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这三种情况,当年扣不完,结转继续扣
职工教育经费结转扣除
财税〔2018〕51号规定,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哥税税念公司2019年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是100万,2019年公司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是10万,实际支出的也是10万。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0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0
贷:银行存款 10
按照开始的填写规则
账载金额=10万
实际发生额=10万
税收金额分析填写,首先需要实际发生,其次不能超过限额,10万实际发生,超过8万限额,取两者小值也就是8万。但是使用超标的2万可以结转到以后来扣除。
如果二哥税税念公司2020年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也是100万,2020年公司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是6万,实际支出的也是6万,那么这个时候2020年又可以使用前面结转下来的2万,进行纳税调减。
如果二哥税税念公司2020年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也是100万,2020年公司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是10万,实际支出的也是10万,那么这个时候2020年也用飚了,超过的部分和前期超过的都只能继续结转下期。
2020年超过2万,2019年超过2万,一共结转到后期扣除4万。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甲公司是鞋子生产企业,2019年度将自制的产品用于广告宣传,产品的生产成本为60万元,市场销售的公允价格为8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将60万元用于广告宣传的产成品成本转入销售费用。同时,甲公司2019年度会计上确认的销售(营业)收入为700万元,假定甲公司当年度未发生其他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没有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问:甲公司上述业务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何填报?
答:
1.会计按成本60万元进行处理
借:销售费用 广告费 60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
注意:对于企业发生将自制产品用于广告宣传行为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而在会计核算上未确认收入的,应做纳税调增处理。本案例中有20万的财会差异,要进行调整。
2.计算本年度可以扣除的广宣费部分
扣除限额=[会计上确认的销售(营业)收入700+视同销售收入80]*税法规定扣除率15%=117万元>实际支出广宣费8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3.填写报表:
(1)填写《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表)。
此案例中视同销售收入以市场销售公允价80万元,对应填入下表行次1和行次3中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80万。同时需结转成本。视同销售成本为60万元,对应填入下表行次11和行次13中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60万。
注意:纳税调减需填写为负数形式哦~
(2)填写《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表)。
对应填入行次2中的税收金额及调增金额80万元,行次13中的税收金额及调减金额60万元,行次30中账载金额60万元,税收金额80万元,调减金额20万元。(仅考虑案例中的业务)
(3)填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表)
根据案例中2019年度销售收入700万元,及视同销售调增的80万元,对应填入:行次1,行次3为视同销售80万元,行次4为销售收入700万元+视同销售80万元=780万元,行次5税法规定扣除率15%,行次6为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780万*税收规定扣除率15%=117万元。由于本案例80万元广宣费可以全额扣除,所以行次12和行次13为0。
鞋子生产企业甲公司2019年度将自制的产品用于广告宣传,产品的生产成本为60万元,市场销售的公允价格为8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将60万元用于广告宣传的产成品成本转入销售费用。同时,甲公司2019年度会计上确认的销售(营业)收入为400万元,假定甲公司当年度未发生其他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没有以前年度结转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甲公司上述业务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何填报?
该案例中,第1、2步骤与案例一相同。由于该案例中销售收入为400万元,则对应扣除限额为72万元<实际支出广宣费80万元,因此实际支出广宣费需要进行结转。
3.填写报表
(1)、(2)步骤与案例一相同。
(3)填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表)
根据案例中2019年度销售收入400万元,及视同销售调增的80万元,对应填入:
行次1、行次3为视同销售80万元;行次4为销售收入400万元+视同销售80万元=480万元,行次6为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480万*扣除率15%=72万元,行次7为符合条件的支出80万元-扣除限额72万元=8万元,行次12、行次13为纳税调整金额8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两个条件。
1.是公益性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2.有合法凭证。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需要注意什么呢?
有四个注意点。
1.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如不在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3.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4.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某企业2019年年度会计利润100万元,2018年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8万元,2019年通过“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0万元。(假设该企业2019年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解析:
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100×12%=12万元。
应先扣除2018年结转的捐赠支出8万元,再扣除2019年发生的捐赠支出4万元,余下的6万元(10-4=6万元)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即最长可以在2022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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