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曦丨黄宗羲《授书随笔》考实
黄宗羲《授书随笔》考实
江 曦
内容摘要:《中国古籍总目》著录国家图书馆藏题为“黄宗羲辑”的《授书随笔》,实为方中履的《古今释疑》。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力辟黄宗羲授阎若璩《尚书》并撰成《授书随笔》之说,认为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所说的《授书随笔》当为误传,黄宗羲根本未撰写过此书。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引用《授书随笔》十则,为黄宗羲确曾撰有此书之铁证。梁启超称《授书随笔》为辨伪《古文尚书》之作,乃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先导。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所引十则,为对《舜典》《大禹谟》《皋陶谟》《胤征》《仲虺之诰》诸篇义理之阐发,《大禹谟》《胤征》《仲虺之诰》皆在伪古文二十五篇之内,其中又有为伪古文辩护之语,则其非辨伪《古文尚书》之作。
关键词:黄宗羲 《授书随笔》 阎若璩 《尚书》
黄宗羲《授书随笔》,梁启超称其为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先导,“于清代经学极有关系”[1],而钱穆认为黄宗羲未曾撰写过此书(其说详下)。黄宗羲是否撰写过《授书随笔》,其内容如何,讫无定论。解决这一问题,于黄宗羲研究和《古文尚书》辨伪史研究都具有一定的意义。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引用《授书随笔》十则,为解决此问题提供了新的重要线索。
一、《授书随笔》之著录与伪本
《授书随笔》一书,最早著录于朱彝尊《经义考》,题“《书经笔授》二卷”,注云“存”。《〔雍正〕浙江通志·艺文志》《清史稿·艺文志》则作“《书经笔授》三卷”。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作“《授书随笔》一卷”,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清史稿·黄宗羲传》同。《授书随笔》与《书经笔授》当为一书,卷数则有一卷、二卷、三卷之异。
《授书随笔》虽见于著录,但今未见传本。台北汉学中心图书馆(以下简称“台图”)藏有一部题为黄宗羲所撰的《授书随笔》十七卷,钞本,每卷题“姚江黄宗羲编辑”,卷首录黄宗羲门人万斯大所撰《黄氏世谱》一篇。此本旧藏张钧衡适园,《适园藏书志》子部杂家类杂品之属著录,题“黄宗羲撰”,提要云:“此书未见著录,自经史子集无不订定,颇与《日知录》相似。”[2]此本所钤“菦圃收藏”朱文印,即张钧衡之子张乃熊藏书印。民国三十年,张氏书售予当时的中央图书馆,此书即其一,后又被运到台湾。余英时考订其非黄宗羲《授书随笔》,实为方中履《古今释疑》。“《授书随笔》之名,当是书贾妄改,假梨洲之名以索善价也”[3]。台湾学生书局影印出版此本时,采纳了余英时的意见,将其定为方中履的《古今释疑》[4]。
此本为方中履之《古今释疑》,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张寿镛已有定论。《中国古籍总目》子部杂家类著录国家图书馆藏题为“黄宗羲辑”的《授书随笔》十七卷抄本,中有张寿镛题识,其云:“此即桐城方中履所著《古今释疑》也。昔岁余与张冷僧访适园,见有《授书随笔》,题黄梨洲著。梨洲固有此书,余记忆卷数甚少,何以有十七卷?卷首此钞有门人万斯大述,必梨洲作。冷僧遂慨然任钞,余极喜。比钞毕,告余云,中有‘履按’字样,甚为可怪,恐坊间冒梨洲之名耳。一日,余于沪上访得方氏《古今释疑》,取以校对,果无异也。爰告冷僧,相视一笑。《古今释疑》得此佳钞,岂方氏及料耶。甲申秋约园。”[5]甲申为1941年,冷僧为张宗祥。则此本为张宗祥钞录,其所据者正是台图所藏的那部抄本。张寿镛将之与《古今释疑》对校,认定为方中履之书,乃书贾冒名作伪。此本前录万斯大《黄氏世谱》,凡例改“履少遭家国之难”之“履”为“羲”,每卷题黄宗羲之名,皆书贾所为。方中履《古今释疑》虽曾刊刻,但在乾隆时期被定为禁毁之书,流传甚尠,而黄宗羲《授书随笔》则仅见著录,无有传本,书贾如此作伪,难以被发现。《中国古籍总目》题此本为“黄宗羲辑”,仍沿旧误,当改正。
二、对黄宗羲撰《授书随笔》之怀疑
因为《授书随笔》仅见著录,未见传本,所以便有怀疑其为误传者,认为黄宗羲根本未曾撰著此书。钱穆最早提出此说,其《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力辟黄宗羲授阎若璩《尚书》并撰成《授书随笔》之说,认为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所说的黄宗羲撰《授书随笔》当为误传,朱彝尊《经义考》所著录者“盖亦得之传闻”。钱氏列出六证:第一,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不著录《授书随笔》“著作年月”;第二,黄宗羲为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撰写的序中,“无一语道及笔授《尚书》事”;第三,阎若璩《南雷黄氏哀词》“拜哭称弟子,亦不及授《书》一字”;第四,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六引黄宗羲语,“不见有所谓授《书》者”;第五,《南雷文定三集》中,“载当时问学书夥矣,亦无潜邱问《书》事”;第六,阎若璩之子阎咏《先府君行述》未及授《书》事。至于全祖望何以误传此书,钱氏认为:
余疑潜邱《哀词》有云:“下逮小子,有书一卷,《古文疏证》,悉翦讹乱,远蒙嘉赏,赐序以弁,如此穷经,经神重见。”所谓“小子有书一卷”者,即指《古文疏证》;其翦讹乱,乃潜邱自诩翦昔人之讹乱也。岂当时乃误会文旨,谓梨洲有一卷书为潜邱悉翦《疏证》之讹乱乎?若果如是,以潜邱之矜才自负,决不肯坦白云尔矣。谢山去梨洲、潜邱不远,而已有此误传,何也?要之梨洲授《书》,与受业亭林同一不可信。[6]
钱氏推断全祖望之“误传”,或因其误会阎若璩《南雷黄氏哀词》“小子有书一卷”,是黄宗羲有书一卷被阎若璩用来纠正《尚书古文疏证》中的讹谬。
钱穆此说影响甚大,余英时、戴君仁、林庆彰等皆从之。余英时云:“钱宾四师撰《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颇疑其书乃出误传,说盖是也。”[7]戴君仁曰:“又全谢山的《梨洲神道碑》谓《授书随笔》一卷,则阎若璩问《尚书》而告之者。钱穆氏跋阎百诗《尚书古文疏证》,附辨黄梨洲《授书随笔》,谓谢山弄错了,梨洲根本无此书,他的话大约是对的。”[8]林庆彰曰:“根据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似以黄氏另有《授书随笔》一书,惟清以来学者和目录书,皆未叙及,钱穆先生以为全氏误记,大抵可信。”[9]皆申钱穆之说,认为黄宗羲未曾撰《授书随笔》。
阎若璩是否曾向黄宗羲请教过《尚书》,今已难以考证。黄、阎二人之交游,可考者有二事:一是黄宗羲曾为阎氏尚未完成的《尚书古文疏证》撰序,二是黄氏卒后,阎若璩执弟子礼。但是,如钱穆所论,黄宗羲、阎若璩著述中皆未提及授《书》事,且《潜邱札记》《尚书古文疏证》中多有对黄宗羲不恭之语。《潜邱札记》引黄氏之语多直呼“黄宗羲曰”,其中有不少批评黄宗羲之词,如在《与刘颂眉书》中称“太冲之徒粗,此其一班”[10],在《尚书古文疏证》中嘲笑黄宗羲对伪《古文尚书》的观点前后不一,称其为“一人议论有先后互异,若南北背驰者”[11]。所以,钱穆怀疑黄宗羲未曾授《书》给阎若璩,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黄宗羲未授《尚书》给阎若璩,并不能说明他未曾撰写《授书随笔》。从著录来看,并非如林庆彰所说的《授书随笔》“清以来学者和目录书,皆未叙及”。如前所述,与黄宗羲同时代、且同为浙江人的朱彝尊(1629-1709)在其《经义考》中即已著录此书,且云“存”。《经义考》将所著录书分为存、佚、阙、未见四类,其所知见者注云“存”,不知存佚者注云“未见”。《授书随笔》注“存”而非“未见”,则朱彝尊虽不必见过,至少确信黄宗羲撰有此书。朱彝尊与黄宗羲有无交游,今不可考,但《曝书亭集》中有《黄征君寿序》一篇,乃朱彝尊受黄宗羲之子黄百家所托,为黄宗羲八十寿辰所作。其云:“先生长予且二十年,予童稚时即知先生名……先生顾性好聚书,传钞不辍,则与先生有瓷芥之合。明年归矣,将访先生之居而借书焉,百家其述予言,冀先生之不我拒也。”[12]则朱彝尊仰慕黄宗羲,与其子黄百家有交游,其作《经义考》著录黄氏著述,仅“得之传闻”的可能性非常小。
全祖望不仅在《梨洲先生神道碑文》中说黄宗羲有《授书随笔》,还曾致书万经,谈论黄宗羲全集之编刻问题,其《奉九沙先生论刻南雷全集书》云:“以某固陋所见闻,其在经学,则有若《易学象数论》《授书随笔》《春秋日食历》《四书私说》诸种;其在史学,则有若《待访录》《行朝录》《思旧录》《汰存录》《从政录》,以至《公历假如》《测望》诸种,其所未闻见者,尚应多有。”[13]全祖望非常推崇黄宗羲,曾继承黄宗羲未竟之事业,修订增补《宋元学案》,也不至于误传黄宗羲的著述。
三、以《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证黄宗羲曾撰《授书随笔》
虽然朱彝尊、全祖望是否见过《授书随笔》已不可考,但至少有一个人是肯定见过这部书的,此人便是万经。
万经(1659-1741),字授一,号九沙,浙江鄞县人,万斯大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据《清人著述总目》(未刊稿),万氏著有《辨志堂新辑易经集解》《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增补礼记集解》《前汉书随笔》《汉魏碑考》《分隶偶存》《澄碧堂诗稿》等,并与修《〔雍正〕宁波府志》。其事迹俱全祖望《提督贵州学政翰林院编修九沙万公神道碑铭》。
万经撰写的《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六卷,据其兄万言之序,成书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原有康熙二十八年刻本,今存者为嘉庆二十四年(1819)西爽堂刻本,复旦大学图书馆、吉林省社科院图书馆、日本内阁文库有藏。此书“折衷于《会编》《要旨》《经翼》,而以己意自为贯串,要使疏通畅达,以庶几不失古圣人立言之意”[14]。是书分为上下二栏,下栏全录蔡沈《书集传》,上栏则辑录诸家之说,包括“《注疏》《大全》《会选》洎宋元经解,近代则多采《日记》《要旨》《经翼》及《会编》四书”[15],而清初著述,则录孙奇逢《书经近旨》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书引用了黄宗羲《授书随笔》十则。
万经在此书《例言》中说:“《尚书》有今古文之异,故先儒著撰特多,余家自兵燹数更,遗书散失。乙丑冬,谒南雷黄先生于姚江,始得借观宋元明经解数十家,更手示所著《授书随笔》一卷,其于人心道心之辨,关系千古学术不浅,今已谨录辑中。”[16]乙丑为康熙二十四年(1685),万经时年二十六岁。
鄞县万氏与黄宗羲有四世之谊。黄宗羲在《万祖绳墓志铭》中说“余与万氏交四世矣……忽忽六十年”[17]。康熙十五至十九年(1676-1680),黄宗羲在鄞县讲学五年。万经之祖父万泰“与黄宗羲交谊甚厚,既是复社同道,又是抗清同志。他对黄氏父子的气节学问十分敬仰,曾多次率领子弟到黄竹浦拜访宗羲兄弟,请教学问”[18]。“在现存的南雷诗文集中,有黄宗羲为万泰、万斯年、万斯选、万斯大作的墓志铭,还有多篇为万氏祖孙著作所写的序跋、题辞及论学书、唱和诗。宗羲还将孙女嫁给了万斯年之孙万承勋”[19]。万经为万斯大之子,曾受过黄宗羲的教诲。全祖望为万经所撰《神道碑铭》云:“(万经)少随诸父读书,南雷黄子方移证人书院于鄞,申明蕺山之学,公择(万斯选)先生兄弟最称高座。公剑负侍于席末,豫闻格物传心之教。”[20]以万氏家族与黄宗羲之交谊,万经借观黄氏藏书,并得见《授书随笔》,当无可疑。
黄宗羲《瘦菴徐君墓志铭》云:“余客语溪,无山水之观,而瘦菴为其子筑屋读书……其子辕缙、甬上万公择,朝夕于斯。……乙丑之冬,公择语溪来,辕缙乞铭其父之幽石。”[21]。黄宗羲所云乙丑乃康熙二十四年。万公择乃万泰之五子、万经之伯父万斯选。万经《例言》所称谒见黄宗羲的时间恰为康熙二十四年冬,则万斯选拜访黄宗羲时,万经或随其伯父前往,其间得见《授书随笔》,并抄录入《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
四、《授书随笔》非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先导
关于《授书随笔》之内容,诸家多是揣测,并未能明言其具体情况。黄炳垕《黄梨洲先生年谱》只说此书“发前人所未发”;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说它是“淮安阎征君若璩问《尚书》而告之者”,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因之,说阎若璩向黄宗羲请教《尚书》,黄宗羲作答而有此书,仍未明言其具体内容。至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始谓:“《授书随笔》一卷,为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先导。”[22]明确了它的内容是考辨伪古文,且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为受其启发而作。与梁启超同时的黄嗣艾亦主此说,其《南雷学案》云:“(百诗先生)年二十,请业于南雷公之门。南雷公披导榛芜,撰《授书随笔》一卷付之。先生始恍然得其症结所在,著《古文尚书疏证》,南雷公序之。”[23]其说至今亦有因之者,如吴光《黄宗羲与清代浙东学派》云:“阎若璩在考辨《古文尚书》真伪过程中,毫无疑问是请教了黄宗羲的。黄宗羲有《授书随笔》1卷,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明言是‘淮安阎征君若璩问《尚书》而告之者’。”[24]
如前所述,钱穆力证此说为非,虽然他认定黄宗羲未撰写《授书随笔》一书有矫枉过正之嫌,但《授书随笔》非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先导这一点是正确的。刘起釪亦曾对梁启超此说产生过怀疑,其《尚书学史》云:
全祖望《梨洲神道碑》谓此系因“淮安若璩问《尚书》而告之者”。意谓阎氏之说出黄氏所授。其后清人亦有承此说者(如江藩、李元度等),但全氏生在梨洲身后数十年,其撰此碑去黄、阎已远,而与黄、阎同时的朱彝尊所撰《经义考》并无此说,只著录梨洲有此书,接着录阎及姚际恒与钱煌三人书,但说此三人皆攻击古文,未言及黄,此为同时人的记载,显见阎之疑古文非由黄授。[25]
刘起釪根据《经义考》并未明言《授书随笔》之内容如何,而在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姚际恒《古文尚书通论别伪例》、钱煌《壁经辨疑》三书后,明确指出“三家皆攻《古文尚书》者”,从而怀疑《授书随笔》并非为辨伪古文《尚书》而作。刘氏之推断甚为有理,但仅就《经义考》著录而生疑,仍无可靠的证据。
今观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所引十则,为对《舜典》《大禹谟》《皋陶谟》《胤征》《仲虺之诰》诸篇义理之阐发,其中《大禹谟》《胤征》《仲虺之诰》皆在伪古文二十五篇之内。其中又有为伪古文辩护之语,如在万经所引“梨洲黄先生曰”第一则中(详见下文),黄宗羲认为吴澄《书纂言》按照文词难易把《尚书》分为两部分是不妥的,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中的《甘誓》《牧誓》《金縢》也文从字顺,不当以梅书二十五篇文词平易便定其为伪造。这一观点显然是与阎若璩相左的。所以,《授书随笔》不是为辨伪《古文尚书》而作,自然不是梁启超所说“为阎若璩《古文尚书疏证》先导”。阎若璩子阎咏所撰《先府君行述》,谓“梨洲见《疏证》而奇之,叹曰:吾一生疑团,见此尽破矣”[26],可见,黄宗羲对伪《古文尚书》虽有所怀疑,但至读阎书方彻底解开疑团。果如此,则黄宗羲非但不是阎若璩之“先导”,反而是受阎若璩的影响才疑伪古文。
梁启超之说盖源于全祖望“淮安阎征君若璩问《尚书》而告之者”之说,而全氏虽知黄宗羲有《授书随笔》,但他在黄宗羲卒后十馀年方出生,未必见过此书。因见黄氏曾给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撰序,有辨伪《古文尚书》之语,且阎若璩自称黄宗羲之弟子,故有此误欤?
五、《授书随笔》佚文辑录
《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以下简称“《集解》”)所引“梨洲黄先生曰”凡十则,当系黄宗羲《授书随笔》之佚文,其证有四:第一,从《集解》体例来看,全书分为上下二栏,下栏全录蔡沈《书集传》,上栏则分节辑录前人之说,然后串讲本节大意。其所辑录诸家之说,皆冠以书名或人名,书名多用简称,如“注疏”(《尚书注疏》)、“大全”(《尚书大全》)、“会选”(《书传会选》)、“日记”(《尚书日记》)、“近指”(《书经近指》)等;人名则加“某某曰”,多用字号,如“朱子曰”(朱熹)、“吴氏幼清曰”(吴澄)、“马氏贵与曰”(马端临)、“郝氏仲舆曰”(郝敬)、“朱氏长孺曰”(朱鹤龄)等。其中冠以“梨洲黄先生曰”者,即系黄宗羲之言,不称“黄氏梨洲曰”者,尊之也。第二,《集解》所引十则黄宗羲之言中的第一则,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亦曾引用“夫圣人之言”至“可为伪者哉”一段,称“黄太冲尝谓”,可证此确为黄宗羲(字太冲)之语。第三,上引万经《集解》例言中明言黄宗羲曾“手示所著《授书随笔》一卷”,“今已谨录辑中”,说明《集解》中确实辑录有黄宗羲《授书随笔》。第四,《集解》所引“梨洲黄先生曰”十则,皆不见于收录黄宗羲著述最全的《黄宗羲全集》[27],且除了《授书随笔》外,未见黄宗羲有其他《尚书》类著述。
《授书随笔》今已亡佚,万经《集解》亦传本颇罕,国内仅见二家图书馆有藏,故辑录其佚文,补《黄宗羲全集》之阙,以期为研究黄宗羲者提供新材料。
吴草庐分伏书二十八篇为一集,梅书二十五篇为一集,以其文词不同。夫圣人之言,不在文词而在义理,义理无疵则文词不害其为异也。如《大禹谟》人心道心之言,此岂三代以下可伪为者哉?即以文词论之,伏书之《甘誓》《牧誓》《金縢》诸篇,又何尝不文从字顺也?故知梅书真妄错见,不可该以一例,在读者辨之而已。
按,此段为总论所引。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引“夫圣人之言”至“可为伪者哉”一段。
舜受终文祖,禹受命神宗,于此可见上古郊庙之制。舜有天下而仍尧之祖庙,禹有天下而仍舜之祖庙,如今之历代帝王庙也。至于私亲则另设宗庙,以承祭祀,两者未尝合一,并行不悖。故舜之所郊者尧也,而私宗则瞽瞍;禹之所郊者舜也,而私宗则鲧。若如后儒所言,有虞氏禘黄帝则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则舜有无父之嫌;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则夏后氏有僭上之非。自两庙不分,于是司马迁遂傅会尧舜禹汤同出一祖,而婚姻授受无不乱矣。
按,此段为《舜典》“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节引。《史记·五帝本纪》以为尧舜禹汤之祖皆黄帝,黄宗羲以为此乃司马迁之附会,这是由于司马迁于郊庙、宗庙不分造成的。
五刑之目,因五教而有也。一曰不亲之刑,二曰不义之刑,三曰不序之刑,四曰不别之刑,五曰不信之刑。《孝经》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此不亲之刑也。后儒因《吕刑》之文,遂以墨劓剕宫用为五刑。夫此五虐之刑,有苗所作,唐虞有此,不是格有苗,乃为有苗格矣,岂可通乎?流宥五刑者,举其至重至轻者言也。五刑之中,重者至于流,轻者至于宥,虽贼刑亦不过流之而已。当时怙终者宁有甚于共、驩、苗、鲧,而流、放、窜、殛,总皆流也。或曰殛似乎杀,曰殛苟是杀,则肆于市朝不当言殛之于羽山矣。孔子言善人为邦百年,可以胜后去杀,以尧舜相继为治,不啻善人。斯时也,宇宙间尚不免有刀锯血肉之祸,吾不信也。
按,此段为《舜典》“五刑有服,五服三就”节引。“五刑”,伪孔传、蔡沈《书集传》皆以《吕刑》墨、劓、剕、宫、大辟当之,黄氏以为《吕刑》之五刑,乃五虐之刑,为有苗所作,唐虞之世,不当有之。乃以《孟子》“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也”中的亲、义、序、别、信当之,以为不守此五教者所受之刑为五刑。
太虚中只此一气流行,生生不息,而为人为物,至于成质,生生不息之机,乹知大始,非至善乎?所谓形而上者也。成质而为人物,坤初六之阴始凝,所谓形而下者也。人得此气以生,其形而上者,与天相通,则是道心也。其形而下者,不过在此血肉之间,则是人心也。人能观喜怒哀乐未发以前气象,守之不失,则发而中节,无往而非人心,小人之下达也。心只是一个心,离此血肉之间以求生生之机,不可得。犹之夫天离此流行者以求生生之易,亦不可得也。故以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截然分为二者固非,而气质与义理所以合处,亦不宜笼统言之耳。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好恶与人相近者几希,学脉正在微处。微与粗相对,粗则易于夹杂,微则其间不容一毫渗漏。圣贤相传,只此些子,不是以其难见而曰微也。
不知离却人心,无所为道心,而必欲二之,则动于血肉者,反是其所固有。而义理之心,反从勉强而得,未有不流于义外者。
人心道心,无如孟子分得最亲切。口目耳鼻四肢,此人心也,有生而具,故曰性。然滞于血气,则是形而下者,属于阴阳五行为之命,君子不以此认作性也。仁义礼知天道,此道心也,即在此血气中,故曰命。然形而上须求之喜怒哀乐未发之前,始见此性,不于血气中认取,不谓命也。
按,此为《大禹谟》“人心惟危”节引。此即万经所说的黄宗羲“人心道心之辨”。黄宗羲关于人心道心之说,散见于《孟子师说》《南雷文定》等著述之中,未有如此处集中阐述者。黄氏于此谈人心道心之精义,而《尚书古文疏证序》说“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字“为理学之蠹甚矣”,亦证《授书随笔》非阎若璩书之先导。
“罪疑惟轻,功疑为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数语,圣人好生之心,宛然如画。犹幸此意留之后世,法家苟不至于甚残忍者,亦多为可出之途,求以生人,是圣人之泽至今未竭也。世儒必以有罪者免,则奸民之犯法者益众,不宜事于姑息。不知此非姑息也。古之圣王,不恃法而恃此法外之意。尧舜之世,五刑之前有五教一段工夫,黎民敏德,苟有罪而不刑,则感于上者愈深,而自不忍犯,不宜以东汉因赦杀人之事概之尧舜之民也。
按,此段《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为重”节引。《南雷文定五集》卷三《姜定庵先生小传》称赞姜希辙上书主张薄刑慎罚后评曰:“《书》曰‘罪疑惟轻’,曰‘宁失不经’,蔡传谓‘二者非圣人至公至平之法’,先儒以为即此一言,蔡传可废。先生之言,岂蔡氏所敢望哉。”[28]与此意同。
有苗之格,全在班师振旅处,彼以为天子兵威何难加于我,忽然班师而去,置我于度外,其德量真不可测,乃始感动以受戎索耳。
按,此段《大禹谟》“三旬苗民逆命”节引。黄氏此说与伪孔传、蔡沈《书集传》同。
太虚中生生之气即是和气。故人之耳目好恶,皆自太虚中来。既自太虚中来,则人之聪明明威,即天之聪明明威也。若说天寄于人,便不知所从来矣。或曰气何以有知?曰由气而后有人。气无知,则人亦不应有知;人有知,则气之有知可知也。盖无不能生有,不可因其不可见闻而遂谓之无。横渠《太和篇》深得此意。
按,此段《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节引。黄氏此处所言“太虚”“气”等,与其《易学象数论》《孟子师说》《太极图讲义》所论相同。
《左传》称羿因夏民代夏政,盖太康既失河北,则羿以方伯代夏政耳。其河南尚所未及,胤侯掌六师,其为河南之方伯焉。
按,此段《胤征》首节下引。黄氏此说,盖据《五子之歌》语。《五子之歌》“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疏云:“夏都河北,洛在河南,距太康于河北,不得入国,遂废太康耳。”[29]
吴氏疑有脱误,盖因错解爽为明,而言有商受命,昭明其众庶,故与下文不续。经义固不然也。爽,失也。夏王矫诬布命,帝不以为善,使商受命,以丧失夏师,与殷之未丧师同,则上下原自贯通。
按,此段《仲虺之诰》“夏王有罪”节引。吴氏当为吴棫,此语或出其《书裨传》。《书裨传》已不传,蔡沈《书集传》引曰:“‘用爽厥师’续下文‘简贤附势’,意不相贯,疑有脱误。”[30]伪孔传、蔡传亦皆解“爽”为明,黄氏解“爽”为失,如此则上下贯通,似较伪孔传、蔡传为优。
先儒谓虺恐汤忧愧不已,作诰以解释其意。愚谓不然。夫汤之伐夏非耶,虺不闻诤之于前,而徒解释于后,是佞臣也。伐夏是耶,又何解释之有。盖汤之惭德,不为夏不当伐,自惭不能感化乎桀,以至于伐。此其心中不安处,乃来世之口实也。虺正恐天下来世疑汤之惭,惭在夏不当伐,故告天下所以作君之意。为民而立君,则民为本,君为末。末乱而本伤,自宜去末以存本,以明桀之不可不伐也。有汤之惭,以见圣人之造道无已;有虺之诰,以见天下非一人之私。
按,此段《仲虺之诰》末节引。《仲虺之诰》对商汤“惟有惭德”之解,伪孔传以为其“惭德不及古”[31],蔡沈《书集传》以为“承尧舜禹授受之后,于心终有所不安”[32]。黄氏则以为商汤之惭,乃因“不能感化乎桀,以至于伐”,则较前人之说,更能体现商汤的“圣人之造道”。黄氏此处强调“民为本,君为末”“天下非一人之私”,与其《明夷待访录》“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是一致的。
综观上引十则佚文,知《授书随笔》当为黄宗羲讲授《尚书》之讲义。《南雷文定》卷四《答万充宗质疑书》即有“向讲《尚书》”之语。全祖望《书明夷待访录后》云:“征君著书兼辆,然散亡者什九。”[33]《授书随笔》即亡者之一也。
《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所引者仅涉《舜典》《大禹谟》《皋陶谟》《胤征》《仲虺之诰》五篇,而于《周书》诸篇,皆未之及。《授书随笔》诸家著录有一卷、二卷、三卷之异,万经言所见者为“一卷”,不知是否完书。但既然其于黄宗羲家中见到该书,作者本人“手示所著”,所见似乎不当有缺,或黄氏《授书随笔》本非讲解全经欤?诸家著录《授书随笔》虽有卷数之异,而对其涉及《尚书》的哪些篇皆未明言,黄宗羲其他著述亦未之及。《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辑录“《注疏》《大全》《会选》洎宋元经解,近代则多采《日记》《要旨》《经翼》及《会编》四书”[34],对诸书皆为选录,并非全抄,此十则盖亦为选录,非万氏所见《授书随笔》之全豹。此虽片言只语,弥足珍贵,可据以探究《授书随笔》的真实面貌。
[1]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56页。
[2]张钧衡:《适园藏书志》卷八,民国五年(1916)刻本,第14页。
[3]余英时:《方中履及其〈古今释疑〉——跋影印本所谓“黄宗羲〈授书随笔〉”》,《书目季刊》1972年第3、4期,第64页。
[4]详参屈万里:《影印〈古今释疑〉后记》,《书目季刊》1972年第3、4期,第72页。
[5]张寿镛:《约园杂著三编》卷三,《民国丛书》,上海书店,1989年,第8页
[6]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华书局,1986年,第244页。
[7]余英时:《方中履及其〈古今释疑〉——跋影印本所谓“黄宗羲〈授书随笔〉”》,《书目季刊》1972年第3、4期,第59页。
[8]戴君仁:《阎毛古文尚书公案》,“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79年,第81页。
[9]林庆彰:《清初的群经辨伪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8页。
[10]阎若璩:《潜邱札记》卷五,清乾隆刻本,第71页。
[11]阎若璩撰,黄怀信、吕翊欣校点:《尚书古文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635页。
[12]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四一,清康熙刻本,第8页。
[13]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四四,清嘉庆十六年刻本,第22页。
[14]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例言》,清嘉庆二十四年刻本,第1页。
[15]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例言》,第1页。
[16]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例言》,第2页。
[17]黄宗羲:《南雷文定四集》卷三,清康熙刻本,第25页。
[18]吴光:《黄宗羲与清代浙东学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1页。
[19]吴光:《黄宗羲与清代浙东学派》,第82页。
[20]全祖望《鲒埼亭集》,清嘉庆九年姚江史氏借树山房刻本,卷16第16页。
[21]黄宗羲:《南雷文定后集》,《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3册,第205页。
[22]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56页。
[23]黄嗣艾:《南雷学案》卷七《阎百诗先生》,《清代传记丛刊》第26册,第647页。
[24]吴光:《黄宗羲与清代浙东学派》,第194页。
[25]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华书局,2017年,第355页。
[26]张穆撰,邓瑞点校:《阎若璩年谱》,中华书局,1994年,第134页。
[27]《黄宗羲全集》,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28]黄宗羲:《南雷文定五集》卷四,清程志隆刻本,第18页。
[29]题孔安国传、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63页.
[30]蔡沈撰,钱宗武、钱忠弼整理:《书集传》,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78页
[31]题孔安国传、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291页
[32]蔡沈撰,钱宗武、钱忠弼整理:《书集传》,第77页
[33]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三一,清嘉庆十六年刻本,第20页。
[34]万经《辨志堂新辑书经集解·例言》,第1页。
注:本文发表于《文献》2021年第3期,此据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江曦老师及编辑部授权发布。购买《文献》杂志,可以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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