一步落实河湖保洁员队伍。制定河湖管护标准,推行河湖保洁标准化建设。推行“河湖保洁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洁。


四、加强河湖管理基础工作


1.持续抓好划界确权。持续做好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成果上图。加快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步伐,2020年争取完成国有水库、灌区骨干工程、排灌泵站、堤防、水电站等重点水利工程确权。加强划界和确权成果衔接,有序推进水流自然资源登记确权。


2.科学编制河湖规划。配合长江委、省水利厅做好重点河湖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工作。


3.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试点。选择典型河湖开展河湖长制背景下的河湖健康评价,为河湖长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河湖长办能力建设


1.着力建设精干高效的队伍。加强基层河湖长办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专班,保证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县级水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进行工作调度。


2.完善河湖长办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任务受理、分办和督办机制,建立任务台账,提高工作效能。注重发挥各级河湖长的作用,完善情况报告、工作通报、警示提醒等制度。


3.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举办河湖生态保护、河湖长制工作实务等专题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03


第三部分:几点建议



(请边听音频,边浏览授课题纲)

1.认真学习消化相关文件。《水利部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湖北省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在小微水体推行河湖长制的意见》。


2.与河湖长制目标考核衔接一致。工作要点提出的重要工作、重要指标要纳入目标考核。涉及到行业主管理部门、省厅处室的业务工作指标,要同行业主管部门、省厅处室的工作要求相一致。希望省2020年河湖长制考核细则能够尽快出台。同时,希望省委省政府在考核市州的同时,要对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3.合理体现对部门的指导和约束。分工明确、纯粹的部门工作,一般不纳入河湖长工作要点。但涉及目标考核的,要在要点中有所体现。省里相关文件明确纳入考核的,比如确权、禁渔、船舶污染物防治应考虑纳入。


4.充分发挥工作要点的指导作用。减轻基层负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党委政府印发指令性文件。建议工作要点经过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到下一级党委政府。


【参考资料,点击链接可阅读】


《2020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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