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宜良“一村一策”宅改 年内在试点村颁证
昨日,记者从在宜良县耿家营乡召开的“宜良县2021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第一次现场观摩推进会”上获悉,自去年成为全国104个宅基地改革试点县之一后,宜良县从组织体系、试点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力革新,取得一系列成效,开展“一村一策”试点工作获得突破。
2020年9月,宜良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104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云南省共有3家试点县(市)区,分别为宜良县、玉溪市江川区、大理市。2021年2月,《宜良县宅基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省委、省政府审核,随即开展建立健全“1+1+1+10”组织领导体系、确定“1+3+24”试点机制、建立“1+1”督导指导机制等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具体来说,通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摸清了24个试点村的底数,有效遏制农村乱建房、乱占耕地现象。其中,根据各村的村情民意、资源禀赋,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村一策”试点,分别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情况的改革之路。在九乡乡麦地村冲探索农村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在耿家营乡石子村老石子村小组对“危、旧、临、违、乱”建筑进行拆除,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的模式等。
多年来,农民建房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以追求方便、就近为主,造成村庄形态散而无序,宅基地利用粗放、浪费严重,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难以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实地观摩交流和现场工作安排,是对试点工作的一次大促进、大推动。下一步,宜良县要坚持规划先行,做好结合文章;要抓好审批管理,夯实改革基础;要突出改革重点,力求取得突破;要加强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会议还提出,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宜良县将按照程序逐步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测绘、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今年内在试点村实施一次颁证活动。同时,建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月观摩推进”机制,每月选一家召开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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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所有在耕地上建住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主体都是自然资源部门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农村宅基地试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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