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娄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
为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确保农村住房建设不再“任性”,今年来娄星区区乡两级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全面理顺审批、监管和执法三大体系,实现管理办法制度化、业务培训经常化、宅基地审批规范化、监管执法常态化。通过规范审批、严格监管、从严执法,严格审批农用地建房,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违法建设,严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农村宅基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耕地保护和粮食战略安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交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娄星区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区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责任体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顾问,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管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区农村经营事务中心承担,同时明确了相关区直单位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住房建设监管服务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
3月以来,娄星区在前期调研督察的基础上和出台规范性文件后,组织召开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对区、乡两级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规范工作方式,提升业务素质。推进会后,娄星区组织开展了下阶段针对乱占耕地建设农村住房的专项整治,区农村经营事务中心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农村住房建设和乱占耕地进行专项整治督查,开展政策宣讲,查处违规建房行为,并于3月底出台了相关考核办法,切实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确保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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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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