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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些行为你可能经常做,但你知道这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吗?

交警一线 汕头交警 2019-12-21

汽车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却潜伏于车水马龙之中,而司机们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已经违法了,就连老司机都不例外呢!

那么,平时容易被忽略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呢?

快来看看你中枪了没有?

❂ 乘客超载


亲朋好友趁着周末结伴出行,结果却发现人多车少,坐不下了。这时,大部分人的选择可能都是:挤一挤吧,一会就到了。

方便是方便了,但这样一来,安全隐患大大增加。而且,一旦被查,你将面临的就是扣分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 客车载货

货车载客违法想必大部分驾驶人都清楚,可你知不知道客车载货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呢?有时我们在路上总能看见有些车主在狭小的车厢里堆满货物。尤其面包车往往是又拉人又拉货!实际上,对于客车来说,这是不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


❂ 号牌污损

遮挡号牌记12分,这个想必老司机们都知道。但如果是污泥遮挡号牌,又该怎么算呢?很简单,与“遮挡号牌”一视同仁。蜀黍提醒大家开车之前应该先绕车一周观察一下,查看号牌是否有污损,及时发现才能避免损失。


自2017年7月28日到8月17日,三周下来,汕头交警就查处了50宗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私改车灯

有些车主为追求酷炫的灯光效果,私自改装原车大灯,将会被按照非法改装灯具处理。这样经过改装的车上路,将极大影响对向车辆驾驶人的行车视觉,一不小心就会酿成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拆除座椅、车身贴纸改色、私改车标

不少开面包车和多用途汽车(MPV)的朋友,都喜欢将座椅拆卸下来。因为这样一来,使用空间就大大增加了。殊不知,其实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擅自改变车辆内部结构及用途,容易带来潜在的安全隐患。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车身贴上简单的贴花和贴纸当然没有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贴纸的面积超过了车身的30%,那么将会被当做私自改变车辆外观处理,最高将处以500元的罚款!如果想给爱车改颜色,只需在车管所申报审批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一些车主受虚荣心影响,给自己的爱车换上一个豪车、名车的车标。但是,这样做事实上也是违法的。因为你擅自改变了车辆的标志标识,属于“违法改装”,但是很多车主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细节,以后一定要多加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了解完这些交通安全常识,蜀黍希望大家要好好谨记,争当一名合格的老司机,保证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不要一不小心就“违法用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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