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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课堂|第一期:物流运输企业认证标准公告解读

关于物流运输企业认证标准的公告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7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予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自2014年以来,经过数年的努力,海关已完成针对不同类型进出口企业的“1+8”认证企业标准的出台工作。(海关制定的“1+N”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1”代表通用标准,即每类企业都必须达到的标准;“N”代表不同类型企业的认证标准)。


下面就跟着小关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新发布认证标准的适用范围

单项标准中所称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是指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直接负责运输工具经营管理,从事水运、航空、公路跨境物流运输业务或者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物流运输业务的企业。



如何申请成为认证企业?

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应当同时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的通用标准以及与其经营业务相对应的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

温馨提示


已经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请尽快对照应适用的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规范改进。自2021年9月1日起,海关将对上述海关认证企业开展重新认证。



评估过程需重点关注什么?

水运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分为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每类标准均包括根据企业经营业务不同而制定的水运、航空、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单项认证标准,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守法规范、贸易安全3大类标准。


#1


高级认证企业内部组织架构标准要求“设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部门”。例如水运物流运输企业高级认证企业单项标准:


#2


质量管理标准有物流运输检验检疫要求。对高级认证企业要求“对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含动植物产品)的运输工具,应有实时温度监控设备,建立运输期间异常处置程序”。例如水运物流运输企业一般认证企业单项标准:


#3


高级认证企业人员安全标准针对国际航行或进出境工作人员有“健康和就医管理”要求。例如水运物流运输企业高级认证企业单项标准:


#4


结合水运、航空、公路运输工具特点设立不同的运输工具安全标准,如对水运、公路物流运输企业要求“具备实时掌握运输工具的行驶状态、路线,控制运输工具按规定区域和路线行驶的制度和程序,保存运输工具行驶轨迹数据记录”;对公路物流运输企业要求“驾驶员管理”。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企管处  西永海关

供稿:曾勤 李金燕 刘行

编辑:王磊  赵丁颐  罗方芳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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