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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江歌案庭审全记录(含刘鑫口供及通信记录)|刑法库

2017-12-17 刑法@全厚细 刑法库



刑法库按


江歌案于12月11-20日在东京开庭审理。

随着庭审案情的披露,越来越多的人性问题开始暴露了出来。

本文来源于微微郭儿的微博。

关于刘鑫的证词及报警记录,本库特用了口供一词。

欢迎留言讨论。




第一天:凶犯说刀是刘鑫给的;法医解释刀伤成因

(2017年12月11日 )


第二天:刘鑫口供及通信记录

(2017年12月12日 )


检方出示重要物证 指凶器水果刀来自被告研究室

~~江歌案东京庭审第二日庭审直录

没有证人出庭,检方共进行了三次质证。

当地时间中午1时10分,东京地方法院426号法庭继续审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案。

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也出庭,通过电脑,关注了检方对重要证据证词的质证全过程。

被告陈世峰出庭,在被告席上由法警解开手铐,佩戴同声传译设备,听取检方质证。被告席上有电脑,供陈与辩方律师中岛查看和验听相关证据证词。

检方首先出示了证明被告陈世峰和刘鑫恋爱关系的相关证据。检方现场宣读重要内容,全程日文。

旁听席仅能听到检方宣读的日文内容,以下直录从日文再译为中文,和被告及证人原话措词有出入,仅供参考。

● 刘鑫就其与陈世峰恋爱关系的供述笔录(部分):

我刚来日本,上语言学校时,在江户川区的学生宿舍里住过两年。江歌是同宿舍。她为人豪爽,像大姐姐。我们或叫她江姐,或叫她的“三叔”。我们是4人宿舍,她是第三个进宿舍的,又像个大叔一样能照顾人,所以有了“三叔”的外号。

2016年4月,我入读大东文化大学研究生院,和陈一起上课而相识。学期末时,陈向我表白。我觉得他看上去很斯文,和教授交谈时也很有礼貌,对他有些好感。我们从6月起开始交往,然后同居。

同居之初,相处融洽,比较开心。但过不多久,我们就开始口角不断。都是为了些琐碎小事。比如他为我做饭,我忘了说好吃。或者他推荐的电影,我不以为然。他生气的时候,会直盯着我的眼睛,盯好久,一句话不说。让我看到有些可怕。

我觉得这样不能长久。有一天,我们吵架,我要出去,陈求我不要走,我说去江歌家,然后去江歌家借宿了。

2016年8月的一天晚上,陈可能想和我做爱,要我早点睡。我不想睡。他非常生气,很兴奋,抓住我的双手,把我压着。我挣脱开。他又死死拉着我的手不放。我想,这样不行,还是要分手。我就给当时打工的中华料理店老板打电话,说男友动粗,请他帮帮我。后来从这位老板的电话记录中了解到,打电话时已是8月26日凌晨1点了。我快速收拾自己的东西,把钱包等随身物品装进包里。这时,陈和我拉扯,还夺走了我的手机。他可能觉得,拿走我的手机,我肯定还会回来。我害怕被打,挣脱出门,还大声用日语叫“救命啊”。我打车去了料理店老板那里,暂时住在那里。我没了手机,就用iPad给陈发信息,要陈把手机还给我。那时,我明确地说,要和他分手。陈说求求你了,帮帮我。我说,想我帮你什么?他又什么都不说。

9月1日,江歌给我发信息,说她帮我找陈要手机。但陈依然拒绝还手机。她和陈一起来中华料理店。江歌叫我不要出来,由她和陈说。但料理店老板劝我还是和陈好好谈一谈。我就出去和他见面了。我还借给他1万日元。他很高兴,也没说复合的事。我以为他也决定分手了。然后,江歌告诉我,我可以住她家。我于是在9月2日搬到江歌家,和她合住。我们还和陈事先联系,约定去他那里取我的东西。而我和江一起去拿东西时,陈又不在家。

2016年9月15日,陈突然给我发信息,说要一起吃月饼,过中秋。他跟着我到东中野,出了站,还要跟我一起回家。我们快走到江歌家,我怕暴露江歌家地址,就严厉地对他说,你再跟着,我就报警了。陈没有说话,就那么走了。我以为陈走了,就回到江歌家。我也没回头看。也许那时候被他跟踪了。

此后一段时间,陈一直没联络。我以为他放弃了。谁知10月12日,陈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的实际生日是10月13日,因为出生登记时的差错,和证件上生日不一样。我告诉过陈我的实际生日。12日晚上,我打完工坐电车回家,陈突然出现,坐到我身边,要送我生日礼物。我那时换了一家打工的店,我问他怎么知道我打工的店。因为陈说要送我礼物,我笑了下。陈说:“终于看到你的笑容了。”然后掏出手机要给我拍照,我用手遮挡,还是听到好几次拍照声。

我觉得既然分手,就不能收礼物,不然让他误解成我有意复合。我不要礼物。陈把礼物放在我膝盖上,拔腿就走。我赶紧把礼物又还给他。在车上拉拉扯扯的不好,而且也快到末班车时间了。我不得已,就拿了礼物,想让他快走。他于是在下一站下了车。礼物包里有个白色钱包,放了1万日元,算是还给我的。还有一些小盒子,放着口袋妖怪等我喜欢的小东西。

● 检方出示了11月2日事发当天下午,刘鑫和被告陈世峰的微信。陈在微信中恐吓刘,要曝光她的私隐照。检方朗读了部分内容。

11月2日下午4时49分之后的微信交谈(大意):

刘:你这么做太过分了。这么做,我会更讨厌你。我们分手了,什么关系都不是。没别的可说了。

陈:我知道你妈的联系方式,还可以发给你爸。我还可以给你朋友发。

刘:我不是怕你,是不想理你。而你一直企图吓唬我。

陈:我这里还有视频,你看不看?

刘:你给别人看,别人就都知道你是什么人了。

●刘鑫就11月2日下午相关经过的供述笔录(部分)。

11月2日下午2点多,我在江歌家,门铃突然响了一声。我从猫眼往外看,没看见任何人。不久,门铃又响了一声。我再看猫眼时,黑洞洞的,好像有人用手挡住了猫眼。

我发微信告诉江歌,江歌回信息说,不要开门。

大概4点左右,听到江歌在门外大声说:“你为什么在这里,这是我的家,快走!”不过,江和陈听起来不像是吵架。江歌进来后,说是陈来了。她接下来还要上课,然后参加恳亲会。我晚上7点要打工。我怕一个人和陈碰面,就和江歌一起出去。出去时,陈就在那里,我们没理他,直接去了东中野车站。陈跟着我们。那时,我手上还有陈的房间钥匙。陈要我还给他。我没有直接还。把钥匙给了江歌,让江歌递给他了。然后我和江歌一起坐电车,陈也跟着坐进来,但没说话。

我和江歌在新宿车站分手。因为我觉得车站人很多,陈也不会轻举妄动。我一个人坐新宿线去打工。陈也跟上了电车。我无视他。两人都没说话。后来我们都找到了座位。他就开始用微信发信息,恐吓我。我那时非常害怕。怕他真的把我的照片扩散到网上去。

陈跟我一直到打工的地方。我们在店门口有过交谈。陈说想和我复合。我说不可能。我还问他怎么知道我们的地址。陈说,有人告诉他的。我问是谁。他没有回答。我们交谈时,店长和一起打工的林先生来了。我指着林先生撒谎说,我有喜欢的人了。陈没有说话,就走开了。我11点打完工后回家。

● 检方出示陈发给刘鑫的恐吓照片。共有三件。

1张是刘只穿胸罩和内裤的照片,在陈的床上,睡姿;

另1张是刘身穿吊带背心的照片,只有下巴到胸部。刘鑫说,认得自己的吊带背心。

第3张照片发完后被陈删了。刘没看到。

● 检方出示被告陈世峰和刘鑫11月2日微信对话(部分)。

下午5:05:

陈:我从未这样爱过一个人。你怎么骂我都行,我都不在意。但不要拉黑我,也不要报警。我根本想不到你会这样对待我。我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难以想象失去你会怎样。今年发生了很多事,我想有你支撑着,可以一起渡过难关。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要离开我。你说我很恶心。你难道不恶心吗?我搞不过你。你一直在让我来做选择。

刘:不要理我,不想见你。不要再联系了。

下午5:38:

陈:还没打工?出来一下。我们和好吧。

刘:复合不可能。

下午5:42:

刘:到店门口说。

陈:来车站检票口吧。

刘:不想去。

陈:好,我去店门口。

下午6:10:

陈:明天有空的话,我们在大东会馆见面吧。如果你和那个人交往,我什么都做的出来。

晚上11:09

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空。有空再告诉你。你想干什么?

陈:我要不顾一切再次得到你。

刘:挽回不可能。你要中伤我吗?

晚上11:17:

陈:我真的爱你。我怎么补偿才可以?

刘:不可能复合了。请开始新的生活。

晚上11:32(语音留言):

陈:我也在调整自己的心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加想你。每天都梦见你。我想忘掉你。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看到你有所反应。但是你太冷漠了。你可以拒绝,但不要太冷漠了。我非常非常痛苦,如果一直这样,永远不能结束。

晚上11:37:

陈:你和他(指拉面店员林)交往到了什么程度?

刘:这是我的隐私。

● 11月2日事发当天刘鑫与江歌微信对话内容:

下午2:59:

刘:有人摁门铃,还把猫眼挡住了。

江:不要理,无视,可能是NHK。

下午3:07:

江:不要开门,隔着门说话。

刘:嗯,是陈。他打电话来了。

下午3:07:

江:他怎么知道我的家?

刘:不知道。

江:不要开门,我回家。

刘:嗯嗯,快回家。

下午3:20:

刘:他一直在门外。他知道我在房间里。他一直在自言自语,说知道我在里面。

江:太可怕了,他是个跟踪狂。他为什么知道我们的住址?

下午3:43:

江:他还在吗?

刘:嗯,一直在说话。

下午3:54:

刘:三叔,快回家。

江:不要和他吵,你别生气。

下午4:23:

江:可能会跟着你。你晚上几点完工?

江:太恶心了。对他说,你有男朋友了。

下午5:00:

刘:三叔,好可怕。

江:没事,他不会干什么的。在电车上?

刘:嗯。

晚上11:06:

江:完工了?

刘:完了。

晚上11:13:

刘:和他谈了。等我好吗?好可怕。

江:我在东中野,找了个暖和的地方待着。到了新宿站给我发信息。

● 东京高岛平拉面店“清家”店员林先生笔录(部分):

11月2日下午,刘鑫给我发微信,说前男友来我家,一直跟着我。你帮帮我吧。她提早来到店里。在吧台上坐下哭了。我在厨房里忙,没功夫和她说话。店长大野过去问他怎么啦。刘说,前男友来找她,地址被暴露了。我后来也去安慰她。我6点完工,走出店。看到刘和陈在店门口说话。陈戴着口罩。刘来到我身边,让我装作她的男友。我照做了。我,店长和刘一起走到附近的药妆店。我还和刘到车站附近麦当劳坐了会儿。刘对我说,她有喜欢的人了,不想复合。

检方出示东中野6丁目20番5号的大内公寓相关证据照片,从各个角度和地点对大内公寓进行拍摄。未使用闪光灯。

● 检方出示2016年11月3日凌晨报警录音。

报警录音有三段:1)11月3日零点16分刘鑫报警录音;2)11月3日零点21分邻居小岛报警录音;3)11月3日零点22分:刘鑫再次报警录音。

检方在现场播放了第一段报警录音的前半部(括号内为警方)。另外检方说,录音中包含惨叫的声音,但在法庭上做了声音处理,没有播放。

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警视厅110。)

对不起!救命!

中野、中野、中野、5丁目、20号、大内公寓201,快点来!

(等一下,你冷静点。中野5丁目20号的多少?)

20号,20号。

(20号的多少号?)

6,6。

(慢点说)

啊,啊,6丁目,6丁目,2,20号,大内公寓。

(你叫什么名字)

刘鑫。快点!我姓刘。

(等等,小刘,发生了什么?你冷静地说。发生了什么?)

等一下,有人,说话

(你房间的门锁了吗?门是锁着的吗?)

是的,锁着。但我姐姐···

(那就没事,你冷静点,警察已经去了)

● 大内公寓203号住户Tan目击供述笔录(部分)

我住在203号,和缅甸人Nan住在一起。11月2日午夜,刚过零点,我和Nan吃夜宵。我们听到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有人在跑,是两个人的脚步声。我们还听到一声凄切的尖叫。就像猫被人掐住了脖子的声音。我们公寓平常很少看到猫。我们说,如果是人怎么办。我打开门,探头往外看。只见201号门前倒着一个女人,还有个男人蹲在女人身边,双手在女人脖子那里摸索。男人转过头来,我们四目相对。男人戴着白色口罩。身穿有头套的长袖衣服,衣服上没有图案,颜色比较亮,接近白色。裤子什么样不记得了。男人背着双肩包。我想,女人可能醉倒了,男人在照顾她。我探头看的时间大概有3秒,然后关门。随后听到咚咚咚快速奔跑,渐渐远去的脚步声。这时脚步声是一个人的。我知道是男的跑了。

Nan问我女的还倒着吗?Nan就开门看外面。发现女的倒了,叫她没反应。门上还有血迹。我们感到害怕。赶紧关上门,上了锁。想报警,又怕自己的日语说不明白。我们就到阳台,叫205号的日本人,说有女人倒下了,报警吧。谁知205号的人让我们报警。我们要报警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叫,说“姐姐很危险,快来!”应该是有人报警了。后来外面就热闹起来。

警方根据Tan的供述,让警员扮演被告陈世峰,做了现场重现。检方出示了重现照片。被告陈世峰戴上眼镜,认真地查看重现照片,非常感兴趣的样子。

检方出示2016年11月3日警方对陈世峰房间进行搜索时发现的衣物。警方在陈房间里起出的套头衫上发现5处血痕。经鉴定,其中两处为人血,和江歌的DNA一致。

● 检方出示凶器水果刀相关证据。

11月22日,警方对东京板桥区大东文化大学院生研究室进行搜查时,在茶水架上发现一把水果刀,和一个水果刀盒子,但没找到盒子里的水果刀。

大东文化大学教授高桥供述笔录(部分):

2011年在百元店购买了水果刀。没拿出过包装盒里的水果刀,也不知道水果刀为何不见了。

大东文化大学院生研究室钥匙外借记录:

11月2日上午10:20 被告陈世峰借出钥匙;

上午11:07被告陈世峰还钥匙。

检方出示警方在事发当天收集的被害人江歌持有物品清单,以及11月6日被害人在太平间的持有物品清单,都没有水果刀刀鞘。

检方出示警方在大内公寓2楼至3楼楼梯上发现的塑料刀鞘。刀鞘为重要物证,放在塑料袋里封存。检方将塑料袋放在投影仪下,向法官和辩方出示证物,并在辩方律师要求下,对证物正反面等处进行了确认。

被告陈世峰和辩方律师仔细查验电脑屏幕上的刀鞘。陈世峰手指屏幕,和律师小声交流,似乎指出证物的某处特征

检方出示警方购买的同款水果刀,没有拆封,与塑料盒子一起展示。

 检方出示从大东文化大学院生研究室发现的水果刀塑料盒,以示为同款。

 检方出示11月7日警方逮捕被告时,被告所做供述笔录。内容包括个人经历,来日本留学经过等。

 检方出示东京入境管理局开具的被告人出入境记录。被告2015年因留学日本而入境。2016年10月以后一直在日本居住。

下午3时30分,休庭。

第三天:刘鑫出庭被检方和辩方质询,很专业地搪塞

(2017年12月13日 )


辩方唯一证人未现身

12月13日,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案进入第3天法庭审理。东京地方法院426号法庭旁听区依然座无虚席,旁听者主要为中国媒体记者和旅日华人。江歌母亲江秋莲女士也在陪同人员协护下,早早地来到法庭,经过走廊时向旁听的中国人点头致意。

被告陈世峰换了一件有领子的衣服,表情有些阴沉。

10时准时开庭。主审法官令家简短介绍了今天的审理日程。上午首先是辩方律师证据调查,然后辩方证人质询。下午是证人刘鑫通过视频直播出庭作证。法官随后公布了一个消息,截至开庭时刻,辩方证人仍未到庭。如果辩方律师证据调查结束后,辩方证人仍未到庭,将结束上午的审理。

听到证人未到庭的消息,旁听席人员表情错愕。陈世峰和江歌母亲没有过多反应,或许在入庭前已被告知证人未到庭。

随后,辩方律师中岛对辩方证据进行逐个说明。

辩方律师首先通过东京律协取得凶器水果刀制造公司的协助,出具证明确认,江歌住所生活圈内的中野区有5家百元铺可以买到该款水果刀。另外,在江歌和刘鑫经常经过的新宿车站,也有3家百元铺出售同款水果刀。

辩方律师还调出证据,证明11月2日,陈出门后,曾用iPhone,边在家附近的高岛平路上行走,边用日语“干洗(クリーニング)”检索干洗店。用同样方法,在附近共搜出4家干洗店。

辩方律师解释说,陈当天出门是为了找干洗店洗衣服,这也是他不从更近的三田地铁线高岛平站或西台站,而是从更远的莲根站上车的原因。

此时检察官提出异议,称辩方律师所做解释超出说明证据的范围。法官认可。辩方律师停止做进一步解释。

辩方律师还出示被告父亲所写道歉信。陈父于2017年7月10日写了这封道歉信。信中称,陈世峰平时是个认真学习,成绩良好,生活态度也不错的孩子。信中还

向受害者及家属表示道歉。

辩方律师随后出示申请调出的鉴定书,称现场遗留的刀柄前端塑料部分,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上检测出人的血迹。而对刀柄表面用棉棒提取的附着物的血液检测结果呈阳性,不能证明存在血迹。

辩方律师还出示证词,证明事发当天11月3日,陈世峰离开江歌家后,乘坐出租车,但身上仅携带4000日元。出租车司机建议他到附近便利店取钱。陈世峰照做。辩方可能试图以此证明陈未携带足够现金,没有事先预谋。

辩方律师还出示陈在高岛平住所附近的监控视频,证明他出门时,有时戴眼镜,有时不戴眼镜。

辩方律师有两项证据调查请求遭检方和法官以出证理由不充分为由拒绝。

辩方律师证据调查结束。法官宣布辩方证人尚未到庭,上午就此休庭。

上午的审理不足20分钟,10时20分许休庭。本案证人刘鑫将于下午通过视频直播出庭。

审理江歌案的东京地方法院426号法庭,下午1时15分继续开庭。

证人刘鑫通过视频直播系统出庭。法官席,控辩双方席位都从电脑上与刘鑫实时影像对话。旁听席可听到刘鑫作证音频。

主审法官令家确认了刘鑫的证人身份,简短交代控辩双方质询次序,很快进入检方质询环节。

检方先确认了刘鑫11月2日回家的情形。

● 有关刘鑫因例假先进屋。

检:你和江歌在东中野车站会面后,一同回大内公寓发生了什么?

刘:我在路上对江歌说,我要提前回家,换衣服。江歌说,你赶快进去吧。我就一路跑上了楼。

检:为何要换衣服?

刘:打工时突然来例假了。而且那是我打工唯一的裤子,我第二天还有工,我想先换了,洗干净,明天再用。

检:被告陈世峰说,你在10月前后怀孕了,是真的吗?

刘:没有,他是骗人的。

检:你曾经对人撒谎或开玩笑说怀孕了吗?

刘:没有。

● 关于刘鑫因听到尖叫而报警的情形。

检:你进门后做了什么?

刘:进门就蹬了鞋,跑进卧室,从橱子里拿上卫生巾和内裤,准备换裤子。

检:那时发生了什么吗?

刘:我听到门外有女生“啊”的一声尖叫。

检:是大门外?

刘:是的。

检:听到尖叫时,你在哪里?

刘:我在睡觉的垫子旁边站着,准备脱裤子。

(检方调出大内公寓203房间示意图,请刘在站立的地方划①)

检:你当时知道是谁在尖叫吗?

刘:当时听到一声尖叫,我瞬间意识到,江歌还没有进门。我觉得是她的声音。

检:那是什么样的尖叫?

刘:是很尖,很短促,突然被中止,叫到一半被人打断的声音。

检:听到尖叫后你做了什么?

刘:我当时裤子穿到一半,我提着裤子往外跑,看看发生了什么。

检:你回到玄关的位置吗?

刘:是的。

检:回到玄关后做了什么?

刘:我第一反应是开门,正常的那样开门。

检:门开了吗?

刘:没有完全打开。我开了很短的一段距离,就被推了回来。

检:大概多少距离?

刘:(边用手比划)这么多。

检:大概20厘米左右对吧。

刘:是。

检:被推的力量有多大?

刘:力量非常大,很快,很猛,我都懵掉了。

检:门被关上后,你做了什么?

刘:关上门,我又下意识地推了一次,完全没有推开。

检:然后怎么样?

刘:我不停地问“三叔怎么啦?三叔怎么啦?三叔你回答呀!”我不停重复这样的话,边从猫眼往外看。

检:你从猫眼看到了什么?

刘:完全看不清,只能看到走廊上模糊的光,没看到任何东西。

检:平时晚上猫眼能看清外面吗?

刘:可以看得很清楚。

检:三叔有反应吗?

刘:没有回答。

检:你那时觉得外面发生了什么?

刘:因为那个“啊”的尖叫像被人打断。我脑子里有很多想法。可能是有人被推到了,或打倒了。我往好里想。以为谁在开玩笑。很多想法都有。

检:然后做了什么?

刘:当时推不开门。又看不清外面发生了什么。我想到报警。

检:想报警后做了什么?

刘:我的手机当时放在卧室里。我跑回卧室拿手机。

检:手机放在卧室哪里?

刘:放在塑料箱最上面的一个角上。

检:请指认一下。

刘:这个地方。

检:请划②。

检:110很快打通了吗?

刘:没有。

检:打通之前做了什么?

刘:我在手机拨打110到接通110还有一段时间。我又回到玄关。我喊“三叔你怎么啦!三叔你怎么啦!”就想让她发声回答我。喊了很多话。

● 关于门有没有上锁

检:门上锁了吗?

刘:没有,只是自动关上的那种关。

检:你有没有在玄关上锁?

刘:没有。

检:你是否用普通话对门外说,“把门锁了”?

刘:没有说过我把门锁上了。电话在接通。我以为门推上来是外面锁的。我还以为外面的人跟我闹呢。

(检方征求法官允许后,播放报警录音开头部分)

检:这是你报警的声音吗?

刘:是我的。

检:这时你说了什么,说明一下。

刘: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

检:请把这句话写在纸上好吗?

(刘照办。检方调出报警电话录音的文字稿。)

检:这是接警录音的文字报告。这个表格上,最上面的一行中文,是你打110时开头录音下来的声音,写成的文字。和你刚才写下来的你说的内容,有两处不同。第一,你写下来的开头的两个字,在110的报告书中没有。你的确说了这两个字吗?

刘:当时,我边接通电话,我在不停喊,只不过话说到那,电话通了。就把那儿給录下来了。

检:最初的两个字,是在110录音之前说的吗?

刘:是的。

检:报告里倒数第二个字是“骂”字。而你说是“闹”字,对吧。

刘:是的。

检:报告中写的是“骂”,怎么发音?

刘:ma(四声)。

检:你写的“闹”怎么发音?

刘:nao(四声)。

检:根据你的记忆,110就要接通前后,你说的是“闹”?

刘:是的。

●关于刘鑫为何没听到报警录音中的门铃和惨叫声

检:最初听到“啊”的尖叫后,此外还听到玄关外别的声音吗?

刘:电话接通前,没听到任何声音。

检:接通后呢?

刘:我已经满脑子混乱,向警察说信息,自己非常混乱。没听到旁边的一些声音。

检:报警录音里有门铃和惨叫声,你都没有听到?

刘:我当时没有在意。我的印象没有听到。

检:你打了两次110是吧。

刘:是的。

检:第二次为什么打?

刘:第一次报警后。警察让我放心,等他们到。我坐在玄关那,非常焦虑,非常害怕,过了很久都没来。想催一下。

检:第一次和第二次110之间,你在干什么?

刘:我几乎坐在玄关坐着。也看过猫眼,但依然看不清楚。

检:你听到外面有什么声音吗?

刘:没有。

检:你在打第二个110的时候,对警方说明了很多状况。

刘:嗯。没有,我不知道。都是猜想,我没看到发生了什么。脑海中想到什么,我就说了什么。

检:录音里你说明了情况,这些说明都是准确的吗?

刘:都是我的猜测。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觉得我不说出点事来,警察就不会来看,帮我。任凭想象,在那里说。

检:你当时很害怕,很混乱?

刘:是的,非常混乱。

检:你第二次报警时说,江歌突然被袭击。你其实没有看到江歌是吗?

刘:是。我没有看到。我是根据那声“啊”的一声尖叫猜想的。

检:接着警察问你,江是怎么被袭击的。你说,你脱了鞋,进了房间,不知道。警察问你,不知道是否被袭击是吗?你说是。

刘:是的。

检:最初,你说江突然被袭击。最后,又说不知道是否被袭击,是吗?

刘:是的。因为我猜想她是被袭击的。但是警察细问的时候,我又不敢说谎。所以就那么回答。

检:你在警察抵达之前,一直在201房间里面?

刘:是的。

检:你没打开玄关的门看外面?

刘:我没有看。我很害怕,没去看。从猫眼看了很多次。

检:警察来时你马上开门了吗?

刘:确认警察来了时,立马要推门,被警察制止了。

检:警察说,请开门之前,你在房间里是吗?

刘:是的。

检:你开门时江歌还在吗?

刘:不在了。

● 关于刀具

检:你在2016年9月后与江歌同住后,有没有在她房间里看到刀具?

刘:有两把菜刀。

检:什么样的菜刀?

刘:都是黑色手把柄,黑色刀刃,是不锈钢材质的。

检:两把都是吗?

刘:两把是一样的。

检:为什么有两把同样的菜刀?

刘:就是我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三叔有段时间没打工,有空来找我玩。我们在一起切水果,做饭。她很喜欢这把刀,也想买把同样的刀。我们到琦玉的一家店买了同样的刀。

检:一把是你的,另一把是江歌的?

刘:是的。

检:放在哪里?

刘:在水池下面的门后面放道具的地方,插在橱门上。

检:你在江家见过水果刀吗?

刘:没有见过。

检:你有水果刀吗?

刘:没有。

(检方出示和凶器同款的水果刀照片)

检:你在江歌家看到过照片上的水果刀吗?

刘:没有。

检:你有过这样的刀吗?

刘:没有。

检:被告说你把水果刀递给了江歌,有这样的事吗?

刘:没有做过。

● 关于被告陈世峰戴眼镜的习惯

检:被告平常戴眼镜吗?

刘:是的。

检:他有隐形眼镜吗?

刘:有,看到过。

检:被告人有戴过隐形眼镜吗?

刘:我只见他戴过一次。

检:什么时候?

刘:是一起到奈良玩的时候。见他戴过一次。

● 关于刘鑫是否去过陈世峰研究室

检:被告的研究室在大东文化大学板桥校区1号舍5楼是吧?

刘:是的。

检:你的研究室和他是一个房间吗?

刘:不是。在一栋楼的6楼。

检:你去过被告的研究室吗?

刘:去过两次。

● 关于陈世峰饮酒习惯

检:被告平时喝酒吗?

刘:不常见他喝酒。几乎不喝。

检:喝时喝的什么酒?

刘:一般也就喝喝啤酒什么的。

检:被告自己买酒吗?

刘:有自己买,也有我们俩一起买的时候。

检:买什么酒?

刘:啤酒和果酒,就是梅酒。

检:被告买过威士忌吗?

刘:没见过。

● 刘鑫目前对江歌的心情

检:最后请讲讲你现在对江歌怀有什么心情?

刘:她和我是非常好的朋友。我非常想念她。我还有很多话想跟他说。我们约好的事,还有很多没有做。我很想她(哽塞)。

检:什么样的约定?

刘:约的事情很多。我以前跟朋友去江之岛玩。江歌也想去,但她要打工,没去成。我跟她约好冬天再去一次。

● 刘鑫目前对陈世峰的心情

检:你对被告怀有什么心情?

刘:我从来没想过杀人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边。杀了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妈妈(声音哽咽不清)。我觉得他很可怕。

休庭,下午3时45分再次开庭。由辩方律师对证人刘鑫进行质询。

辩方律师开始提问。

● 关于有没有上锁

辩方律师:刚才你在回答检方提问时说,没有上锁

(辩方调出110接警录音。)

辩:录音里警察说“大门上锁了吗?” 你说“是的。但是姐姐。。。”警方后来又问了次上锁了吗?你回答“上了”。就是说,你认为门是上锁的?

刘:没有。当时,我大脑里一片混乱说话都不经过大脑的。警察问「鍵はかかっていまっすか。(上锁了吗?)」我不会回答「はいっています(有,在里面)」。我要说上锁,会说,「かかっています」。没有印象

辩:警察接着说“上了锁,就没事了。”你没有做出反应,为什么?

刘:我当时没有听清楚我那时和警察说的话,我很混乱,警察不停问,我很恐惧,在吼。我的话无意识,是吼出来的话。

辩:11月3日,你在中野警署对警察说“姐姐把门从外面锁了”。

刘:我说过这样的话。我推过门,又被推了回来。我再推就推不开了。我猜想一定是从外面锁了。这是我的猜测,门从外面锁了,才推不开。所以我说了这样的话。

辩:12月7日你接受检方询问的笔录中,检方问你“门是从外面锁了吗?”你回答说“记不住了”。为什么?

刘:对,上没上锁,我没有第三次开门确认。我没证据。只是说了真实想法,不知道。

辩:接通110电话大概花了多少秒?

刘:我也不知道。没有很长时间。具体记不清了

● 关于江歌的背包

辩:你看到过江歌的遗留物,黑色的包吗?

刘:我没有看到她的包。我没注意到。

辩:你出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她的包吗?

刘:出来的时候,地面上都是铺着透明的东西。警察站在那里。我没有看到那个包。

● 关于门铃和惨叫

辩:刚才你说拨通110后没有听到门铃和惨叫声。为什么?

刘:因为我当时自己的地址都没记住,我只在想我住几号,几番地。周围的声音都被我忽略掉了

辩:报警时,警察问你有没有人按门铃。你说“一开始有人按门铃”。为什么?

刘:那是我很混乱,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现在也记不起来。那时候我没时间冷静思考发生了什么,我说了什么。

辩:报警录音中。警察问“按门铃的是男的还是女的?”你回答“可能是男的”。这不证明你听到门铃声了吗?

刘:那个时候可能听到了。现在,我的印象已经模糊了

辩:警察又一次问你“按门铃的是男的还是女的?”你回答“男性男性”。你应该听到有人摁门铃了吧。

刘:我现在记不清了。我说男性,是因为反推的力气很大。我猜测那是男的。所以我那样说。

辩:刚才你说你没听到惨叫声?

刘:那时我没听到。我的印象中也没有听到

辩:报警录音中,你的声音突然尖利起来,喊“啊,拜托了!”。你记得这段吗?

刘:我当时有很多很想要表达,但表达不出来。我很着急,日语不是母语。当时我很绝望。只能用“啊”来表达自己的绝望。

辩:就是说你的声音突然提高了?

刘:是的。

辩:报警录音中,你说“快点,姐姐危险”。说过吗?

刘:有说过。录下来了。我现在记不清了。说过。

辩:为什么觉得她危险呢?

刘:我不记得了。但是,报警时我觉得她很危险。为什么?因为她不回答我。

辩:为什么你突然提高声音,尖声叫起来?

刘:我感觉我的心情不能传达,不能很快地表达出来。我很是着急。警察又在不停地问。我提高了声音,表示自己的无奈。

辩:你感到焦虑是来自视觉信息还是听觉信息?

刘:我看不到。我通过猫眼看不清。我叫也没人回答我。我很着急,很绝望。我又不能出来,所以我当时很着急。我想外面肯定有危险。江歌又不回答,又不进来。我无法准确表达。我就着急,很慌乱。

(辩方请求播放部分报警录音:)

警察:“你是哪国人?”

刘鑫:“中国”(相对平静。)

警察:“已经出警了,请放心”

刘鑫:(突然嗓音极其尖利,声嘶力竭喊)“啊!拜托了!”

警察:“你住哪个房间?”

刘鑫:(嗓音尖利)“我住20、20、0!啊!快点!姐姐危险!” )

辩:你在报警时说姐姐危险,出于什么根据呢?

刘:警察一直让我冷静,我表达不出来。不知道。只能说了三叔很危险,赶紧来。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了。

● 关于“把门锁了”

辩:你在2016年12月7日接受检方询问时,说的是“把门锁了,不要骂了”。为什么现在改为“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

刘:我在核对的时候,纠正了那个骂字,改成闹,翻译老师帮我纠正了。

辩:你在12月7日口供时,为什么没有提到“怎么”?

刘:当时警察(翻译提醒她是检方)让我核对,并没有让我补充。

辩:为什么从命令语气变成疑问语气了呢?

刘:汉语和日语不一样。日语的命令型,还有疑问型,在汉语中都是“把门锁了”。

● 关于凶器刀柄

辩:警方做现场勘验的时候,你也去了是吧?

刘:我好像在场。

辩:凶器刀柄在2楼通向2楼的楼梯,第1个台阶上发现的。

刘:我不知道。我没有发现那把刀,不,那把刀柄。是警察用照片给我看的。

(刘鑫将刀柄说成刀,后来改口。法庭翻译没有呈现口误。陈世峰注意到口误,告知辩方律师。辩方律师后来重问这个问题,留下记录)

辩:现场勘验时,上楼梯的时候,你没有看到这个刀柄?

刘:我没有看到过。我上去时,是警察先上去,我跟上去。

●关于报警叫救护车

辩:你在第二次报警时要警察叫救护车,为什么?

刘:是因为江歌很长时间没回来,又没有应答。我想她是否受伤了,为了以防万一,叫救护车。我觉得警察应该叫救护车。我是突然这么一想,就这么说了

●关于和江歌的关系

辩:11月2日为何让江歌在东中野车站等你?

刘:当时我觉得住在江歌家很温馨,舒适。我很开心。那天陈来找我。我突然很不安,像自己的城堡被攻破了的感觉。如果我和三叔一起回家,我会安心一些。

辩:江歌被害前都打什么工?

刘:我知道的打工,一个是在类似酒吧的地方,按小时算钱的。另外一个是在中国人卖东西的地方,帮他整理货。第二个工我不是很清楚。第一个工因为我去找过他。完工时,因为离车站很近,我常找他一起回来。

辩:江歌一般回家几点?

刘:居酒屋,酒吧打工,回家都很晚。一般12点到12点半。一般都是凌晨左右。

辩:你打工几点?

刘:正常10点半结束,店里忙就到11点。坐车1个小时,回家时间正好。

辩:你能喝酒吗?

刘:不太会喝酒,喝的也只是很低的梅酒,而且只喝一点点。

辩:从东中野到江歌家晚上的亮度怎么样?

刘:很暗。

辩:你觉得被告可怕是从什么时候起?

刘:正式和他说分手后。他还发信息给我。我感觉有些可怕。内心有些恐惧。有一点纠缠不休的感觉。

辩:正式分手是什么时候?

刘:是那个晚上跟他吵架。他还我手机的时候。我对他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你的事是你的事,我的事是我的事。我们不要纠缠了。我是心平气和地说的。

辩:201号门把手有打扫过吗?

刘:里面还是外面?

辩:外面。

刘:没打扫过。

辩:我的问题完了。

检方做了简略追加质询,确认刘接受检方询问时,为何每天提到“把门锁了“的问题。刘的回答和辩方质询时一样。

法官宣布休庭。4时15分再次开庭。

进入法官提问环节。不同法官轮番提问

法官:如果说“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只是因为有人开玩笑,为什么还要打110报警?

刘:我觉得有危险才报警。在报警前,我想确认一下是有人闹还是别的。我是那么想的。我没有办法确认。因为外面没有反应。

法官:如果是闹的话,你认为是谁在闹?

刘:我也不知道。我一开始觉得是江歌。我想可能是她。

法官:你也不清楚她是否处于危险中,就报警了?

刘:我也害怕。我觉得还是报警比较好,就报警了。

法官:警察来了以后,你就开门了?

刘:是的,我一开始确定后。我推门。警察让我不要打开门。后来警察让我开我才打开。

法官:怎么确定警察来了?

刘:很多人在说话。我问是警察吗?外面人说是警察。

法官:开门时锁是什么状态?

刘:我的记忆是拧了门把手,往外推,把门推开了。

法官:江家的门如果锁了,从内侧可以直接开,还是需要另外的动作?

刘:我的记忆中如果上了锁,需要拧一下小锁,才能拧开把手。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法官:警察来了以后。你记忆中没有开那个小锁?

刘:没有。

法官:你出来后去哪儿了?

刘:我出门就被警察直接带到车上。

法官:上车去哪里了?

刘:没有立刻出发。采集了很多信息,然后直接去了中野还是哪儿的,我记不清了,是警察署。

法官:你参加现场勘验的时候住在哪里?

刘:从那天开始,我被从201室带出来,一直在警察署。有两个警察陪着。

法官:你打110是第一次吗?

刘:是的。

法官:你来日本后打110是第一次吗?

刘:我之前有一次也想打110,但不知拨没拨通。我去陈那里拿东西,我怕他打我,想打110。

法官:你刚才怕江歌被袭,所以最好报警。你想过江歌被袭的状况吗?

刘:我考虑过。我的想象都源于那一声“啊”。也许被人堵住嘴带走了,或者被人打晕了。我想象了很多。

法官:你报警时要警察叫救护车,记得么?

刘:我记得。她要是被人打晕了,或者被人打伤了,肯定需要救护车。

法官:你没有确认门是否从内侧锁上了?

刘:没有确定。

法官:你推门没推开,就觉得被锁了?

刘:我第二次推没推开,以为门在外面锁了。

法官:一点也推不开吗?

刘:根本没有推开。

法官:外面有没有动静?

刘:那天下雨。外面有窸窣窸窣的声音。我不知道是雨声还是人声。

法官:你听到门外“啊”的声音?

刘:是的,我印象中一生也忘不了的那一声。

法官:你印象中当时还有别的声音吗?

刘:没有,都模糊了。

法官:你出门时,江歌已不在现场了?

刘:是的。

法官:你坐警车去的警署?

刘:是的。

法官:警察怎么对你说的?

刘:年轻的警察对我说江歌去医院了。我要去医院见江歌。他们不让我去。跟他们去了警署。

法官:他们问过你,你觉得犯人是谁吗?

刘:他们问我当天见过什么人。江见过谁,我见过谁。我们俩见过什么人。没有问我犯人是谁。

法官:警察有没有告诉你什么消息。

刘:他们一开始什么也不对我说。我想去医院,他们也不让我去医院。

(刘好像累了,深深地叹气)

法官:还有一个问题。请再坚持一会儿。

法官:打110时,你说姐姐倒了,快点来。你还记得吗?

刘:我想不起来了。我当时只是想找一种紧迫的状况,让警察快点来。

法官:你什么时候知道江歌伤势的?

刘: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是在警察署。是负责我的警察告诉我的。我不记得是哪天了。

法官:距离事件发生大概几天?

刘:大概是,我印象不是很深。大概是现场拍照后的那天。

法官:最后确认一次。你打电话报警到警察来,一次也没有开过门,是吗?

刘:是的。


第四天:凶犯再次狂咬刘鑫

(2017年12月14日 )


第五天:最后一轮质询凶犯,江母最后陈述

(2017年12月15日 )


庭审进入第5天,各方对江歌案的关注没有降温。和前几天一样,黑压压的人群,早早地聚集在东京地方法院前院,等待旁听券抽签。

今日庭审仍在426号法庭。主审法官10时稍后宣布开庭。

江歌母亲一袭黑西装,面容消瘦,略显苍白,但神情依旧坚定。

被告陈世峰身穿深蓝色带领的套衫,运动裤,有些单薄,神情镇定,头发有些凌乱。法警除去手铐时,陈微笑着向法警点头致谢。

审判长简略宣布今天的日程:仅上午开庭。首先由检方和法官对被告人进行质询,随后由被害人母亲陈述心情。

审判长特别提醒被告回答质询应简明扼要,避免冗长,不然会给翻译带来辛苦,也会给法官理解原意带来障碍,还要求被告尽量冷静回答问题。

检方首先就被告作案后的行动进行质询。

检:你说用刀扎过江歌后,将刀刃埋了,是吗?

陈:是的。

检:埋在什么地方?

陈:我当时看不清楚,天很暗。我记得埋在现场50米范围内的一处建筑工地的碎石子下面。

检:为什么埋在那里?

陈:离开现场后,我头脑完全混乱,没有方向感,乱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看到有一堆土,我走过去,就埋了。

检:你在那换了衣服,对吧。

陈:当时埋了刀刃以后,我在那里试着让头脑冷静,大概就坐了30秒左右。我突然想起包里还有衣服,就换下了。

检:就是作案时背的背包里的衣服?

陈:是的。

检:换下的衣服洗了是吧?

陈:是的。

检:为什么要洗?

陈:因为有血啊。

检:哪件衣服上有血?

陈:完全没有看,而且很暗也看不清。我把衣服拿出来,直接丢进洗衣机。我连看都不敢看,就洗了。

检:那件灰色的带套衫也洗了?

陈:是的。。

检:当时穿的裤子和帽子呢?

陈:当时洗了什么我也不知道。现在记不清了。书包里还有其它衣服。我都不记得了。警察来搜查时,没看见那件衣服。

检:裤子和帽子是11月4日扔的?

陈:4日?还是。。。反正是警察把我放回家以后,我就扔了。

检:扔到哪里了?

陈:扔到楼下的有个大的垃圾场。

检:作案时背的背包也扔了。

陈:是的。

检:什么时候扔的?扔在哪里?

陈:是在11月5日,去上野公园的附近扔了。

检:当时的鞋子也扔了?

陈:是的。

检:什么时候扔的?扔在哪里?

陈:回家路上。我家附近有其它的楼,正好经过一个的地方有一个垃圾场,就扔在那里了。

检:回家路上,是指当天作案后回家的路上吗?

陈:是啊。

检:你说,作案时穿的带套衫,洗了后晾在衣柜里。为什么要晾在衣柜里?

陈:是的。

检:为什么要晾在衣柜里?

陈:我的屋子整个被警察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检:晾在衣柜里,是因为不想让警察看到衣服是吗?

陈:是的。

检:换个话题提问。你昨天在法庭向江歌母亲道歉了是吧?

陈:是的。

检:你还提到你以前写了道歉信是吧?

陈:是的。

检:什么时候写的?

陈:第一次在去年12月,还是今年1月写的。然后5月写了一次,8月写了一次,11月写了一次。

检:但是在开庭之前,你没有向江歌母亲表达道歉对吗?

陈:我一直想道歉。但我的律师说,你现在去道歉,她也不会接受。江歌妈妈情绪不稳定状态,你道歉不是合适的机会。(律师点头)

检:是不是听从律师建议,这是另外一回事。你自己想没想过早些道歉?

陈:说实话,去年12月的时候,我就跟律师说过,我想跟她道歉。但是,我被禁止接见,也没机会。我让我爸妈先替我表达谢罪的心情。但当时中国网上全是我的个人信息,连手机内容都传到网上。我爸妈就不敢露面了。

(陈特别用日语纠正翻译此前的翻译,说“不是想写信”,是“写了信”。)

检:你们想过对江歌家人做金钱赔偿对吧?

陈:想过经济赔偿。当时律师告诉我,我爸妈想找江歌妈妈赔偿。但她不接受。

检:现在你的心情如何?

陈:自己犯了这么大的罪。我当然是・・・说实话,我真的真的不知道怎么去赔一条命。如果真的可以,我想尽我的所有,全部个人力量去谢罪。

(陈回答质询时,江歌母亲时而摇头,时而抿起嘴表示不满。陈说到这里,江歌母亲情绪已非常激动。江歌母亲说:“还我女儿,用你的命来赔!”然后无声哭泣,又说了一句“还我女儿!”。检察官转过身去,轻声制止和安慰江歌母亲。)

陈:如果确实能。。。

陈:如果能搭上我这条命。

(审判长制止陈讲话)

检方向审判长申请由被害人代理律师就被告杀害江歌时的心情和时间次序提问。审判长允许。

被害人代理律师大桥对被告陈世峰进行质询。

大桥:你扎了江歌颈部后,流了大量的血是吧?

陈:是的。

大桥:那时候想到什么了?

陈:我当时全身都在打颤。蹲下时,地上全是水,我当时尿了一裤子

大桥:那时你还想过让刘鑫帮忙对吧?

陈:是的。

大桥:你和刘鑫都没有医学知识和急救经验是吧?

陈:没有。

大桥:除了想叫救护车,你还想叫刘鑫,为什么?

陈:一个人没办法。另外来一个人的话,至少会出点注意或怎样。

大桥:你听到刘鑫报警了?

陈:是的。

大桥:你觉得刘鑫为什么要报警?

陈:当时,我们俩纠缠的时候,她已经看见了。门是半开着的。她把刀递给江歌。这么危险的事,江歌又没声音了,她不报警,能干吗啊?

大桥:你没想到她也许是叫救护车吗?

陈:完全没想到。

大桥:你曾对警察说,你非常恨刘鑫,为什么?

陈:那是当时的心情。刘鑫报警只是个催化剂。你知道,人在很慌乱的时候,你一刺激他,他就完全失去理智了。是这个意思。

大桥:你说,你想过不想让父母负担沉重的医疗费是吗?

陈:我当时脑子里有一个想法,就是,(停顿),(小声)是的。

大桥:你当时还怀有恨刘鑫的感情吗?

陈:我当时脑子里哪里还能顾得上想刘鑫呢?

大桥:对刘鑫的恨还在脑子里?

陈:只有一两秒时间,真没想那么多。

大桥:你用刀扎江歌用了多长时间?

陈:我自己的感觉,最多也就10秒。

大桥:这10秒时间,你在想什么,请尽量描述。

陈:那时候,感觉世界特别安静。我从来没感受过那么安静。耳朵听不见,看不见。不是看不见,外界一切东西都进入不到我身体,感觉自己在飘。

●接下来由辩方律师中岛补充提问

辩:你听到刚才江歌母亲说什么了吗?

陈:听见了。

辩:她说让你偿命。

陈:对。

辩:这是你到死也要背负的罪过,你知道吗?

陈:(长时间沉默)

辩:也就是说,你到生命尽头为止都偿还不了的罪过,你理解吗?

陈:(长时间沉默,头看左边)

辩:你只是在流泪。

辩:你被逮捕以后,你的钱都是律师管理对吗?

陈:是的。

辩:律师告诉你表示对方不接受金钱赔偿是吗?

陈:是的。

辩:此后你可能还要服刑,你只能尽量做你能做到的,对吗?

陈:是的。我愿意,我什么都愿意(哭泣)

(此时,江母情绪极为激动,仰头靠墙痛哭,以手抚胸,又靠在陪护人员手上。检察官过去安慰。江母控制不住哭泣,似乎一度晕倒。)

审判长宣布休庭,并要求所有旁听人员清场。

11时10分,再次开庭。

审判长宣布,被害人母亲在被告接受质询结束之前不入庭。结束后,被害人母亲虽入庭,但心情陈述由被害人代理律师代为朗读。

(此时,被告陈世峰和辩方律师低头交流)

审判长命令被告到法庭中央,继续接受各位法官补充质询

律师:相关证据显示,你房间小冰箱里放有隐形眼镜盒。

陈:是的。

律师:小冰箱是谁的?

陈:是刘鑫的冰箱。

律师:冰箱里有粉红的水壶是谁的?

陈:不知道是不是刘的东西。刘鑫来后,刘的冰箱就不是冰箱了,起一个柜子的作用。刘鑫把没带走的东西锁在里面。我不知道有什么东西。

律师:房里还有个大冰箱是谁的?

陈:我的。

律师:刘鑫同居之后,她带来的冰箱,就一直那么放着?

陈:是的。

律师:11月2日白天,你去大内公寓,也是想问刘鑫如何处理那个冰箱是吧?

陈:是的。我刚开始还准备用日本邮便寄给她,还是怎么样。

律师:检方昨天提到的隐形眼镜盒是谁的?

陈:肯定不是我的。请你们鉴定,我相信这个东西肯定不是我的。

律师:你说,鞋子在回家时,扔到同在高岛平小区的别的楼的垃圾场对吧?

陈:是的。

陪审员:你扔了鞋子,然后你光着脚回家了是吗?

陈:是的。

陪审员:你说刘打110的时候,门是半开的。但门应该是关着的。你看到门半开了吗?

陈:我先强调一个东西。门开的时候,刘还没报警嘛。还有刘鑫,门一直是,关于门,我真的很好奇。11月3号晚上,刘鑫被带到警车里做供述的时候,她明明清楚地写到,听到门外,门把手转,使劲敲门。刚经过不久的事,一定是最真实的。又说门没有锁,没有关门,后来说不记得了。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人去注意?!

审判长厉声告诫:现在不是在听你陈述意见。不许这样回答问题。你要回答提问。

陪审员:你曾经说你的腿脚有些不便。但是从监控视频和法庭上的表现,看不出来你腿脚不便。

陈:并没有大问题。有时候骨头有被卡住的感觉。有时好,有时坏。

陪审员:你回家后把裤子帽子鞋子都扔了,为何没有扔带套衫?

陈:我刚才说过,其他不是选择性地扔。而是警察没发现的东西,后来被我扔掉了。

法官:你的带套衫被警察没收了是吧。

陈:是的。

法官:刘说她有喜欢的人之后,你发信息说“我不顾一切也有把你追回来”。为什么发这种引起误解的信息?

(被翻译为:你觉得为什么会有这种理解?)

陈:对不起,我听不懂。

法官:你为什么发“不顾一切”这种容易被误解的信息?为什么要这样说?

陈: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当时我正在和我妈妈打电话,也给刘鑫发短信。不太考虑措辞妥当不妥当。可能会有误解。

法官:你的视力怎么样?

陈:左眼250,右眼300。

法官:你不戴眼镜,能看到什么程度?

陈:我现在能看到每个人,如果表情很细,就看不见了。

法官:你可以看到你的律师的脸吗?

陈:能。

法官:细微的表情也能看见吗?

陈:可以。

法官:审判长的细微表情也能看见吗?

陈:我可以知道他在笑或不在笑。

法官:你的口供说,刀扎胸部的时候折了。你扎的是胸部吗?

陈:是这样的。我和律师交流,我开始觉得是文化差异引起的。他老说“胸を刺した(扎了胸)”。他是说胸骨。我们中国人管这里叫脖子对吧。我觉得是这么回事。

法官:你用手指一下扎的地方。

(陈照办)

法官:是扎在锁骨中间,还是碰到锁骨了?

陈:碰到锁骨了。

法官:你把刀拔出来的时候,201的门有没有打开?

陈:没有。

法官:你想过打开201的门吗?

陈:我想去叫刘鑫开过。但没有这样去做。

法官:那是因为知道刘鑫在报警对吗?

陈:对。

法官:你说江歌知道是你,有什么根据吗?

陈:我觉得她当时抓我的时候,我不是戴着口罩吗?口罩掉下来了。我不知道她看没看到我。我不太确信。

法官:那时你和江歌说过话吗?

陈:有。扎了她的下巴后,我就下巴也被划到,我把声音压低,叫她“把刀放下”(模仿当时的语气)。

法官:江歌除了最初的“啊”之后,就没有出声了吗?

陈:中间有叫。但是,我已经对不上她什么时候叫了。但她有叫。

法官:她说话了吗?

陈:说话好像没有。更多的是她使劲“嗯(陈模仿)”的声音。

法官:你知道锁骨的部位吗?

法官:刀刃扎到锁骨就断了?

陈:我相信是这样的。

法官:你在莲根站前的便利店买了威士忌对吧?

陈:是的。

法官:你是想和江歌一起边喝酒边聊?

陈:是的。

法官:还没有一起喝,你就开瓶对着嘴喝了吗?

法官:你没有对着嘴喝吗?

陈:没有。

法官:你一定要在那天晚上去江歌家吗?

陈:是的。

法官:为什么不改天呢?

陈:我去找她,不去找她的理由,但是一是研究生院放假结束之后, 6号是我的论文提交日。我会很忙,也没时间去找她了。

法官:你和另外一个女孩准备同居,也是很急迫的理由之一?

陈:是的。

法官:为什么很急迫呢?

陈:我们要同居。那一周她给我发了很多房子的照片给我。让我一起去看房子。说那个礼拜六就去看。

法官:不能等你和刘复合,再放弃和另一个女孩同居吗?

陈:在日本租房子特别麻烦,租金押金,解除会很浪费钱。

法官:你们租了吗?

陈:没有。

法官:突然去看江歌,你难道不觉得她肯定会拒绝你吗?

陈:我觉得她一定会见我。我和江歌没什么矛盾,也没有误会。她那天下午就算对我喊两句,她是率直的人。她之前也直接来过我家,也很热情。

法官:但是她那天又说要报警,又拉黑了你啊。

陈:她把我拉黑,是我晚上去之前知道的。那天下午,她是说过,“你怎么在这?再不走,我就叫警察了”。但是我和她开了几句玩笑,她立马就正常了。很快就过去了。

法官:你看到她拉黑你,没有想到你会被拒绝吗?

陈:完全没这么想。正是她把我拉黑,我才觉得有必要解除这个误会。

法官:扎到喉咙的时候,你们是在互相夺刀吗?

陈:是的。

法官:江的手没有离开刀?

陈:是的。

法官:她是右手握刀,左手握住右手是吗?

陈:是的。

法官:江歌瘫倒的时候,你又扎了几次。她没发声吗?

陈:我呆在那儿。

法官:江瘫倒后,你想过叫人帮助,或叫救护车吗?

陈:是的。

法官:实际上你没有采取任何救护的行动。

陈:没有。我只是用袖子捂住伤口,捂不住。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法官:你想和刘鑫复合的时候,江歌一直夹在你们俩中间是吗?

陈:我不知道。江歌不会自己出现,干涉。刘鑫和我吵架了,就会告诉江歌说,我们吵架了。我们好了。比如我给她做饭了,刘又会跟江歌说,我们和好了。江歌没有主动插进来。

法官:你觉得和江歌关系搞好了,就能和刘鑫复合?

陈:对对对,是这样的。刘鑫什么都是听江歌的。

法官:车站监控显示,你一直裸眼看价格表和路线图,为什么呢?

陈:我需要挤眼睛拼命找一个红点(注:标站名的地方)。那个字看的比较模糊,天气暗,对视力影响比较大。

法官质询完毕,审判长命令被告回到被告席。

接下来是江母陈述时间。

江母入庭,检察官等人确认江母的状态。

江母想要说几句话,要到法庭中央。审判长说,可以在原座位陈述。

江母站立起来说:非常抱歉,因为我女儿的事件,给这么多人添了麻烦。真对不起。法庭为了我女儿的案子,非常辛苦。因为我身体状态不是很好,语言不通,拜托律师帮我陈述意见。

审判长介绍,江母将通过书面表达自己的心情,由代理律师代为朗读。

江母心情陈述(概要):

江歌1岁半的时候,我就因为他父亲家暴而离婚了。24年来,江歌从未见过她的生父。我没有再婚,一手带大了江歌。这24年,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江歌。正因为她没有父爱,我要付出双倍的爱,和双倍的努力,比常人付出更多的辛苦。

江歌心地善良,乐于帮助他人,喜欢动物,对长辈有礼貌,非常懂事。

对我来说,这是非常幸福的24年。

江歌自己舍不得花钱。但总是买好吃的给我和外婆。我们物质虽不富裕,但精神很幸福。

江歌从小喜欢日本动漫,大学选择学习日语,还考了日语能力考试。她想去日本留学,但没告诉我。我知道她想留学,所以在2014年卖了房子,支持她留学。江歌去日本前,我们相约,不管发生什么,都要互相鼓励。

江歌读了一年日语就考上大学院,因为早一年,就可以早一年工作。她非常努力。我们每天都联系。我非常担心她一人在日本,她也担心我一个人。母女互相鼓励。江歌对我说,一有了工作,就接我过来一起住,再也不分开。

江歌参加了很多企业听说明会,想在中小企业锻炼自己,对将来有美好的蓝图。梦想着毕业后,赚了钱在东京买房子,一家人团团圆圆,照顾好妈妈和外婆。但是,这些梦全被毁了。

本来我们约定一起过年。结果我抱着遗像和她过年。没有她,我也活不下去了,希望也没有了。接到大使馆的电话时,我感觉自己什么都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都没有了。我活不下去,我母亲也活不下去。陈等于杀了我们一家三代。

而我来到东京,看到的不是可爱的江歌,而是身体冰冷,叫不出妈妈,伤痕累累的女儿。

我在网上寻求帮助。有很多在日华人帮助我,还在东京帮我操办了江歌的葬仪。

在江歌死后,我没有睡过一天安心觉。一闭上眼睛,就看到陈杀江歌的场景,看到江歌在门前挣扎,没有一个人帮他,非常孤独,一个人抵挡那把刀。

陈世峰极为残忍,在颈部刺了那么多次。他在作案后,还隐藏证据。如今证据确凿,他不知悔改,还在狡辩,还在表演。道歉只有“对不起”三个字。难道三个字,就能放了他,就能原谅他们?而且,道歉信是11月10日才写的,距离开庭那么近。

我在中国和日本发动了呼吁判处陈世峰的签名活动,网上网下共征集了451万签名。

陈世峰如果不判处死刑,将给社会带来很坏的影响。中国人和全世界各地的华人都希望严惩,希望法庭能理解。

(代理律师朗读江母书面陈述时,同声译员也一度抽泣,不能继续。不少旁听人员也因感动而哭泣。被告陈世峰深深低头,接近桌面)

接下来,就等着合议庭裁判和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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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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