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建设
近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专题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对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厘清职责和依据,明确责任主体,起草工作方案。6月19日,正式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对自然资源领域12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逐一进行明确,要求突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强化重大风险研判,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本领域安全隐患,盯紧重点行业,看牢关键部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修订发布《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编制完成《2021年辽宁省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1年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辽宁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三年工作方案》,修改并完善《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完成了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建设,规范和加强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全省建成专业监测点132处,排查确认地质灾害点2751处,涉及 229个乡(镇、街道);组织巡查组对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及群测群防工作进行巡查检查。组成14个专家组,将在汛期期间24小时待命,实时关注各地雨情,紧盯强降雨地区,如遇雨情、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防灾避险工作。
每天制作发布沿海六市一县24小时海浪、海温、海冰和潮汐的海洋预报、辽宁卫视《海洋预报》电视节目、营口专项预报等常规化预报产品,截至6月21日,共发布海洋预报166期,发布风暴潮蓝色警报2期,解除通报1期; 海浪蓝色警报10期,解除通3期;共发送警报传真800余份,警报短信32万余条。完成2021年汛前海洋减灾防御自查工作,汛前扎实开展海洋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全省海洋预警监测系统应急处置海洋灾害的能力,在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的同时,一并完成了海洋灾害防治工作巡查工作。
自6月21日起,开展2021年度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越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组织开展2021年矿产实时卫片执法检查,完善2020年矿产季度卫片复核工作,组成检查组对各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进一步提高结案率,对重大矿产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结合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对全省已闭库尾矿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落实速报制度,发现灾害隐患及时上报。组织专家对隐患进行踏勘论证,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自6月21日起,由通过招标确定的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前期完成182座废弃尾矿库基本情况摸排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尾矿库隐患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开展评估工作,全部评估工作计划9月份完成。评估中发现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立即通报应急管理部门。
下一阶段,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加强对各市的督导检查,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积极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