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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成丨李善《文選注》引書義例考

趙建成 书目文献 2023-03-08



注:本文发表于《岭南学报》第十六辑,此为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赵建成老师授权发布!



李善《文選注》引書義例考*


趙建成


摘要】李善《文選注》徵引浩繁,引書義例複雜。本文依據其引用文獻之實際情況,參考注中隨文標示之相關義例,從引用目的、書名標舉、引文處理三個方面系統、深入地考察了李善《文選注》引書之義例系統。把握李善注引書義例,有益於把握李善注及其所引文獻,乃至《文選》本文。

關鍵詞】李善  《文選注》  引書  義例  考證


錢大昕云:“讀古人書,須識其義例。”[1]據筆者考證,李善《文選注》引書共2009家,數量居“四大名注”(裴松之《三國志注》、酈道元《水經注》、劉孝標《世說注》、李善《文選注》)之首。如此衆多之引書,必有較為完善之義例系統以統攝之,方能有條而不紊。對於學者與讀者而言,如能把握其義例系統,則有益於把握李善注及其所引文獻,乃至《文選》本文。然就筆者淺見,一些研究者在利用李善注引書文獻時,對其引書義例未能了解,加之《文選》自身的複雜性(如版本問題等),有時是非莫辯,所以存在不小的問題,甚至鬧出笑話。實際上,李善在注中曾多處隨文標示其義例,惟既分散而又僅存其大略,尚不足以據之全面把握其義例。顧炎武《日知録》卷二十“書家凡例”條曰:“古人著書,凡例即隨事載之書中。”[2]李審言云:“古人注書,例即見於注中。李善《文選注》首舉‘賦甲’,存其舊式,《兩都賦序》以下繼之,皆例也。”[3]二家所言為著書、注書之例,而李善引書之例,實亦見於注中。

在此之前,李詳有《李善文選注例》,李維棻有《〈文選〉李注纂例》[4],皆考李善注之例,稍涉其引書之例但較簡略。日本學者斯波六郎有《李善〈文選注〉引文義例考》[5],從引文之目的、引文之態度、引文之記載法三個方面對李善注引文義例進行考索,細緻深入,卻也頗為繁瑣,難於把握。其中一些內容,如“引文之記載法”中已見之例等,似非引文之例,而是注釋之例。另外,此文在一定程度上將李善為《文選》作注這一學術活動程式化、精密化,將李善這一學者理想化,所以在一些問題的理解上必然存在偏頗。實際上,李善對其《文選注》之義例包括引書義例並未一以貫之地遵行,在具體實踐中也有各種偶然情況發生,不能作絕對化的理解。

基於李善注及其中義例之標示,本文擬對李善《文選注》之引書義例作一系統、深入的考察。文中若干例證,受到李詳、李維棻二文所用例證之啟示,特此說明。


一、引用目的例


(一)舉先以明後,追溯語源

班孟堅《兩都賦序》“或曰:賦者,古詩之流也”下,李善注引《毛詩序》曰:“詩有六義焉,二曰賦。故賦爲古詩之流也。”並云:


諸引文證,皆舉先以明後,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他皆類此。[6]


《兩都賦序》“賦者,古詩之流也”之語應出於《毛詩序》,故李善引之以證。這實際就是在追溯作品的語源[7]。李善《文選注》引書對作品語源的追溯,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追溯詞源,即追溯作品中詞語的最早出處。如:


【禰正平《鸚鵡賦》】願先生爲之賦,使四坐咸共榮觀,不亦可乎?

【李善注】《老子》曰: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王元長《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五首》】今農戰不脩,文儒是競。

【李善注】《商君書》曰:國待農戰而安,君待農戰而尊。


這是追述“榮觀”、“農戰”二詞的語源。

二是追溯句源,即追溯作品文句的來源。如:


【謝希逸《月賦》】歌曰:美人邁兮音塵闕,隔千里兮共明月。
【李善注】《楚辭》曰:望美人兮未來。陸機《思歸賦》曰:絶音塵於江介,託影響乎洛湄。《淮南子》曰:道德之論,譬如日月馳騖,千里不能改其處也。
【江文通《雜體詩三十首·古離別》】黃雲蔽千里,遊子何時還?
【李善注】《古詩》曰:浮雲蔽白日,遊子不顧反。


關於舉先明後之例,有時李善於所舉之“先”有疑,則作說明。如:


【謝惠連《雪賦》】寒風積,愁雲繁。
【李善注】傅玄詩曰:浮雲含愁色,悲風坐自嘆。班婕妤《擣素賦》曰:佇風軒而結睇,對愁雲之浮沈。然疑此賦非婕妤之文,行來已久,故兼引之。


李詳云:“善於此不敢援舉先明後之例,蓋其慎也。”[8]建成案:對於班婕妤《擣素賦》,李善頗疑其為偽託,故加以說明。然慎則慎矣,仍為舉先明後之例。

又,“後”對“先”具有語源上的繼承關係,但由於語境的變化,其文句內涵與語源原文可能有所不同。對於這種情況,為避免理解上的歧異,李善亦作說明。如:


【班孟堅《兩都賦序》】以興廢繼絕,潤色鴻業。
【李善注】《論語》子曰:興滅國,繼絕世。然文雖出彼而意微殊,不可以文害意。他皆類此。


李善注引《論語》追溯“興廢繼絕”一語之語源,但班固之語指的是西漢武、宣之世建立文章、禮樂制度,“發起遺文,以光讚大業”,與《論語》孔子之語有所不同,故加以說明,以為義例。又如:


【陸士衡《辯亡論》下】于時大邦之衆,雲翔電發。
【李善注】《戰國策》頓子說秦王曰:今楚、魏之兵,雲翔而不敢拔。然此雲翔,與《戰國》微異,不以文害意也。
【陸士衡《樂府十七首·君子行》】天損未易辭,人益猶可懽。
【李善注】言禍福之有端兆,故天損之至,非己所招,故安之而未辭。人益之來,非己所求,故受之可爲懽也。《莊子》孔子謂顔回曰:無受天損易,無受人益難。郭象曰:無受天損易者,唯安之故易也。所在皆安,不以損爲損,斯待天而不受其損也。無受人益難者,物之儻來不可禁禦。至人則玄同天下,故天下樂推而不猒,相與社而稷之,斯無受人益之所以爲難矣。然文雖出彼,而意微殊,彼以榮辱同途,故安之甚易。此以吉凶異轍,故辭之實難。


李善舉先明後之例,確可見出其學問之廣博、學術判斷之準確。如《詩經·魯頌·閟宮》有“新廟弈弈,奚斯所作”之句,奚斯所作者,在《詩經》學史上一般有二說,一說為《閟宮》乃至《魯頌》之詩,一說為新廟,聚訟紛紜。二說孰是孰非,不在本文討論之范围[9],這裡僅探討前說之源頭,實亦聚訟頗多。賈昌朝《群經音辨》[10]、王楙《野客叢書》[11]以為此說自班固(《兩都賦序》)始。陳善《捫蝨新話》[12]、洪邁《容齋續筆》卷一“公子奚斯”條[13]以為其說始於揚子《法言》。王煦《昭明文選李善注拾遺》附《文選剩言》“班固《兩都賦序》‘奚斯’”條認為其說本於《韓詩》,並引薛君《章句》之語,云揚子雲(《法言》)從之[14]。建成案:薛君即薛漢,據《後漢書·儒林列傳·薛漢傳》,薛漢字公子,世習《韓詩》,薛漢少傳父業,父子以章句著名[15]。則《韓詩章句》成於薛漢父子兩代之手。薛漢建武(25—56)初為博士,永平(58—75)中為千乘太守,則其出生應在公元前後。其父子皆應晚於揚雄(前53—18),揚雄從之之說似難成立。若言揚雄所從為《韓詩》早期師說,則無文獻上的依據。又,洪邁、王煦以揚雄有奚斯作《魯頌》之說,其根據在《揚子法言·學行篇》,揚子曰:“昔顔常睎夫子矣,正考甫常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常睎正考甫矣。”李軌注云:“奚斯,魯僖公之臣,慕正考甫,作《魯頌》。”司馬光承之,曰:“揚子以謂正考甫作《商頌》,奚斯作《閟宫》之詩,故云然。”吳祕曰:“睎,睎慕也。”則“公子奚斯常睎正考甫”意謂奚斯睎慕正考甫,以之為榜樣,無從得出其作《魯頌》(《閟宮》)之意。李軌、司馬光等還是承襲成說,想當然而注之。諸家惟吳祕得之,其說曰:“正考甫《商頌》蓋美禘祀之事,而魯大夫公子奚斯能作閔公之廟,亦睎《詩》之教也。而《魯頌》美之曰:‘松桷有舄,路寝孔碩。新廟奕奕,奚斯所作。’”[16]故以奚斯作《魯頌》之說始於揚雄《法言》,亦屬無據。班固(32—92)晚於薛漢父子,劉躍進先生《秦漢文學編年史》認為班固《兩都賦》約作於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班固時年三十八歲[17]。其時薛氏《韓詩章句》久已流行,則班固《兩都賦序》“奚斯頌魯”之說自然晚於薛氏《韓詩章句》,且前者當出於後者。故《文選·兩都賦序》“奚斯頌魯”下李善注曰:


《韓詩·魯頌》曰:新廟弈弈,奚斯所作。薛君曰:奚斯,魯公子也。言其新廟弈弈然盛。是詩,公子奚斯所作也。[18]


顯然,李善注引薛君《韓詩章句》,乃舉先以明後之例,判斷十分準確。

引書以追溯作品語源的體例,並不是李善的獨創,其所採用的諸家舊注,如薛綜《二京賦注》、劉逵《蜀都賦注》、張載《魏都賦注》,便已有此例,其後的《文選鈔》亦有此例。但以李善注所用更為普遍、嚴謹與準確。

(二)引後以明前,據源溯流

班固《兩都賦序》“臣竊見海內清平,朝廷無事”下李善注引蔡邕《獨斷》:


或曰朝廷,亦皆依違,尊者都,舉朝廷以言之。[19]


這是以後世之著述來解釋先代之禮制。李善述其例云:


諸釋義或引後以明前,示臣之任不敢專。他皆類此。


李詳云:“前已見舉先以明後之例,此又舉引後以明前之例,統觀全注,此二例最多,實開注書之門徑。”[20]此義例亦分兩種情況。一是舉後世典籍以明前代文章之歷史、文化背景。前《兩都賦序》注引蔡邕《獨斷》即是。再舉一例:


【曹子建《求自試表》】使得西屬大將軍,當一校之隊。
【李善注】《魏志》曰:太和二年,遣大將軍曹真擊諸葛亮於街亭。司馬彪《漢書》曰:大將軍營伍部,校尉一人。[21]


陳壽與司馬彪皆是晉人,晚於曹植。李善引其書以注曹植表之歷史文化背景。

二是溯作品文辭之流。李善《文選注》引書不僅有追源,也有溯流的內容,即後世作品在文辭上以所注內容為語源。如:


【曹大家《東征賦》】諒不登樔而椓蠡兮,得不陳力而相追。
【李善注】陳思王《遷都賦》曰:覽乾元之兆域兮,本人物乎上世,紛混沌而未分,與禽獸乎無別。椓蠡䖿而食䟽,摭皮毛以自蔽。然陳思之言蓋出於此也。
【干令升《晉紀·論晉武帝革命》】堯舜内禪,體文德也。漢魏外禪,順大名也。
【李善注】謝靈運《晉書禪位表》曰:夫唐、虞内禪,無兵戈之事,故曰文德。漢、晉外禪,有翦伐之事,故曰順名。以名而言,安得不僭稱以爲禪代邪?靈運之言,似出于此,文既詳悉,故具引之。
【木玄虛《海賦》】若乃大明㩠轡於金樞之穴。
【李善注】伏韜《望清賦》曰:金樞理轡,素月告望。義出於此。


對此義例,清倪思寬《二初齋讀書記》舉上列最後一例申說之,其說云:“《海賦》註引伏滔《望清賦》,乃是引後人之文反證前人之語。凡註書欲求文義明晰,亦須有此例。讀此知唐人已開其端矣。”[22]

(三)引同時之作,轉以相明

何平叔《景福殿賦》“温房承其東序,涼室處其西偏”下李善注引卞蘭《許昌宮賦》曰:“則有望舒涼室,羲和温房。”並云:


然卞、何同時,今引之者,轉以相明也。他皆類此。


即徵引與《文選》本文同時代之作品為注,以使讀者之理解更為明晰。又如:


【顏延年《赭白馬賦》】豈不以國尚威容,軍趫迅而已。
【李善注】庾中丞《昭君辭》曰:聮雪隱天山,崩風盪河澳,朔障裂寒笳,冰原嘶代顏、庾同時,未詳所見。
【曹子建《洛神賦》】踐遠遊之文履,曳霧綃之輕裾。
【李善注】繁欽《定情詩》曰:何以消滯憂,足下雙遠遊。有此言[23],未詳其本。
【王仲宣《贈蔡子篤詩》】風流雲散,一別如雨。
【李善注】《鸚鵡賦》曰:何今日以雨絶。陳琳《檄吴將校》曰:雨絶于天。然諸人同有此言,未詳其始。
【曹子建《七啓八首》】揮袂則九野生風,慷慨則氣成虹蜺。
【李善注】劉邵《趙郡賦》曰:煦氣成虹蜺,揮袖起風塵。文與此同,未詳其本也。

(四)釋義之例

李善《文選注》徵引文獻的一個重要目的亦即重要功能是解釋《文選》本文中字、詞、句之意義。如:


【班孟堅《西都賦》】是故橫被六合。
【李善注】《漢書音義》文穎曰:關西爲橫。孔安國《尚書傳》曰:被,及也。《呂氏春秋》曰:神通乎六合。髙誘曰:四方上下爲六合。
【陸士衡《弔魏武帝文》】於臺堂上施八尺牀,繐帳。
【李善注】鄭玄《禮記注》曰:凢布細而踈者謂之繐。
【左太沖《詠史》八首其一】左眄澄江湘,右盼定羌胡。
【李善注】《廣雅》曰:眄,視也。《方言》曰:澄,清也。馬融《論語注》曰:盼,動目貌。


(五)補充史料之例

對於《文選》本文所涉之人物(包括《文選》諸篇之作者)、史實、名物等,有必要者,李善往往引書以補充相關史料,以明人物所出與行跡、史實之來龍去脈以及名物典制等。如:


【嵇叔夜《琴賦》】若次其曲引所宜,則《廣陵》《止息》《東武》《太山》。
【李善注】《廣陵》等曲今並猶存,未詳所起。應璩《與劉孔才書》曰:聽《廣陵》之清散。傅玄《琴賦》曰:馬融譚思於《止息》。魏武帝樂府有《東武吟》。曹植有《太山梁甫吟》。左思《齊都賦》注曰:《東武》《太山》,皆齊之士風經歌,謳吟之曲名也。然引應及傅者,明古有此曲,轉以相證耳,非嵇康之言出於此也。佗皆類此。
【任彦昇《爲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在魏則毛玠公方,居晉則山濤識量。
【李善注】《魏志》曰:毛玠,字孝先,陳留人也,爲尚書僕射,典選舉。《先賢行狀》曰:玠雅量公正。《魏氏春秋》曰:山濤爲選曹郎,遷尚書。
【荆軻《歌》作者李善注】《史記》曰:荆軻,衛人,其先齊人,徙於衛,衛人謂之慶卿。之燕,燕人謂之荆卿。荆卿好讀書擊劒。
【陸士衡《辯亡論》下】拔吕蒙於戎行,識潘濬於係虜。
【李善注】《吴志》曰:吕蒙年十五、六,隨鄧當擊賊,策見而竒之,引置左右。張昭薦蒙,拜別部司馬。又曰:潘濬,字承明,武陵人也。《江表傳》曰:權剋荆州,將吏悉皆歸附,而濬獨稱疾不見。權遣人以牀就家輿致之。濬伏面著席,不起,涕泣交橫,哀哽不能自勝。權慰勞與語,呼其字曰:承明,昔觀丁父,鄀俘也,武王以爲軍帥。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爲令尹。此二人,卿荆國之先賢也。初雖見囚,後皆擢用,爲楚名臣。卿獨不然,未肯降,意將以孤異古人之量邪?使親近以巾拭面。濬起,下地拜謝。即以爲治中,荆州諸軍事,一以咨之。


(六)糾謬之例

李善《文選注》引書,亦致力於對《文選》本文的校正。這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篇題考誤。如:


【曹子建《贈丁儀》題下李善注】《集》云:與都亭侯丁翼。今云儀,誤也。[24]
【曹子建《又贈丁儀王粲》題下李善注】《集》云:答丁敬禮、王仲宣。翼字敬禮,今云儀,誤也。
【陸士衡《爲顧彦先贈婦二首》題下李善注】《集》云:爲全彦先作。今云顧彦先,誤也。[25]
【劉越石《扶風歌》題下李善注】《集》云:《扶風歌》九首。然以兩韻爲一首,今此合之,盖誤。


二是考校正文,包括正訛、補充脫文等。如:


【宋玉《高唐賦》】有方之士,羨門高谿。
【李善注】《史記》曰:秦始皇使燕人盧生求羨門高誓。谿,疑是“誓”字。
【司馬長卿《難蜀父老》】昔者洪水沸出,氾濫衍溢。
【李善注】張揖曰:湓,溢也。郭璞《三蒼解詁》曰:湓,水聲也。《字林》云:匹寸切。古《漢書》爲湓,今爲衍,非也[26]。
【諸葛孔明《出師表》】責攸之、禕、允等咎,以章其慢。
【李善注】《蜀志》載亮表云:若無興德之言,則戮允等以章其慢。今此無上六字,於義有闕誤矣。
【阮元瑜《爲曹公作書與孫權》】昔蘇秦說韓,羞以牛後[27]。韓王按劒,作色而怒。雖兵折地割,猶不爲悔,人之情也。
【李善注】《戰國策》:蘇秦爲楚合從,說韓王曰:臣聞鄙諺曰:寧爲雞尸,不爲牛從。今西面交臂而臣事秦,何以異於牛從也!夫以大王之賢也,挾強韓之名,臣切爲大王羞之。韓王忿然作色,攘臂按劒仰天曰:寡人雖死,其不事秦!延叔堅《戰國策注》曰:尸,雞中主也。從,牛子也。從或爲後,非也。
【沈休文《應王中丞思遠詠月》】網軒映珠綴,應門照緑苔。
【李善注】《楚辭》曰:網户朱綴刻方連。下云緑苔,此當爲朱綴,今並爲珠,疑傳寫之誤。


對於《文選》本文與舊注或其他典籍中出現的錯誤,如史實、用典、名物等,李善通過徵引相關典籍予以考辨、糾正。這也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糾《文選》本文之謬:


【陳孔璋《爲曹洪與魏文帝書》】蓋聞過髙唐者,効王豹之謳。
【李善注】《孟子》淳于髠曰:昔王豹處淇而西河善謳,緜駒處髙唐而齊女善歌。按:此文當過髙唐者効緜駒之歌。但文人用之誤。
【陸韓卿《中山王孺子妾歌》】安陵泣前魚。
【李善注】《戰國䇿》曰:魏王與龍陽君共船而釣,龍陽君釣得十餘魚而弃之,泣下。王曰:有所不安乎?對曰:無。王曰:然則何爲涕出?對曰:臣始得魚甚喜,後得益多而大,欲弃前之所得也。今以臣㐫惡,而得拂枕席,今爵至人君,走人於庭,避人於塗。四海之內,其羙人甚多矣,聞臣之得幸於王,畢褰裳而趍王,臣亦同曩者所得魚也,亦將弃矣,得無涕出乎?王乃布令曰:敢言羙人者族。然泣魚是龍陽,非安陵,疑陸誤矣。
【沈休文《恩倖傳論》】東方朔爲黃門侍郎,執戟殿下。
【李善注】《漢書》曰:東方朔初爲常侍郎,後奏泰階之事,拜爲太中大夫、給事中。嘗醉,小遺殿上,詔免爲庻人。復爲中郎。《百官表》:郎中令屬官中有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又黃門有給事黃門。《漢官儀》云:給事黃門侍郎,位次侍中、給事中,故曰給事黃門。然侍郎、黃門侍郎,二官全別,沈以爲同,悮也。《答客難》曰:官不過侍郎,位不過執戟。非黃門侍郎,明矣。
【任彦昇《齊竟陵文宣王行狀》】又詔加公入朝不趨,讃拜不名,劒履上殿。蕭傅之賢,曹馬之親,兼之者公也。
【李善注】《漢書》曰:上賜蕭何帶劒履上殿,入朝不趨。又曰:上欲自行擊陳狶,周綜泣曰:始秦攻破天下,未曾自行。今上常自行,是無人可使者乎!上以爲愛我,賜入殿門不趨。而綜與傅寛同傳,寛無不趨之言,疑任公誤也。[28]


二是糾舊注或其他典籍之謬:


【司馬長卿《上林賦》】聽葛天氏之歌。
【李善注】張揖曰:葛天氏,三皇時君號也。其樂,三人持牛尾,投足以歌八曲:一曰《載民》,二曰《玄鳥》,三曰《育草木》,四曰《奮五穀》,五曰《敬天常》,六曰《徹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總禽獸之極》。……善曰:《呂氏春秋》云:葛天氏之樂,以歌八闋:一曰《載民》,二曰《遂草木》,六曰《建帝功》。今注以闋爲曲,以民爲氏,以遂爲育,以建爲徹,皆誤。
【潘安仁《射雉賦》】彳亍中輟,馥焉中鏑。
【徐爰注】彳亍,止貌也。輟,止也。鏑,矢鏃也。馥,中鏃聲也。彳,丑亦切。亍,丑錄切。馥,被逼切。
【李善注】善曰:今本並云彳亍中輙。張衡《舞賦》曰:蹇兮宕往,彳兮中輙。以文勢言之,徐氏誤也。
【夏侯孝若《東方朔畫贊》】大夫諱朔,字曼倩,平原厭次人也。
【李善注】《漢書》曰:朔爲太中大夫。又曰:朔字曼倩,平原厭次人。《漢書·地理志》無厭次縣,而《功臣表》有厭次侯爰類。疑《地理》誤也。[29]


(七)辨異與兼存異說之例

李善在注釋《文選》時,常常兼採衆說並有所辨證。其有異說而疑不能判者,則兼存異說以存疑。如:


【司馬長卿《子虛賦》】勺藥之和具,而後御之。
【李善注】服虔曰:具,美也。或以芍藥調食也。文穎曰:五味之和也。晉灼曰:《南都賦》曰:歸鴈鳴鵽,香稻鮮魚,以爲芍樂,酸恬滋味,百種千名。之說是也。善曰:服氏一說,以芍藥爲藥名,或者因說今之煑馬肝,猶加芍藥,古之遺法。晉氏之說,以勺藥爲調和之意。枚乘《七發》曰:勺藥之醬。然則和調之言,於義爲得。
【楊子雲《羽獵賦》】三軍芒然,窮冘閼與。
【李善注】孟康曰:冘,行也。閼,止也。言三軍之盛,窮閼禽獸,使不得逸漏也。善曰:孟康之意,言窮其行止,皆無逸漏。如淳曰:窮,音穹。冘者,懈怠也。晉灼曰:閼與,容貌也。如、晉之意,言三軍芒然懈倦,容貌閼與而舒緩也。今依如、晉之說也。
【鮑明遠《樂府八首·放歌行》】豈伊白璧賜,將起黄金臺。
【李善注】《史記》曰:虞卿說趙孝成王,一見賜黄金百鎰,白璧一雙。王隱《晉書》曰:叚匹磾討石勒,進屯故安縣故燕太子丹金臺。《上谷郡圖經》曰:黄金臺,易水東南十八里,燕昭王置千金於臺上,以延天下之士。二說既異,故具引之。
【楊子雲《長楊賦》】提劒而叱之,所過麾城摲邑,下將降旗。
【李善注】顔監曰:摲,舉手擬也。《蒼頡篇》曰:摲,拍取也。善曰:鄭玄《禮記注》曰:摲之言芟也。


有時,同一注釋對象在不同的作品中出現,前人各有注釋且其說不同,在無法判定何者為是的情況下,李善在徵引文獻加以注釋時一般會“各依其說”,即分別採用相應的“原注”。如:


【司馬長卿《子虛賦》】被阿緆,揄紵縞。

【李善注】(郭璞舊注)張揖曰:阿,細繒也。緆,細布也。揄,曳也。司馬彪曰:縞,細繒也。善曰:《列子》曰:鄭衛之處子,衣阿緆。《戰國策》魯連曰:君後宮皆衣紵縞。

【李斯《上書秦始皇》】阿縞之衣。

【李善注】徐廣曰:齊之東阿縣,繒帛所出者也。此解阿義與《子虛》不同,各依其說而留之。


建成案:張揖注為郭璞舊注所採,其注《子虛賦》,以“阿”爲繒名,李善又引《列子》以證之;徐廣注《史記》,以“阿”爲地名。李斯《上書秦始皇》注則是直接徵引徐廣《史記注》。“此解阿義與《子虛》不同,各依其說而留之”乃李善自述體例之語,實即兼採異說之意。

有時,李善注引書意在對蕭統《文選》文本編輯與加工工作的考察。如卷四十二曹子建《與吳季重書》云:


家有千里,驥而不珍焉;人懷盈尺,和氏無貴矣。夫君子而知音樂,古之達論謂之通而蔽。墨翟不好伎,何爲過朝歌而迴車乎?足下好伎,值墨翟迴車之縣,想足下助我張目也。


而篇末李善注云:


《植集》此書別題云:夫爲君子而不知音樂,古之達論謂之通而蔽。墨翟自不好伎,何謂過朝歌而迴車乎?足下好伎,而正值墨氏迴車之縣,想足下助我張目也。今本以墨翟之好伎,置“和氏無貴矣”之下,蓋昭明移之,與季重之書相映耳。[30]


顧農云:“由此可知《文選》本《與吳季重書》乃是經過編輯加工的,實際上原來是兩封信,這裡給合為一信了。這條校勘性注釋不僅澄清了事實真相,而且也有利於人們認識‘古人選本之精審者,亦每改消篇什’(建成案:語出錢鍾書《管錐編》,原有注)這一重大事實,從而在依據選本立論時有所戒備。”[31]所言甚是。

二、引書標舉例


李善《文選注》引書標舉有多種格式。今條列如下:

(一)但稱書名及其特例

一般而言,李善注在徵引經部典籍之經本文如《周易》《尚書》《毛詩》等,緯書本文如《河圖龍文》《春秋元命苞》《尚書刑德放》等,小學本文如《爾雅》《說文》《埤蒼》等,諸子本文如《莊子》《韓非子》《尹文子》《墨子》等,詩文集如《楚辭》《東方朔集》《陳琳集》等,佚名著作如《括地圖》《穆天子傳》《古君子行》《古豫章行》等,佛經本文如《法華經》《華嚴經》等,或者不至於引起誤解之著作如《史記》《吳越春秋》《列仙傳》《典引》《江表傳》等時,但稱書名。

佚名著作,如有其他典籍與其同名異書,該著作仍但稱書名。如下例,李善在注中有相應的說明。


【班孟堅《西都賦》】昭陽特盛,隆乎孝成。……隨侯明月,錯落其間。金釭銜璧,是爲列錢。翡翠火齊,流耀含英。
【李善注】《漢書》曰:孝成趙皇后弟絕幸,爲昭儀,居昭陽舍。其璧帶,往往爲黃金釭,函藍田璧,明珠翠羽飾之。《音義》曰:謂璧中之橫帶也。引《漢書》注云《音義》者,皆失其姓名,故云《音義》而已。


除《音義》(或作《漢書音義》《漢書注》)外,《漢記》《晉書》《高士傳》等書,李善在徵引時皆有但稱書名者,可能與《漢書音義》是相同之情況。

但稱書名的引書標舉方式,在李善的實際注釋中往往會有一些變化。如兼及篇名:


【班孟堅《西都賦》】披飛廉,入苑門。
【李善注】《漢書·武紀》曰:長安作飛廉館。
【楊子雲《羽獵賦》】麗哉神聖,處於玄宮。冨既與地乎侔訾,貴正與天乎比崇。
【李善注】《禮記·月令》曰:季冬,天子居玄堂右个。


其他如引《尚書·舜典》《莊子·養生篇》《漢書·地理志》等皆是此類。

李善注徵引《漢書》,有但稱篇名者。如:


【陸士衡《辯亡論上下二首》】術數則吳範、趙達,以禨祥協德。
【李善注】《天文志》曰:臣主共憂患,其察禨祥。如淳曰:《呂氏春秋》曰:荊人鬼而越人禨。今之巫祝禱祀之比也。晉灼曰:禨,音珠璣之璣。


由其後引如淳、晉灼注,可推知李善所引《天文志》應是《漢書》之《天文志》。考之《漢書·天文志》:“臣主共憂患,其察禨祥。候星氣尤急。如淳曰:‘《吕氏春秋》“荆人鬼,越人禨”,今之巫祝禱祠淫祀之比也。’”[32]正相一致。然而這樣的稱引方式顯然不夠規範,很可能是在傳寫過程中發生了錯誤。

李善《文選注》引書,時有書名簡稱之例。這種簡稱,一般承上下文可以明確判斷出為何書。如曹子建《贈白馬王彪》題下注引《集》曰:“於圈城作。”則此《集》為《曹子建集》之簡稱。木玄虛《海賦》作者注引《華集》曰:為楊駿府主簿。《華集》自然是《木華集》。此外,《嵇康集》《謝玄暉集》《沈休文集》等皆有簡稱為《集》的情況。又如屈平《離騷經》題下注引《序》曰:“《離騷經》者,屈原之所作也……”由於李善注《楚辭》所採為王逸舊注,故此《序》為王逸《離騷經序》。此外王逸《九歌序》《九章序》《漁父序》等亦皆簡稱為《序》。再如《孔子家語》簡稱《家語》,鄭玄《毛詩箋》簡稱《箋》《詩箋》,何休《春秋公羊墨守》簡稱何休《墨守》等,都很常見,所指亦很明確。

(二)作者+書名/文體

李善所引各類典籍,同名異書者衆多,此種情況,李善在徵引時一般採用“作者+書名”的形式,如王弼《周易注》、鄭玄《周易注》、王肅《周易注》、韓康伯《周易注》、劉瓛《周易注》,郭璞《爾雅注》、郭舍人(犍爲舍人)《爾雅注》、孫炎《爾雅注》、李巡《爾雅注》,馬融《琴賦》、傅毅《琴賦》、蔡邕《琴賦》、傅玄《琴賦》、閔洪《琴賦》、成公綏《琴賦》等[33]。不存在同名異書情況的典籍,也常常以此種形式徵引,如蔡邕《月令章句》、曹子建《白馬篇》、張載《安石榴賦》、戴凱之《竹譜》等。

還有一種不太規範的格式,即“注者名+所注書名”,如:


【司馬長卿《上林賦》】務在獨樂,不顧衆庻。
【李善注】鄭玄《毛詩》曰:顧,念也。


李善所引“鄭玄《毛詩》”,實為鄭玄《毛詩箋》,鄭玄為注者,《毛詩》為其所注之書。這顯然是不規範的標舉格式,但很可能是李善的筆誤或者是傳抄刊刻中產生的錯誤。此外如高誘《吕氏春秋注》亦有被稱引為“高誘《吕氏春秋》”者。

很多情況下,李善《文選注》引書只標舉作者及其作品的文體。這些作品,有些今天已亡佚,只存李善注佚句,我們無法判斷李善徵引時其存佚狀況以及李善是否可知其篇名。如:


【嵇叔夜《贈秀才入軍》五首】願言不獲,愴矣其悲。
【李善注】張衡詩曰:願言不獲,終然永思。
【陸士衡《謝平原內史表》】事蹤筆跡,皆可推校。
【李善注】蔡邕《書》曰:惟是筆迹,可以當面。
【任彦昇《爲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臣本庸才,智力淺短。
【李善注】毋丘儉《表》曰:禹、卨之朝,不畜庸才。


此類例子還有很多,如引蔡邕詩(暮宿何悵望)、王仲宣詩(探懷授所歡,願醉不顧身)、張翰詩(單形依孤影)等皆是。

還有些作品,其篇名確切可知,但李善仍只以其文體稱之。如:


【鮑明遠《苦熱行》】毒涇尚多死,渡瀘寜具腓。
【李善注】諸葛亮《表》曰:五月渡瀘,深入不毛。
【傅季友《爲宋公修楚元王墓教》】本支之祚,實隆鄙宗。
【李善注】楊脩《牋》曰:述鄙宗之過言。


以上兩例,李善所引諸葛亮《表》,即是其《出師表》;楊脩《牋》,即是其《答臨淄侯箋》。此類例子還有很多,如引蔡琰《悲憤詩》二首,皆不著篇名,而引作“蔡琰詩”、“蔡邕女琰詩”、“蔡雍女琰詩”,吴質《在元城與魏太子箋》引作吴質《書》,曹植《自誡令》引作曹植《令》等。

(三)但稱作者

此類情況所徵引之典籍一般皆為注書,作者為注書之注者。李善在徵引此注書之前,一般已徵引其所注典籍之原文。故此時但稱作者,實是承前而省書名。如:


【班孟堅《西都賦》】歷十二之延祚,故窮泰而極侈。
【李善注】《國語》曰:天地之所祚。賈逵曰:祚,祿也。


李善注所引賈逵之語為其《國語注》,由於前面已引《國語》,故省略書名而但稱作者。這種情況很多,如先徵引《尚書》,再引孔安國《尚書注》,一般便但稱孔安國;先徵引《周禮》,再引鄭玄《周禮注》,一般亦但稱鄭玄;先徵引《莊子》,再引郭象《莊子注》,一般亦但稱郭象,等等。

另外,李善對所採舊注、集注亦有標示之例,略近於但稱作者之例。舊注標示分兩種情況,一是知注者姓名之舊注,如《文選》卷二張平子《西京賦》作者及標題之後、正文之前,標示“薛綜注”。李善注曰:“舊注是者,因而留之,並於篇首題其姓名。其有乖繆,臣乃具釋,並稱臣善以別之。他皆類此。”二是不知注者姓名之舊注:卷十五張平子《思玄賦》作者及標題之後、正文之前,標示“舊注”。李善注曰:“未詳注者姓名。摯虞《流別》題云衡注。詳其義訓,甚多疎略,而注又稱愚以爲疑,非衡明矣。但行來既久,故不去。”予以考辨、說明。

集注標示之例見卷七楊子雲《甘泉賦》作者下,李善注曰:“然舊有集注者,並篇內具列其姓名,亦稱臣善以相別。佗皆類此。”

(四)其他

李善《文選注》徵引典籍,對同一引書書名的標舉方式往往並不相同,因而同書異名的情況比較多。如《毛詩序》,李善徵引時標舉之書名有《毛詩序》、《詩序》、《序》、子夏《序》四種;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李善徵引時標舉之書名有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司馬遷《答任少卿書》、司馬遷《書》三種;潘岳《哀永逝賦》,李善徵引時標舉之書名有《哀永逝》、潘岳《哀永逝》、潘岳《哀永逝賦》三種等。

另外,李善注在連續徵引同一部典籍時,除第一次稱引書名外,其後則省略書名,而云“又曰”。如:


【楊子雲《羽獵賦》】齊桓曾不足使扶轂,楚嚴未足以爲驂乘。
【李善注】《史記》曰:齊公子小白立,是爲桓公。又曰:楚穆王卒,子莊王侶立。
【陸士衡《皇太子宴玄圃宣猷堂有令賦詩》】自昔哲王,先天而順。
【李善注】《周易》曰:大人者先天而天弗違。又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三、引文處理例


經典注釋徵引文獻,非以亦步亦趨於原典為高,當隨注釋之需要而靈活處理。盧文弨《十三經注疏正字跋》云:“且凡引用他經傳者,必據本文以正之。雖同一字而有古今之别,同一義而有繁省之殊,亦備載焉。此則令讀者得以參考而已,非謂所引必當盡依本文也。蓋引用他書有不得不少加增損者,或彼處是古字,或先儒之義定從某字,若一依本文,轉使學者讀之不能驟曉,則莫若即用字義之顯然者為得矣。”[34]確為高明之論。

李善徵引數量衆多的典籍為《文選》作注,其對引書原文的處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基本問題,因為這不僅涉及到我們對李善《文選注》自身的研究,還涉及到對李善注所引文獻的認識,以及利用《文選注》進行輯佚、校勘之工作。筆者通過對李善注引書存世者與李善所引內容進行較為系統的比對,總結出李善《文選注》引書引文處理之例,條列如下:

(一)基本原則:引文以《文選》本文為依歸

《文選》本文是李善注引書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在《文選注》中,李善對引書原文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但其根本原則在於注釋《文選》本文。如:


【左太沖《魏都賦》】延廣樂,奏九成。冠韶夏,冒六莖。傮響起,疑震霆。天宇駭,地廬驚。億若大帝之所興作,二嬴之所曾聆。
【李善注】《史記》曰:趙簡子病,扁鵲視之曰:昔秦穆公嘗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孫支曰:我之帝所甚樂。帝告我晉國且大亂。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二日,簡子寤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遊於鈞天,廣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又曰:趙氏之先,與秦同祖。然則秦、趙同姓,故曰二嬴也。


李善所引《史記》之內容,見於《趙世家》,原文如下:


趙氏之先,與秦共祖。
……
趙簡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醫扁鵲視之,出,董安于問。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繆公嘗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將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别。”’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讖於是出矣。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閒,閒必有言也。”居二日半,簡子寤。語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游於鈞天,廣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欲來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壯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勲,適余將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子,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35]


比對李善注引文與《史記》原文,能夠發現,引文在文字上並不完全遵從於原文,且對原文多所刪消,其篇幅僅及原文的四分之一左右,同時也割裂了原文敘述的完整性與準確性。其原因即如前述,李善引書之目的在於注釋《文選》本文,而不需要對《史記》原文負責。此處李善引文所注內容主要是《魏都賦》“億若大帝之所興作,二嬴之所曾聆”二句,李善所引已足以使讀者對此二句產生較為明晰的理解。徵引一切文獻皆以《文選》本文為出發點的原則,是李善引書的基本原則,也是我們理解李善注引書的基礎。又如:


【李少卿《答蘇武書》】終日無覩,但見異類。
【李善注】《家語》孔子曰:舜之爲君,暢於異類。
【《孔子家語·好生》】孔子曰:“舜之爲君也,其政好生而惡殺,其任授賢而替不肖。德若天地而靜虚,化若四時而變物。是以四海承風,暢於異類。”[36]


《孔子家語》原文本是對舜為君之德的一段完整的表述,但由於李善所注只是李陵《答蘇武書》“異類”一詞,故對這一段內容僅取首尾,以最節約的方式引用之。

另外,同一文獻往往有多種版本,而不同的版本之間,其文字亦常常有異。對於引書異本之選擇,李善採取的是各隨所用而引之的原則,即據所注《文選》本文而確定引用文本。如:


【嵇叔夜《琴賦》】紹《陵陽》,度《巴人》。
【李善注】宋玉《對問》曰:既而曰《陵陽》《白雪》,國中唱而和之者彌寡。然《集》所載與《文選》不同,各隨所用而引之。又對曰:客有歌於郢中者,始曰《巴人》。


宋玉《對楚王問》有《宋玉集》與《文選》二本,李善此處所引為前者。這是由於《宋玉集》之“陵陽”於《文選》中作“陽春”[37],而《陵陽》與所注《琴賦》本文一致。


【陸士衡《演連珠》】臣聞絕節髙唱,非凡耳所悲。肆義芳訊,非庸聽所善。是以南荆有寡和之歌,東野有不釋之辯。
【李善注】《宋玉集》楚襄王問於宋玉曰:先生有遺行歟?宋玉對曰:唯,然,有之。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俚》《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既而《陽春》《白雪》,含啇吐角,絕節赴曲,國中唱而和之者彌寡。


此處李善注引《宋玉集》而不引《文選》之《對楚王問》,是因為“絕節赴曲”之語為後者所無。李詳云:“善引《宋玉集》,不引本選宋玉《對問》者,以此有‘絕節赴曲’,可證士衡祖述有自。不輕以未見、未詳所出了事。書簏之稱,信不虛也。”[38]不過李善此處引文之“陽春”,據上文嵇康《琴賦》注所引,當作“陵陽”。


【江文通《雜體詩三十首·潘黃門(〈悼亡〉 岳)》】我慙北海術,爾無帝女靈。
【李善注】《宋玉集》云:楚襄王與宋玉遊於雲夢之野,望朝雲之館,有氣焉,須臾之間,變化無窮。王問此是何氣也?玉對曰:昔先王遊於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自云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於巫山之臺。聞王來遊,願薦枕席。王因幸之。去,乃言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爲朝雲,暮爲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旦而視之,果如其言。爲之立館,名曰朝雲。


顯然,李善此處引書所注為江淹詩“帝女”一詞,《宋玉集》本《高唐賦》有“自云我帝之季女”之語,而《文選》之《高唐賦》作“曰妾巫山之女也”[39],故引《宋玉集》。

(二)引文完全遵從於引書原文或略有差異

李善引書之目的在於注釋《文選》本文,其引文不會刻意與引書原文保持完全一致,也不會刻意有所區別,一切依注釋之需要而定。其中有很多引文與引書原文完全一致的情況。一般來說,李善在徵引詩類文獻如《詩經》《楚辭》以及漢代古詩、樂府與東漢以後文人詩時引文與原文完全一致者較多,經部、子部引書中也有不少。如:


【司馬長卿《長門賦》】魂踰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獨居。
【李善注】《楚辭》曰:神儵忽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獨留。
【江文通《別賦》】琴羽張兮簫鼓陳,燕趙歌兮傷美人。
【李善注】《古詩》曰:燕趙多佳人,美者顔如玉。
【魏文帝《與吴質書》】昔伯牙絕絃於鍾期,仲尼覆醢於子路,痛知音之難遇,傷門人之莫逮。
【李善注】《禮記》曰:孔子哭子路於中庭。有人弔者,而夫子拜之。既哭,進使者而問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
【魏文帝《與吴質書》】以犬羊之質,服虎豹之文,無衆星之明,假日月之光。
【李善注】《法言》曰:敢問質?曰:羊質而虎皮,見草而悅,見豺而戰。《文子》曰:百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


以上諸例,李善注所引分別為《楚辭·遠遊》[40]《古詩十九首·東城高且長》(見《文選》卷二十九)《禮記·檀弓上》[41]《法言·吾子》[42]《文子·上德》[43],皆與原文完全一致。

也有引文有與原文基本一致,略有差異者。如:


【張平子《西京賦》】多歷年所,二百餘朞。
【李善注】《尚書》曰:殷禮配天,多歷年所。
【《尚書·周書·君奭》】故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44]
【張平子《東京賦》】方相秉鉞,巫覡操茢。
【李善注】《周禮》曰:方相氏,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也。《國語》曰:在男謂之覡,在女謂之巫也。……《左傳》曰:襄公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杜預曰:茢,乃黍穰也。
【《周禮·夏官司馬下》】方相氏掌蒙熊皮,黃金四目,玄衣朱裳,執戈揚盾,帥百隷而時難,以索室敺疫。[45]
【《國語·楚語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46]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殯。杜預注曰:茢,黍穰。[47]
【魏文帝《與吴質書》】昔伯牙絕絃於鍾期,仲尼覆醢於子路,痛知音之難遇,傷門人之莫逮。
【李善注】《吕氏春秋》曰:子期死,而伯牙乃破琴絕絃。
【《吕氏春秋·孝行覽·本味》】鍾子期死,伯牙破琴絶弦,終身不復鼓琴,以為世無足復為鼓琴者。[48]


以上諸例,李善注引文與引書原文基本一致,只有少量的字、詞、句略有差異。這種差異的產生,當主要出於李善的加工剪裁。不過亦不可一概而論,也有可能是李善所見本與今本有異,或者李善《文選注》在傳抄、刊刻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而產生了文本面貌的變化等。

(三)概括、略引原文

由於李善引書之目的僅在注釋《文選》本文,而所引典籍之原文往往具有自身的有機完整性,內容含量大於甚至遠遠大於注釋所需,因此李善在徵引時往往刪略原文而僅取所需。如:


【班孟堅《兩都賦序》】而公卿大臣……宗正劉德……等,時時間作。
【李善注】(《漢書》)又曰:劉德,字路叔,少脩黃老術,武帝謂之千里駒,爲宗正。
【《漢書·楚元王傳·劉德傳》】德字路叔,少修黃、老術,有智略。少時數言事,召見甘泉宮,武帝謂之“千里駒”。昭帝初,為宗正丞,雜治劉澤詔獄。父為宗正,徙大鴻臚丞,遷太中大夫,後復為宗正,雜案上官氏、蓋主事。[49]


《漢書》原文篇幅雖不長,但內容完整充實,而李善引文則簡略引之,僅取其主幹。


【張平子《東京賦》】建象魏之兩觀,旌六典之舊章。
【李善注】《周禮》曰: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禮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
【《周禮·天官冢宰·太宰》】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二曰敎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50]


李善所引《周禮》原文是對太宰所掌建邦之六典及其內涵的說明,而其所注為《東京賦》本文“六典”一詞,故刪略原文對六典內涵之解說而僅取六典之概念。


【任彦昇《王文憲集序》】有一于此,蔚爲帝師。
【李善注】《漢書》曰:張良從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出一編書曰:讀是則爲王者師。
【《漢書·張良傳》】良嘗閒從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墮其履圯下,顧謂良曰:“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歐之。為其老,乃彊忍,下取履,因跪進。父以足受之,笑去。良殊大驚。父去里所,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與我期此。”良因怪,跪曰:“諾。”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後五日蚤會。”五日,雞鳴往。父又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後五日復蚤來。”五日,良夜半往。有頃,父亦來,喜曰:“當如是。”出一編書,曰:“讀是則為王者師。後十年興。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穀城山下黄石即我已。”遂去不見。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良因異之,常習讀誦。[51]


原文二百餘字,而李善引文取其頭尾,僅二十餘字,才及原文十分之一。這是因為李善所注為《文選》本文“帝師”一詞,故於中間張良與黃石公(即老父)來往之經過徑行略去而不取。但需要注意的是,排除省略的因素,李善注引文實已改變《漢書》本文之原意。

(四)“某書有某”之例

李善《文選注》引書,常有“某書有某”之例,即指出某一名物見於某書。如:


【班孟堅《西都賦》】商洛緣其隈,鄠、杜濵其足。
【李善注】《漢書》弘農郡有商縣、上雒縣。扶風有鄠縣、杜陽縣。


李善注所及四縣均見《漢書·地理志》。商、上雒二縣,見於弘農郡十一縣(案實為十縣),鄠、杜陽二縣,見於右扶風二十一縣。[52]


【張平子《西京賦》】便旋閭閻,周觀郊遂。
【李善注】《周禮》有六遂也。


李善注所云《周禮》之“六遂”見《周禮·地官司徒·遂人》:“大喪,帥六遂之役而致之,掌其政令。”[53]再舉兩例:


【班孟堅《東都賦》】今論者但知誦虞夏之《書》,詠殷周之《詩》。
【李善注】《尚書》有《虞書》《夏書》。《毛詩》有《周詩》《商頌》。
【張平子《西京賦》】麒麟朱鳥,龍興含章。
【李善注】《漢宫闕名》有麒麟殿、朱鳥殿。


(五)改動引書原文以就《文選》本文

李善《文選注》引書有時會改動原文以就《文選》本文。[54]如:


【任彦昇《王文憲集序》】望衢罕窺其術,觀海莫際其瀾。
【李善注】《孟子》曰:觀海有術,必觀其瀾。趙歧曰:瀾,水中大波也。
【《孟子·盡心章句上》】觀水有術,必觀其瀾。趙岐注曰:瀾,水中大波也。[55]


《孟子》“觀水有術”之“水”,李善注引作“海”,當是由《文選》本文“觀海莫際其瀾”所觀者為“海”之故。


【魏文帝《與吴質書》】以犬羊之質,服虎豹之文,無衆星之明,假日月之光。
【李善注】《賈子》曰:主之與臣,若日月之與星也。
【賈誼《新書·服疑》】於是主之與臣,若日之與星以。[56]


李善引《賈子》“若日月之與星”,賈誼《新書》原文作“若日之與星”,少一“月”字。一般而言,古人以皇帝為日,故原文無“月”當是。則“月”字應是李善所加,因為其所注正文“假日月之光”句有“月”字。


【曹子建《與楊德祖書》】昔尼父之文辭,與人通流,至於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辭。
【李善注】《史記》曰:孔子文辭有可與共者,至于《春秋》,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賛一辭。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在位聽訟,文辭有可與人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爲《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57]
【楊德祖《答臨淄侯牋》】《春秋》之成,莫能損益。
【李善注】《史記》曰:孔子在位聽訟,文辝有可與共者,弗獨有也。至於爲《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賛一辝。
【陳八郎本五臣注】翰曰:孔子在位聽,文辝有可与共也,不獨有也。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賛一辝。
【日古抄五臣註本】翰曰:孔子在位聴訟,文辭有可与共者,不獨有也。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子夏之徒不能賛一辭。


建成案:今本《史記》無“子游”二字,楊修《答臨淄侯牋》李善注引《史記》也無“子游”二字,陳八郎本、日古抄五臣張翰注應出自李善注,亦無“子游”。則《史記》本文應無“子游”二字,曹植《與楊德祖書》李善注引《史記》之“子游”應是李善因《文選》正文“游、夏之徒”所加。梁章鉅《文選旁證》云:“今《史記·孔子世家》無‘子游’二字。本書楊德祖《答臨淄侯牋》注引《史記》亦無‘子游’二字。疑此注因正文‘游夏’而衍也。”[58]梁氏較早注意到李善注引文與《史記》本文之差別,但疑“子游”乃因正文“游夏”而衍,似不當,這應是李善有意為之的結果,而非衍文。又胡紹煐《文選箋證》云:“《論語》記文學有子游、子夏,當如善所據《史記》,有‘子游’為是。今本刪去‘子游’,則‘之徒’二字為贅語矣。《史通·辨惑篇》引太史公云‘游夏之徒不能贊一辭’,與善此引合。本書《答臨淄侯牋》注引《史記》無‘子游’二字,疑後人以今本《史記》刪之。”[59]案《論語》所記與《史記》此處之內容沒有直接的關係,不能作為判斷《史記》文本的依據,而有無“子游”皆不影響“之徒”一語的使用,胡氏之說頗為牽強。劉知幾《史通》所引太史公語,見其《外篇·惑經》:“太史公云:夫子‘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游(一作“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60] 由浦起龍校語可知,此處文字有兩個版本,一作“游夏”,一作“子夏”,故不能以之證《史記》版本之是非。因此,曹植《與楊德祖書》李善注引《史記》是改動引書原文以就《文選》本文之例。


【江文通《雜體詩三十首·陶徵君(〈田居〉 濳)》】日暮巾柴車,路闇光已夕。
【李善注】《歸去來》曰:或巾柴車。
【陶淵明《歸去來》】或命巾車,或棹孤舟。


李善注引陶淵明《歸去來》之“或巾柴車”,其原文作“或命巾車”,實是李善所改,以就江文通詩“日暮巾柴車”之句。李詳云:“此善各隨所用而引之之例,與《琴賦》引宋玉《對問》同。”[61]建成案:此與《琴賦》引宋玉《對問》不同。各隨所用而引之之例是指某一作品有兩個或以上的版本,李善在徵引時根據《文選》本文之內容選擇與其一致或接近之版本。[62]此處是李善據《文選》本文改動引文之例。

桂馥《札樸·匡謬》“巾車”條:“陶公《歸去來辭》:‘或命巾車。’案江文通擬陶《田居》詩:‘日暮巾柴車。’李善注云:《歸去來》曰:或巾柴車。鄭玄《周禮注》曰:巾猶衣也。是李善本原作‘或巾柴車’,後人改之。張景陽《七命》‘爾乃巾云軒’與‘巾柴車’同。”[63]黃侃《文選平點》卷五亦云:“(《歸去來》)‘或命巾車’句,據江文通引陶徵君詩注所引,改‘或巾柴車’。”[64]建成案:《文選》卷四十五陶淵明《歸去來》“或命巾車,或棹孤舟”下李善注引《孔叢子》孔子歌曰:巾車命駕,將適唐都。是證《歸去來》“或命巾車”無誤。桂馥、黃侃未明李善引書有據《文選》本文改動引文之例,故以江淹詩李善注所引為《歸去來》原貌,誤。

桂馥《札樸·匡謬》“李善引書”條云:“李善所引《蒼頡篇》《三蒼》《聲類》《字林》諸書,多依隨《文選》俗字,非本書原文。如引《說文》,‘仿佛’作‘髣髴’,‘輭’作‘轜’,‘隤’作‘頹’,‘玓瓅’作‘的礫’,此類不可悉舉。或據爲本書左證,則因誤而誤矣。”[65]亦屬改動引書原文以就《文選》本文之例。

(六)附考:引文處理之失

李善《文選注》對引書原文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一般都能夠做到既很好地注釋《文選》本文,又不損害引書原意。但亦偶有引文處理失當之處,或割裂文意,或改變引書原意,甚至產生錯誤。此非善注引書之例,乃附帶之考證。如:


【班孟堅《兩都賦序》】或以宣上德而盡忠孝。
【李善注】《國語》冷州鳩曰:夫律,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
【《國語·周語下》】王將鑄無射,問律於伶州鳩。對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鍾,百官軌儀,紀之以三,平之以六,成於十二,天之道也。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大蔟,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三曰姑洗,所以脩潔百物,考神納賓也;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66]


據《國語》本文,“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者,乃是六律之無射,而李善注引文則云“夫律,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顯係割取原文而來,也割裂了原意。


【張平子《南都賦》】以速遠朋,嘉賔是將。揖讓而升,宴于蘭堂。
【李善注】《毛詩》曰:我有嘉賔,鼓瑟鼓簧,承筐是將。
【《毛詩·小雅·鹿鳴》】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67]


顯然,李善所引《毛詩》刪略二句末、三句首之“吹笙吹笙”四字,這是不應該的。


【張平子《南都賦》】且其君子,弘懿明叡,允恭温良。
【李善注】《論語》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
【《論語·學而》】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68]


此處李善注所引,係直接割取《論語》原文子貢之語而來。本來,子貢所云之溫、良、恭、儉、讓是孔子聞是邦之政的手段,但經李善割取之後,便成了子貢對孔子人格的描述。與子貢原意並不完全一致。


【魏文帝《與吴質書》】對之抆淚,既痛逝者,行自念也。
【李善注】《楚辭》曰:孤行吟而抆淚。
【《楚辭·九章·悲回風》】孤子唫而抆淚兮。[69]


此處李善所引《楚辭》,文字有誤。當然其誤未必源於李善,可能是在傳抄刊刻中致誤的。


結 語


上文我們依據李善《文選注》引用文獻之實際情況,參考注中隨文標示之相關義例,從引用目的、書名標舉、引文處理三個方面較為系統、深入地考察了李善注引書之義例系統。這對於我們把握李善注及其引書,加強對《文選》本文的理解都有幫助,有時也有助於一些具體問題的解決。本文不打算對這一問題作進一步的討論,僅舉一例,稍加說明:

《文選》卷四十六王元長《三月三日曲水詩序》“七萃連鑣,九斿齊軌”下尤袤本李善注云:


文頴曰:《甘泉鹵簿》:天子出,道車五乘,斿車九乘。


建成案:所謂“文頴曰”云云,當指文穎《漢書注》。考之《漢書·司馬相如傳上》,“前皮軒,後道游”下文穎曰:“皮軒,以虎皮飾車。天子出,道車五乘,游車九乘,在乘輿車前,賦頌為偶辭耳。”[70]正可為證。然而按照李善注引書書名標舉之體例,徵引經典注釋,若前已引經典原文,則可但稱注者姓名,若未引原文,則要稱“´´《´´注》”,如王弼《周易注》、裴駰《史記注》等,然而李善此注“文頴曰”之前,李善所引有《周穆王傳》及郭璞注、張景陽《七命》,並未引《漢書》。考之集注本《文選》,李善注作:


《(甘泉)鹵簿》曰:道車五乘,斿車九乘。


能夠判斷,此處李善注的原貌,當以集注本為是。即李善所引為《甘泉鹵簿》,在傳抄過程中,有人見《漢書》文穎注與所引內容一致,故以旁記形式注明,後誤入正文。


注釋:

*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學術史視閾下李善《文選注》引書研究”(16BZW049)之階段性成果。
[1] 錢大昕《潛研堂集·潛研堂文集》卷十六《秦三十六郡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60頁。

[2] 顧炎武著,黃汝成集釋《日知録集釋》(全校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165頁。

[3] 李詳《李善文選注例》,載於南江濤選編《文選學研究》上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0年版,第397頁。案:此文原載《制言月刊》第五十期(1939年3月),《文選學研究》據以影印,後收入《李審言文集》,為修訂本,本文主要依據文集本。然此處所引“古人注書”,文集本作“古人著書”,究其文意,當以“注”為是,故從《制言月刊》本。

[4] 李維棻《〈文選〉李注纂例》,載於趙昌智、顧農主編《李善文選學研究》,揚州:廣陵書社2009年版,第4—19頁。原刊於台北《大陸雜誌》第十二卷第七期(1956年)。

[5] (日)斯波六郎撰,權赫子、曹虹譯《李善〈文選注〉引文義例考》,載於《古典文獻研究》第十四輯,南京:鳳凰出版社2011年版,第191—213頁。

[6] 本文所引《文選》及李善注,若無特別說明,均據南宋淳熙八年(1181)尤袤刻本,中華書局1974年影印本。凡有文字異同之處,則據集注本、奎章閣本、明州本(日本足利學校本)、贛州本等諸本《文選》予以考校。

[7]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說的語源,指的是作品中詞語、句子的出處或來源,並不是語言學上的語源。在語言學上,我們今天所使用的語言,一部分是從古代語言演變而來,一部分是由幾種古代語言混合形成的,這些古代語言稱為語源。通過對一些古代文本的解讀以及與其他種類語言的比較,研究一種語言的產生、變化和消亡,致力於揭示詞語的歷史,便是語源學。本文所論,與此不同。

[8] 李詳《李善文選注例》,載於《李審言文集》,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56頁。

[9] 然筆者亦有判斷之傾向,即就《閟宮》文本而言,奚斯所作者當為新廟。

[10] 賈昌朝《群經音辨》卷七“辨字訓得失”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年版,第152頁。

[11] 王楙《野客叢書》卷十四“奚斯頌魯”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9年版,第137頁。

[12] 陳善《捫蝨新話》上集卷三“班固、劉琨、揚雄誤稱古人”條,俞鼎孫、俞經《儒學警悟》本,民國校刻本。

[13] 洪邁《容齋隨筆》,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226頁。

[14] 王煦《昭明文選李善注拾遺》,載於李之亮點校《清代文選學珍本叢刊》第一輯,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77頁。

[15] 范曄《後漢書》卷七十九下,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2573頁。

[16] 揚雄撰,李軌等注《宋本揚子法言》卷一,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7年版,第79頁。

[17] 劉躍進《秦漢文學編年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版,第399頁。

[18] 《文選》卷十一王文考《魯靈光殿賦序》“故奚斯頌僖,歌其路寢”下李善注所引相同,惟《韓詩·魯頌》但作《韓詩》。

[19] 劉躍進云:“今本《獨斷》及諸家六臣本《文選》李善註所引,‘都’上有‘所’字,‘舉’上有‘連’字。今尤本‘尊者都舉’四字占六字格,蓋尤本所改。”見劉躍進《文選舊注輯存》卷一案語,南京:鳳凰出版社2017年版,第34頁。

[20] 李詳《李善〈文選〉注例》,載於《李審言文集》,第154頁。

[21] 據《文選》卷一班孟堅《西都賦》“種別群分,部曲有署”下、卷二張平子《西京賦》“結部曲,整行伍”下李善注所引司馬彪《續漢書》(即此處所引之司馬彪《漢書》),“校尉”前當有“部有”二字。

[22] 倪思寬《二初齋讀書記》卷三,清嘉慶八年(1803)涵和堂刻本。

[23] 有此言,奎章閣本《文選》李善注作“然此言”。

[24] 誤也,集注本《文選》作“恐誤也”。

[25] 全彦先,奎章閣本、明州本、贛州本《文選》俱作“令彦先”。建成案:陸機此二詩亦見於徐陵《玉臺新詠》卷三(據明小宛堂覆宋本《玉臺新詠》,人民文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32頁),題作《爲顧彥先贈婦二首》,《文選》卷二十五有陸士龍同題之作《爲顧彥先贈婦二首》,卷二十四又有陸士衡《贈尚書郎顧彥先二首》,則陸機詩題作顧彥先當不誤,應為李善所見《陸機集》之誤,李善之判斷未必準確。

[26] 據李善注,“衍”當為“湓”之訛。然黃侃《文選平點》卷五云:“此乃‘湓’訛‘溢’,非訛‘衍’也。”(黃侃平點,黃焯編次《文選平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54頁)

[27] 後,李善注本《文選》當作“從”,據其注可知。今傳《文選》諸本惟九條本作“從”。

[28] 周綜,今本《漢書》作“周緤”,其與傅寬傳在卷四十一《樊酈滕灌傅靳周傳》。

[29] 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十九《文選·雜文》:“《地理志》:平原郡富平縣。應劭曰:明帝更名厭次。小顏注本傳云:《高祖功臣表》有厭次侯袁類,是則厭次之名其來久矣。而說者乃云後漢始為縣,於此致疑,斯未通也。或漢初本名厭次,中更富平。至明帝乃復其故,中間曲折失其傳耳。”(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965—966頁。此節文字已經筆者重新標點。)

[30] 相映,奎章閣本作“相應”。建成案:李善所云“與季重之書相映”,指的是與《文選》卷四十二吳季重《答東阿王書》的對應或呼應。吳書有語云:“墨子廻車,而質四年,雖無德與民,式歌且舞。儒墨不同,固以久矣。”

[31] 顧農《李善與文選學》,載於趙昌智、顧農主編《李善文選學研究》,第63頁。

[32] 班固撰,顏師古注《漢書》卷二十六,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301頁。

[33] 但李善注徵引嵇康《琴賦》時,但稱《琴賦》。

[34] 盧文弨《抱經堂文集》卷八,清乾隆六十年(1795)刻本。

[35] 司馬遷《史記》卷四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1779、1786—1787頁。

[36] 陳士珂《孔子家語疏證》卷二,上海:上海書店1987年版,第61頁。

[37] 《文選》卷四十五宋玉《對楚王問》:“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爲《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其爲《陽春》《白雪》,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十人。引啇刻羽,雜以流徵,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人而已。是其曲彌髙,其和彌寡。”

[38] 李詳《李善文選注例》,載於《李審言文集》,第157頁。

[39] 《文選》卷十九宋玉《高唐賦》:“昔者楚襄王與宋玉遊於雲夢之臺,望髙唐之觀。其上獨有雲氣,崪兮直上,忽兮改容,須臾之間,變化無窮。王問玉曰:此何氣也?玉對曰:所謂朝雲者也。王曰:何謂朝雲?玉曰:昔者先王甞遊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爲高唐之客,聞君遊高唐,願薦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爲朝雲,暮爲行雨。朝朝暮暮,陽臺之下。旦朝視之如言,故爲立廟,號曰朝雲。”

[40] 洪興祖《楚辭補注》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64頁。

[41]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卷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203頁。

[42] 揚雄撰,李軌等注《宋本揚子法言》卷二,第98頁。

[43] 王利器《文子疏義》卷六,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265頁。

[44] 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卷十六,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522頁。

[45]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三十一,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971頁。

[46] 韋昭注《宋本國語》,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7年版,第3冊第135—136頁。

[47] 左丘明傳,杜預注,孔穎達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卷三十九,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51頁。

[48] 陳奇猷《呂氏春秋新校釋》卷十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45頁。

[49] 班固《漢書》三十六,第1927頁。案:此本刪“少修黃、老術”之“少”字(以圓括弧括起),本文不依之。

[50]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二,第28頁。

[51] 班固《漢書》卷四十,第2024頁。

[52] 班固《漢書》卷二十八上,第1549、1547頁。

[53]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卷十五,第467頁。

[54] 此例係據今傳《文選》李善注之文本面貌概括得出。從邏輯上講,李善注引文與引書原文之文本差異,其生成有兩種可能,一是為李善所改,一是寫刻中為人所妄改。然後人所妄改者往往會在《文選》諸本中留下蛛絲馬跡,而以下所舉諸例證皆不可見此痕跡,故本文姑以其為李善所改。

[55] 趙岐注,孫奭疏《孟子注疏》卷十三下,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30頁。

[56] 閻振益、鍾夏《新書校注》卷一,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54頁。建成案:句末“以”字疑衍,或應作“已”、“也”。

[57] 司馬遷《史記》卷四十七,第1944頁。

[58] 梁章鉅《文選旁證》卷三十五,載於宋志英、南江濤選編《〈文選〉研究文獻輯刊》第53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版,第410—411頁。

[59] 胡紹煐《文選箋證》卷二十八,載於宋志英、南江濤選編《〈文選〉研究文獻輯刊》第56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版,第631頁。

[60] 浦起龍《史通通釋》卷十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83頁。

[61] 李詳《李善文選注例》,載於《李審言文集》,第157頁。

[62] 各隨所用而引之之例及《琴賦》引宋玉《對問》,已見上文。

[63] 桂馥《札樸》卷七,北京:商務印書館1958年版,第230頁。

[64] 黃侃平點,黃焯編次《文選平點》,第260頁。案:“江文通”後之“引”字,疑為衍文。

[65] 桂馥《札樸》卷七,第233頁。

[66] 韋昭注《宋本國語》,第1冊第119—121頁。

[67] 毛亨傳,鄭玄箋,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卷九,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650頁。

[68] 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卷一,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頁。

[69] 洪興祖《楚辭補注》卷四,第158頁。

[70] 班固《漢書》卷五十七上,第2564頁。


【作者简介】

赵建成,文学博士,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先唐文学与文献研究。著有《刘孝标年谱汇考》,参编大型古籍整理著作《文选旧注辑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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