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酶活性实验探究中的“三宜”“五不宜”
酶活性实验探究中的“三宜”“五不宜”
(1)若底物选择淀粉和蔗糖,用淀粉酶来验证酶的专一性时,检测底物是否被分解的试剂宜选用斐林试剂,不宜选用碘液,因为碘液无法检测蔗糖是否被分解。
PS:也就是说,无论淀粉酶能不能水解蔗糖,你碘液都检测不出来,因为碘液既不与蔗糖反应也不与蔗糖的水解产物(葡萄糖和果糖)反应。
(2)若选择淀粉和淀粉酶探究酶的最适温度,检测底物被分解的试剂宜选用碘液,不宜选用斐林试剂,因为用斐林试剂鉴定时需水浴加热,而该实验中需严格控制温度。
PS:举个栗子,本来0℃那组没怎么反应,结果检测过程中的加热促进了反应,不知道到底在0℃时候反应没。
(3)在探究酶的适宜温度的实验中,不宜选择过氧化氢(H2O2)和过氧化氢酶作实验材料,因为过氧化氢(H2O2)在常温常压时就能分解,加热的条件下分解会加快,从而影响实验结果。
PS:因为H2O2遇热会分解,无法确认实验现象的出现是由于温度对酶活性影响的结果还是温度本身促进的作用。两个变量是谁起的作用不知道。
(4)探究pH对酶活性的影响,底物不宜选用淀粉,因为盐酸会使淀粉水解,影响实验。
PS:这个和(3)一个道理,不能确定是pH通过影响酶活性影响淀粉水解还是酸碱本身对淀粉水解的影响。
(5)在探究pH对酶活性影响时,宜保证酶的最适温度(排除温度干扰),且将酶溶液的pH调至实验要求的pH后再让反应物与底物接触,不宜在未达到预设pH前,让反应物与酶接触。
PS:这个是废话。任何实验研究一个变量时其他变量也都要保持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