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这些人被终身禁驾,有认识的吗?
沈阳交管部门在2020年11月-12月期间查处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人被终生禁驾:
1.吴庆林 2112251957xxxxxx14
2.邱庆宇 2208821986xxxxxx3X
3.刘惠中 2101231971xxxxxx31
4.吴连民 2101211972xxxxxx50
5.陈爽 2101131984xxxxxx13
6.高飞 2204211979xxxxxx59
7.陈旭 2101061983xxxxxx39
8.赵力恒 2101141972xxxxxx1X
9.李茂 2103231993xxxxxx78
10.律师扬 2109222002xxxxxx10
11.张良 2101241987xxxxxx10
12.王阳 2112031997xxxxxx13
13.王志 2112221964xxxxxx33
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身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身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迅速抢救伤员,并对伤者迅速止血,处理休克等,就近寻找合适的场地,临时安置伤员,包扎伤口,密切注意周围环境,防止其他危险再度发生。同时迅速向“110”“120”报警,向车属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切勿肇事后,驾驶逃逸。
信息来源:沈阳地下铁 沈阳日报 指尖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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