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庆海关拍了拍你,报关企业“许可”改“备案”啦!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其中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作出修改,取消了“2300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海关行政审批事项。


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三)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


(四)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五)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报关企业从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事项,备案流程更为简便快捷。改革后,企业可享受以下便利:

不再需要现场提供纸质申请表

申请人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信息变更申请和注销申请,也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 方式提交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申报指南


第一步:注册账号⬇

标准版应用→用户登录→立即注册


企业用户注册→无卡用户→注册


第二步:填写企业备案信息申请⬇

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备案


海关企业通用资质→备案→备案申请



注意事项

“企业经营类别”需要选填“报关企业”


第三步:查看办理状态⬇

提交备案申请后,所在地海关进行资料审核并完成备案。申请人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或“互联网+海关”查看办理状态。



不再需要现场领取证明


海关受理审核并办结企业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相关流程入下: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备案回执打印指南





线上线下通办


尽管已经实现了备案全程无纸化,但海关仍然可以接受现场办理备案业务。申请人到海关政务服务现场申请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可在现场窗口人员指引下,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温馨提示

重庆海关报关企业注册业务不再统一由两江海关办理,请各位企业朋友联系主管地海关办理相关业务哦(详见下表)。如有问题可拨打海关业务咨询热线:023-12360。



END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企管处  西永海关

供稿:曾勤 周黎 邓婕

编辑:王磊  罗方芳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更多资讯

关注

重庆海关发布

获取更多信息资讯


声明:重庆海关推送稿件除注明原创内容之外,其余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电话:023-1236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