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政协“请你来协商”析短板出实招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一户多宅、宅基地超占面积等历史遗留问题,该怎么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怎么认定?”……
日前,绍兴市政协举行“请你来协商”活动,围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市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乡贤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面对面协商。
2020年9月,绍兴市被列为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3个整市推进试点市之一。全市确定了20个改革试点先行镇,并选择上虞区3个乡村开展先期试点,已初步谋划了全市“1+12”政策体系,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建议出台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认定指导意见,以农民利益不受损及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底线,从有利于促进宅基地充分利用、破解农民建房难题、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方面为出发点,切实保障农民权益。”陈亚红委员认为,要先做好宅基地资格权的认定工作。
沈国军委员建议完善农村股份制改革,明确农村集体产权股份量化,固化农民的权益份额,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利,使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始终不因户籍、住所、职业而受到影响。
章云斐委员建议,尽快出台《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房基础信息调查采集指导意见》,明确农户户籍概念、分户标准、建房户概念等,明确农房权属和违章房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的处理,以便在调查采集基础信息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大家认为,要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经验和办法,有效破解空置房空倒房多、宅基地供需矛盾突出等难题,使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农民。突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做实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规范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充实专职人员力量,加快形成试点经验,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听取建议并一一回应。
市政协主席魏伟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乡村振兴大计,政协要围绕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深入调研建言,凝聚共识合力,助推改革试点取得标志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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