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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关于明确部分常见进口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提交方式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公告

(2021年第13号)

关于明确部分常见进口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提交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便利,推进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提高重庆口岸通关效率,现就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以无纸化形式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时部分常见检验检疫单证提交方式公告如下:


一、已实行联网核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说明书/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应规范准确填报单证编号。


二、海关出具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车辆识别代码(VIN)校验报告单、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商备案、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境水果境外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登记、进境动物及动物产品境外生产单位注册、饲料进口企业备案,应规范准确填报相关资质证明或单证编号。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向海关提交合格保证的,可在申报界面勾选企业承诺。


四、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需提供危险化学品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危险化学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说明、危险化学品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的,申报进口防疫物资需提供质保书的,以及申报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的,应上传相关单证和材料电子化文件。申报进口乳品应上传进口乳品检测报告电子化文件,或按规定提供告知承诺书。


五、海关监管过程中如需要验核上述材料纸质单证的,应按要求补充提交。


六、代理报检委托书、CCC入境验证特殊情况声明(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企业自用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无需提交。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海关

                                  2021年11月6日


END

素材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编辑:王磊 易瑾

投稿邮箱:lich_ta@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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