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醉驾新规已实施!15种情形从重处罚
DRUNK DRIVING
2023年12月28日起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
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实施
与旧规相比,在醉驾判定处理上
新规有哪些调整重点?
其判刑量刑标准有何不同?
年底将近 远离酒驾 懂法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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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定罪免刑
根据《意见》(以下皆为新规简称)第四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本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
新规重点总结
由此可见,新规对于现有醉驾“一律入罪一刀切”的弊端进行了合理调整,为醉驾情节轻微的驾驶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这绝不是对醉驾行为的放纵,具有严重影响的醉驾行为仍会严肃处理。(从重处理请看板块2)
从宽处理情形
自首、坦白、立功的;
自愿认罪认罚的;
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取得谅解的;
其他需要从宽处理的情形。
从重处理十五种醉驾情形
《意见》第十条规定了十五种醉驾尚不构成其他犯罪,但需从重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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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4.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5.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6.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7.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8.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9.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10.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11.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12.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13.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14.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15.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新规重点总结
醉驾所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在轻微醉驾情节下,虽然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仍会从重处理,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酒驾行为。
不适用缓刑的十种醉驾情形
在上述从重处理的情形上,以下十种醉驾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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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5.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6.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7.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
8.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9.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10.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新规重点总结
不仅如此,《意见》对醉驾的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要求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这再次表明了国家对酒驾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的态度。
温馨提醒
年底将近,在祝愿大家能够度过美好假期的同时,也要提醒您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坚持把家庭与民众的幸福放在第一位。
远离酒驾小知识
饮酒后要注意自身酒精代谢时间:饮用一瓶啤酒或一杯红酒,至少需要6小时才能代谢完;饮用白酒3两以上,至少需要20—24小时进行代谢,大家驾车前要根据饮酒情况判定可开车时间。
在饮食中也要注意一些特殊食物会导致“假性酒驾”,日常忽视的驾车行为也同样会被判定为酒驾,详情请看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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