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准入|美容不成,会毁容?
毛孔粗大…
皮肤暗沉…
松弛下垂…
干燥缺水…
有痘印!有色斑!!有皱纹!!!
你的肌肤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呢?
日常生活中,爱美的小姐姐们可能会敷面膜?
换几套高档护肤品?
或者去美容院享受肌肤SPA~
但是有的小姐姐选择在国外购买某些注射或涂抹的美容用品携带或寄递回国,比如水光针、肉毒素、人体胎盘素…
!
你清楚这些美容针剂存在健康安全隐患吗?
美容针剂主要是从人体胎盘提取液提取,如果处理不当,容易造成过敏,携带乙肝、丙肝、梅毒和艾滋病等传染病病原体,造成疾病传播,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部分美容药剂为肉毒素制品,如果操作或者注射量不当会造成肌肉无力、眼帘下垂、斜视、吞咽困难、头晕等副作用,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美容注射剂对储存温度有一定的要求,甚至需要冷链运输储存,以邮件或携带形式运输难以有效控制所需温度,对产品品质会产生影响。
海关温馨提醒您:
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的这些美容制剂是不准出入境的。
相关查获案例
1.据人民网报道:重庆江北机场海关在快件渠道查获水光针15支。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2.据上游新闻报道:重庆江北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人体胎盘素450支。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3.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2021年2月,南昌海关在寄自日本的进境邮件中查获人体胎盘素50支。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4.据微博海关发布信息:烟台海关在快件渠道查获肉毒素265支,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其中,生物因子指动物、植物、微生物、生物毒素以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不能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截留期限不超过7天。
邮递人或者携带人在截留期限内补交《特殊物品审批单》后,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查验,经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名录规定,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禁止携带或邮寄,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限制。
美容之路千万条,安全健康第一条。
各位爱美人士,请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医生和药品,切勿随意网购、寄递或携带购买医美产品~
在外出旅行或海淘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有需要者可拨打12360海关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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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重庆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供稿:李菲
编辑:王磊 赵丁颐 罗方芳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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