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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2号)禁止婚丧嫁娶等一切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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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和管控
1.境外来(返)我旗人员在入境地实施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基础上,入旗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于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产生费用自理)。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症状或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2.凡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所产生费用自理)。
3.从石家庄市、邢台市以外的河北省其他地区,北京市、黑龙江省黑河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等地区(根据自治区推送中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来(返)我旗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所产生费用自理),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一旦发现阳性者,立即按照规范要求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4.凡2020年12月15日(含15日)-1月8日期间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旅居史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7天,由所在社区(村)实行一对一管控,密切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需集中隔离观察7天(所产生费用自理)。
5.严格落实来返旗人员报备制度,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来(返)我旗人员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执行“双向报备”制度,既要向所属单位报备,也要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故意隐匿、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加强社会管控
1.进出土贵乌拉火车站和高铁站人员要科学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检测、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
2.G6、G7、G55等高速及主要公路入口进行交通卡口管控。凡进入察右前旗境内的河北籍车辆一律劝返,非河北籍车辆必须扫码登记。
3.出租车(包括私人运输)、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按照规范每日进行全面消杀,落实乘客佩戴口罩、扫码等防控措施并严格实行电子支付。
三、加强冷链运输、寄递物流、运输工具预防性消毒1.全旗邮政快递行业,要严格做好快递消杀及快递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强化境外物品管理,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2.居民接收或邮寄快件时,要对内外包装全面消毒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网购时,要谨慎选择来源于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和商品;个人家庭可适当存储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全旗各餐饮酒店、宾馆旅店、商场超市、药店门诊、个体商户、网吧、KTV、电影院、游戏厅、图书馆、洗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体温”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场所消毒和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对重点地区人员要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宾馆、酒店对入住旅客要100%进行实名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并留存入住人员行程码、健康码影像资料。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严格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联欢聚餐、会议培训、展览展销、文体娱乐等聚集性活动。禁止婚丧嫁娶等一切聚集性活动。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餐活动,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的责任,对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餐饮、商超、集贸市场、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接纳消费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持续加强通风和消毒消杀。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下。
六、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各医院、个体诊所和药店,对前来就诊和购药的患者特别是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恶心、呕吐的要做好登记,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和健康问询并保证所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同时,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七、加强个人防护1.倡导群众在工作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备,14天内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坚持少串门、不聚集。2.倡导居民“非必要不出旗”,不跨省、出境过年,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防控工作。3.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严格履行个人和家庭防护责任,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八、报备及咨询电话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3904502旗疾控中心 13947456084旗人民医院 13704746480土贵乌拉镇 18647401023黄旗海镇 18604740014巴音镇 18747475208黄茂营乡 15048435315老圈沟乡 13948445839玫瑰营镇 13948849769平地泉镇 13694738055乌拉哈乡 18647463666三岔口乡 18647429990 察右前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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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 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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