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公司采取承包分成经营模式,自查应补税1182万元,计提罚款861万元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围海,证券代码:002586)2023年8月22日发布《*ST围海:2023年半年度报告》,其中披露:
上海千年公司于 2022 年7 月21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沪税闵六检通[2022]102号”《税务检查通知书》,自 2022 年 7月21日对上海千年公司 2018 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上海千年公司于2023年3月7 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沪税稽一检通二[2023]3001 号”《税务检查通知书(二)》,对上海千年公司2016年1月至 2021年12 月的税收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上海千年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沪税稽一检通[2023]600号”《税务检查通知书》,对上海千年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涉收情况进行检查。
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针对上海千年公司的上述税务检查尚未结束。上海千年公司根据自查情况计提应交企业所得税1,182.65万元,计提税务罚款861.54万元。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恢复对上海千年公司的控制,陆续向上海千年公司委派管理人员。上海千年公司对分公司采取承包分成经营模式,各分公司以上海千年公司名义承接承做项目,实际收取项目款时按约定分成比例同上海千年公司结算。为厘清2016年-2022年总、分公司项目归属、分成比例、已结算成本、尚未结算成本等财务信息,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尽快厘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各分公司、专业院的基本权益及合法收益,2022 年10月14日上海千年公司决定委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方、上海千年公司、分公司及审计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开展公司项目清查对账工作。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对账各方尚未提交能够证明项目权属的原始文件,对账工作尚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