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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暴增的烦恼:上市公司对赌惹了祸,被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上百亿

陇上税语
2024-08-26


来源:梧桐树下v、上市号

 

2021714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22,证券简称:科华生物)发布了《重大仲裁公告》称,公司713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公司被四名申请人要求支付105亿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38%的股权转让款及10亿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而公司713日收盘总市值只有89.87亿元。公告透露,公司所持西安天隆的股权及公司的两个银行账户已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被冻结。

一、祸起3年前的一份《投资协议书》

2018 6 8日,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四申请人”)与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约定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隆公司”)进行增资并收购四申请人持有的天隆公司股权。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天隆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共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公司以人民币 5.5375亿元的对价获得天隆公司62%股权;第二阶段为公司在2021年度以按照天隆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情况相应计算的股权价值完成对四申请人持有的剩余 38%股权的收购,最终完成对天隆公司 100%股权的整体收购。

就第二阶段天隆公司 38%股权的转让事宜,《投资协议书》第 10.2 条约定,四申请人于 2021 年度内有权要求公司受让该 38%股权。届时天隆公司的整体估值以下列两者孰高为准:(19亿元;或(2)标的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倍。如果公司未依约付款,根据《投资协议书》第 10.3 条第二款约定,应自拒绝或逾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四申请人支付相当于该等剩余投资价款 10%的违约金,且每迟延支付 1 日,本公司还应当向四申请人支付相当于违约金万分之三的迟延付款违约金。

四申请人提出,2021 5 18 日,鉴于天隆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1.057亿余元,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四申请人向公司发出《关于要求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函》,要求公司按照天隆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25 倍的标准向四申请人支付剩余 38%天隆公司股权的投资价款共计人民币105.04339亿余元。 

四申请人进一步提出,公司回函明确拒绝按照《投资协议书》第十条相关约定履行剩余投资价款支付义务,已构成《投资协议书》项下的重大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0.50亿元。鉴于上述情况,四申请人作为天隆公司股权转让方,提起本次仲裁。

二、新冠疫情引起天隆公司2020年业绩暴涨,公司要以“情势变更”原则抗辩

根据公司2018831的公告,公司对两个天隆的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在该公告中,公司详细介绍了两个天隆的情况。

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在分子诊断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产品储备,在临床、工业和疾控中心等细分领域占有重要市场地位。公司自20189月起将西安天隆和苏州天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科华生物的仲裁公告也介绍了本次案件的背景:

2021 5 月至 6 月间,申请人曾来函要求本公司按照天隆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 倍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天隆公司剩余38%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0,504,339,104.91 元。

公司收到上述来函后在 2021 6 月间分别回复申请人,认为:2020 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天隆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均出现了爆发式增长,该项增长情况已超出了各方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正常可预见及可预测的范围;各方进一步完成《投资协议书》第十条“进一步投资”条款项下交易的基础已经发生了各方在订立《投资协议书》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继续按该交易条款履行将对本公司明显不公平。有鉴于此,公司在回函中多次依法邀请申请人与本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磋商,要求重新协商交易条款。针对申请人提起的本次仲裁申请,公司认为:申请人本次提出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天隆公司 2020 年度收入和利润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所产生的爆发式增长显然已经构成了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形。

在上述情形下,公司作为受不利影响的一方,依法有权要求重新协商,以变更或者解除“进一步投资”交易条款,且本公司也已依法向申请人提出了重新协商的要求。本公司的该等主张符合“情势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罔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等客观因素的重大影响,无视公司基于情势变更而依法提出的重新协商之诉求,执意提起本次仲裁,显然有悖于公平原则,亦与法律规定不符。

科华生物2014721日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主营业务为体外临床免疫诊断试剂、体外临床化学诊断试剂,核酸诊断试剂,基因工程药物及与体外诊断试剂相配套的自动化、检验诊断仪器等的研究、生产和销售。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90亿元、24.14亿元、41.5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08亿元、2.02亿元、6.75亿元。

2020年度的新冠疫情,带动了科华生物的起飞,营收同比增长72%、净利润同比增长233%。没有想到,新冠疫情又给科华生物带来了巨大的危机,真是祸福相依。综观案情,晓编认为公司谈不上签约不慎,毕竟谁也想不到2020年会发生新冠疫情,而且全球如此严重,导致两个标的公司业绩暴涨。科华生物要以“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变更或终止后续收购条款,能够得到仲裁委的支持吗?6.6万投资者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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