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需分户,分户要有房,“分户证明”解决建房分户问题
“房子主体建起来了,就等着装修啦!”今年春节刚过,东方市新龙镇龙佑村的符海坚与符海岛便外出打工,兄弟俩特别能干,他们要努力挣钱,回来装修自家新房。
符海坚与符海岛合盖的新房位于东方市新龙镇龙佑村G225过道边。然而,这栋建筑总面积306平方米的3层楼房,在起建阶段就差点因“未报建”而彻底“夭折”。
当时,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该市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名义,每周对乡镇开展新增违建督导,发现龙佑村村民符亚中(系符海坚与符海岛的父亲)家正在开挖基础、建设房屋,随即管控叫停。
执法人员没有“一刀切”的拆除,而是到符亚中家庭实地调查,发现其家庭共同居住人口多达14人,住房数量明显不足,居住条件非常差。通过与村委会确认,符亚中开挖基础所用土地,为村委会划拨给其的宅基地,因受相关政策影响,一直无法取得合法报建手续。
执法人员实地走访后分析,符亚中家庭建房问题主要是因为其孩子虽然已经达到了户口分户年龄,但户口一直没有进行分户。根据当时规定,要想分户必须有新的居住地址,但要想建新房又必须要有独立户籍,因此,在相关规定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情况,给当时的报建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老百姓确实有正常住房需求,各项报建条件都符合,然而户口分户问题成了唯一的‘拦路虎’,总不能因为规定的相互制约,就让群众不能合法盖房啊!”执法人员此时既要做符亚中的思想工作,又要加强管控,避免“偷建抢建”,同时还要避免“一刀切”,为此类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为妥善解决好符亚中家庭住房刚需的实际问题,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坚持靠前服务,将相关情况梳理后,主动对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东方市国土局)及新龙镇政府,并将相关问题报请东方市政府,力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帮助解决符亚中房屋报建问题。
直到2020年初,事情迎来了转机,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两违”分类处置“一户一宅”认定工作中提出,采用以“分户证明”代替户口的方式,解决了农村村民建房分户问题。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报建工作中大胆采纳了这套模式,并运用到农房报建工作中。同年12月19日,符亚中以符海坚与符海岛两个儿子的名义一起申请,成功拿到合法的房屋报建手续。
看着张贴在自家新建楼房外墙上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符亚中脸上堆满了笑容,“盖一栋新楼房,起码要好几十万,是我们全家人辛劳多年的积蓄,现在新房合法了,我们终于吃下了定心丸”。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村民农房报建中遇到的问题,敢于打破常规,通过有针对性的举措,巧妙解决了符亚中的农房报建难题,是东方党员干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写照。
5月11日,记者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截至目前,得益于“分户证明”这一利好政策,该局已为29户与符亚中一家有同样遭遇的村民解决农房报建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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