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常为一些党史著作不能摆脱陈旧的框架、写得沉闷乏味而苦恼。他很重视党史的表达方式,要求党史工作者要研究解决。他指出:我们写的书,应当既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又有较高的阅读价值。真正具有自己的鲜明的色彩,使人能够读下去。他说:党史著作要真正让人读得下去,还是要有思想、有见解。首先要把握基本的历史事实,理清历史的脉络,用历史事实来说明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再展开必要的论证。胡乔木要求党史要写人。他说:“党史、革命史不仅要写大人物,也要写小人物”;“应该有相当生动的情景,不但能说服人,而且能感动人,不但用正确道理教育人,而且用高尚情操陶冶人”;“要有许多名言轶事,有人物描写。像司马迁的《史记》,将刘邦、项羽的形象描写得栩栩如生,使之流传下来”;对于党史人物的评价“要采取公正、客观的态度来评价,否则许多问题不可理解”。胡乔木要求党史要叙事。他指出:“党史要多讲史实,因为历史就是由事实构成的。观点要通过叙述事实来表达。通过叙述事实,表达我们的看法、评价、分析。”他要求:“直接叙述一些生动的史实,而不是通篇都是枯燥的论述”,“不仅逻辑关系要写清楚,而且要尽可能地有血有肉。”“应该从大量的史料中去选择、剪裁。
胡乔木要求写党史要有感情。他说:“写党史要表现我们的满腔热情,革命经验是革命先烈用大量鲜血换来的,不能用平淡无奇的笔法,采取无动于衷的态度来写,要恰当地进行评论,笔端要常带感情。”
胡乔木强调:党史要写清楚历史脉络。他说:“党史书要把党的历史一步一步如何演变的脉络写清楚。”又说:“党的历史线索要搞清楚,这是修改书稿中最重要的。把历史的脉络写清楚了,书就容易看下去。”他强调:“对党史本身,主要是头绪要清楚,这一点是整个党史书稿的主干。
胡乔木要求历史要写得波澜起伏,要有提神之笔。他说:“写历史要把抽象的事实、具体的事实、事实的背景三部分搭配好。文字要有波澜起伏,不要像一潭死水。胡乔木还特别注重注释在书稿中的作用。他说:“注释可以成为书中一个重要部分。在正文中不便说的,可以在注释中说,注释里可以提出一些见解。看了注释等于看到了索引。”“注释的情况实际上也反映了我们写作的水准。注释得好,说明我们对有关的事情有一种寻根究底的态度。否则,显得我们对一些事情怎么来怎么去的讲不清楚。”
文章来源:《党史文汇》2015年第11期《胡乔木指导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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