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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公交车火警处置操作顺序
公交车火警处置操作顺序
车辆突发火警后,司售人员应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应急处置:
1、靠边停车,驻车制动,关闭电源开关
车辆突发火警后必须立即择地靠边停车。停车地点原则上靠路边、避开加油站、避开架空线、避开高架及稠密人群。
车辆停车、熄火后须实施驻车制动,以免车辆发生滑溜失控。
车辆靠边停车后须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以防形成助燃情况。
2、按下自动灭火一键爆破开关
当发现车辆后机舱、电池舱有异常时,应果断掀开车辆仪表台侧开关保护罩,按下红色起爆按钮。
3、开车门,疏散乘客
车辆停车、熄火、实施驻车制动后驾驶员需立即开启仪表台侧应急总开关,售票员指导(距离客门最近的乘客)或自行开启客门上应急开关,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当车门无法开启时,向车外行人求救打开车身外侧客门应急开关,或指导乘客从逃生窗疏散。
如果在疏散乘客过程中发生踩伤、摔伤事故,司售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救助。
4、携带车载灭火器实施灭火
驾驶员在疏散乘客同时使用车载灭火器对起火源实施灭火。
5、起火源在机舱内处置办法
驾驶员下车至车辆起火源处,适度打开机舱盖,寻找起火点,期间应避免火势因氧气助燃导致火势瞬间增大,在可控范围内灭火自救。
当驾驶员在实施灭火时,售票员应组织乘客在路边招呼过往车辆求助支援灭火器。
6、拨打“119”报警
当车辆突发火警后自救措施无效或发生火势蔓延时,司售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明车辆动力类型)。
7、向所属公司汇报
当车辆突发火警被自救扑灭后,驾驶员应立即向所属公司进行汇报(包含时间、地点、车辆信息,人、车损失情况),同时拨打路救电话。
8、放置三角警示牌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车身后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放置三角警示牌,以防止二次事故发生。(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