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D丨农村金融机构数据上线,文后有数据分享!
目录
一、背景介绍 1.农村银行业机构 (1)农村信用社 (2)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1)村镇银行 (2)贷款公司 (3)小额贷款公司 (4)农村资金互助社 二、数据简介 三、样例数据 四、应用案例 五、数据获取方式 数据分享
一、背景介绍
关于农村金融机构,银保监会对其口径作出明确定义[1]: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后文将展开介绍)
基于此,CCAD特推出“农村金融——农村金融机构-微观”数据。
1. 农村银行业机构
(1)农村信用社
农村银行业机构发端于农村信用社。
孙同全、潘 忠在其2019年发表的文章《新中国农村金融研究 70 年》[2]中提到“新中国初建时期,百废待兴,农村资金极度匮乏,国家急需金融支持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农民生活的改善。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建立了以国家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民间自由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1958 年,随着人民公社的普遍建立,信用合作成为人民公社的一部分职能;同时,信用合作社逐渐成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农信社的独立性随之丧失。自1979 年,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中国农村金融研究逐步恢复,1979 年恢复农业银行、1984 年恢复农村信用社合作性质、1986 年成立农村邮政储蓄机构等成为标志性事件。”
1993 年,中国开始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金融机构开始商业化转制。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3]提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
2003 年,国务院颁布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4],决定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农信社的管理由中央交给省级地方政府,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了省级农信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
(2)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2003年,银监会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5],提出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主要以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为基础组建。
2014年,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通知》[6],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加快启动改制为农商银行;支持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积极创造条件,运用市场化等多种方式,抓紧实施改制工作;督促高风险机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系统帮扶,在实施财务重组时同步改制为农商银行。
2.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5 年人民银行开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7 年原银监会制定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暂行规定。2008 年原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7],扩大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
接下来,我们依次介绍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
(1)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8]
(2)贷款公司
贷款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9]
(3)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则是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主要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设立的一类金融机构。[10]
(4)农村资金互助社
2005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11]提出要“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夏英、宋彦峰(2012)[12]等人指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可划分为正规、准正规和非正规三大类。
相关书籍推荐:《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培育与规范发展研究》[13]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14]出台后,经银监会批准获得了金融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准正规农村合作金融是没有获取金融许可证,但在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产生和运作的合作金融组织,包括依托社区单独成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供销社建立的资金互助组织以及贫困村村级资金互助组织。
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则是既未经银监会批准获取金融许可证,又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支持的各种农民资金互助组织。
根据银保监会口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仅包括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经批准设立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金融许可证,并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数据简介
农村金融机构-微观库 包括农村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银保监(2007年-2022年)两张表格, 数据概况如下:
字段详情如下:
三、样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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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用案例
以下的文献检索页面可供参考:
搜索文献(部分)如下:
花弘毅,李曜.农村金融机构、居民贷款可得性与城乡收入差距[J].金融研究,2022(12):112-129.
亓浩,吴本健,马九杰.贷款利率市场化与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J].世界经济,2022,45(11):77-100.DOI:10.19985/j.cnki.cassjwe.2022.11.006.
刘波,王修华,李明贤.气候变化冲击下的涉农信用风险——基于2010-2019年256家农村金融机构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21(12):96-115.
五、数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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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银保监会对其口径作出明确定义: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701558.htm
[2]《新中国农村金融研究 70 年》: http://rdi.cass.cn/rdi_cssn_yjcg/202002/P020200206438635312265.pdf
[3]《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http://www.reformdata.org/1993/1225/23288.shtml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 https://www.gov.cn/zwgk/2005-08/13/content_22249.htm
[5]《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35.htm
[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285.htm
[7]《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https://www.gov.cn/gzdt/2008-05/08/content_965058.htm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http://jrb.weihai.gov.cn/art/2007/1/22/art_79147_2686975.html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https://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297.htm
[10]银监会央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https://www.gov.cn/gzdt/2008-05/08/content_965058.htm
[11]《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5/content_63235.htm
[12]夏英、宋彦峰(2012): https://kns.cnki.net/kcms2/article/abstract?v=3uoqIhG8C44YLTlOAiTRKgchrJ08w1e7fm4X_1ttJAlCJC0VJ580yImtUWcqxDJsyTi5hfAZt-iuxzzL8AbSChWgep5tGonI&uniplatform=NZKPT
[13]《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培育与规范发展研究》 : http://www.tup.com.cn/booksCenter/book_06382701.html
[14]《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 https://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2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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