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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公交司乘冲突多因上下车地点、车费等小事,超半数刑案存在乘客攻击司机行为

长安评论 2020-08-26


近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报告显示,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多发生在新一线城市和六线及以下小城市,近七成的案件被告为乘客,超半数的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而纠纷的起因多事因为上下车地点、车费等小事。


一、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总体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稳中有升,共计223件。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涉案罪名集中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比近七成。


案件城市分布呈现两极化特点,新一线大中城市和六线及以下小城市合计占比近五成,案件占比量分别为:一线城市(9.87%),新一线城市(21.08%),二线城市(14.35%),三线城市(9.42%),四线城市(8.97%),五线城市(8.97%),六线城市及以下(27.35%)。


一线和二三四线城市案件量下降趋势明显,新一线和五六线及以下城市增长趋势明显。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身份及占比分别为:乘客(69.96%),司机(22.87%),第三方(7.17%)。


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为56.86%


约半数案件受害人为司机。


二、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特征


超五成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46.40%的案件有“紧急停车”情形。


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各类纠纷起因及占比分别为:下车(37.74%),车费(17.92%),饮酒或吸毒(8.49%),上车(3.77%),盗窃(3.77%),其他(27.26%)。


近四成案件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其中,死亡人数占伤亡人数的19.61%。


超半数案件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


面对纠纷,约三成案件的司机选择了避让,仅约一成案件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司乘冲突的情形。


超七成案件发生在市内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环境下。


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它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约六成案件发生在13时后和21时前。


90.57%的判决为有期徒刑,超八成被告人刑期在一年至五年。


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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