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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虚开发票补缴增值税1454万元,计入产品营业成本
接受虚开发票补缴增值税1454万元,计入产品营业成本
2022年6月份补缴税款1,454.22万元,其中增值税1,322.01万元计入产品营业成本,其余税款计入税金及附加。
公司于2022年6月份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泰税二稽处【2022】75号),补缴税款1454.22万元(其中增值税 1,322.01,城市维护建设税66.10万元,教育费附加39.6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 26.44万元),补缴增值税1,322.01计入营业成本;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6.10 万元,教育费附加39.6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6.44万元计入税金及附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相关链接: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