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国家卫健委、中国网、健康中国
“医疗机构不仅仅是传统概念上的医院,像为老年提供护理服务的,包括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也包括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8月27日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老年护理工作和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报告(2018年)有关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年第22场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继续按照今年发布会的主线“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进行。今天的发布会是双主题发布会,第一个主题我们将聚焦老年护理相关工作。老年群体的健康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是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客观要求。同时我们今天的发布会还将介绍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2018年)有关情况。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健康素养水平要达到20%,到2030年要达到30%的目标。为了解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自2012年起,我国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体系,连续开展了全国健康素养监测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2018年健康素养监测分析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国老年护理,以及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2018年)具体情况,并且回答大家的问题。
下面我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各位嘉宾,他们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长宁,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副主任刘宏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秦净,北京医院常务副院长、中国老年护理联盟理事长奚桓。今天发布会,我们也请了相关专家到会场,在台下就坐。我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
下面有请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解读老年护理的相关政策。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近期,我委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
一、文件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建立完善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一方面,目前国内尚没有结合老年人生活能力和疾病健康状况进行失能老年人护理需求分级评估标准,需要尽快制定相应评估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从而按需分类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另一方面,目前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缺乏规范的培训。虽然在2015年职业分类大典中有医疗护理员这类工种,但全国尚无规范培养医疗护理员的相关政策,亟待制定出台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和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加快培养医疗护理员,扩大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从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2018年,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国内外老年护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老年人群常见疾病特点、护理需求和临床护理实践等,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经过充分讨论,吸纳地方经验做法,参考借鉴国际标准,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印发了上述两个文件。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主要聚焦4000万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明确了涵盖老年人能力情况和常见疾病罹患情况的护理需求评估标准,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评估标准有效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并据此按需分类提供老年护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包括适用范围、评估对象、评估标准、需求等级、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要求。二是明确要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包括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类型和内容。三是明确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包括增加有效供给、加强人员培训、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支付保障。四是提出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先行先试、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总结评估。
(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疗护理员是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的有益补充,该文件主要指导各地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加快培养医疗护理员,提升从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规范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包括医疗护理员定义、培训对象及条件、培训管理。二是加强医疗护理员的规范管理。包括规范聘用、明确职责和加强管理。三是提出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实施、明确部门分工、及时总结评估。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上述两个文件,充分发挥中国老年护理联盟、行业学会、科研院所、相关医疗机构等的作用,通过开展培训、加强指导、跟踪评估以及典型示范带动等,落实好老年护理相关政策和工作,切实惠及老年群体。同时,进一步加大老年护理工作力度,出台加强老年护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规范老年护理服务行为。总结“互联网+护理服务” 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通过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失能老人、高龄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适宜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谢谢各位。 下面请刘宏健副主任介绍老年护理商业保险的相关政策。 各位媒体的朋友们,上午好。2016年6月,《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印发,确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并选取十五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试点。作为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一大创新就是从制度设计阶段起就十分重视商业保险的作用,明确要“积极发挥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银保监会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发挥服务网点众多、服务团队专业、信息系统完备等优势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服务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保险公司的经办服务既减轻了政府负担,提升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和质量,也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护理服务,减轻患者家庭沉重的精神压力和事务性负担。15个试点城市中有13个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办,此外还有数十个积极尝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的非试点地区,绝大多数项目也是由保险公司经办。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项目约35项,覆盖人数约4600多万,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规模约47亿元。
护理需求评估标准用于评定参保人的失能等级、是否符合相应等级的支付条件,评定标准的统一,不仅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发展方向的统一,更有利于量化保障成本、确定保障范围和程度,同时对于商业补充保险框架的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平台的建设都将起到关键作用。建立统一的护理状态评定标准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今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制定了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标准,并多次征求我会意见,同时通过我会征求了保险行业的意见。我们认为,此次标准的制定,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既可作为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中护理需求评估的参考标准,也可作为保险公司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中有关失能认定和护理服务提供、护理费用支付的基础标准,保险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开发多样性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建立统一程度高、层次清晰的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国家标准体系,是长期护理保险得以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此次评估标准的发布,能够进一步增强资源的合理利用,切实提升制度效用,必将对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以及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谢谢大家。 谢谢刘主任。下面请秦净副主任介绍上海市老年护理工作的发展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预计2020年上海的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530余万,老龄化程度将达到36%。近年来,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城市老龄化的护理服务需求,上海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驱动并重,不断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强化队伍建设,老年护理服务能力与水平稳步提升。
一、持续增加老年护理资源供给,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十二五以来,上海通过存量盘整和适度发展增量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增加老年护理床位。2013年、2017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区县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实施意见》《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二级公立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治疗床位逐步转型为护理床位,各区综合性医院每家医院设置不少于50张的老年护理床位。制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内老年医疗护理床位近3.5万张,新建家庭病床5.4万张。大力支持兴办老年护理机构,鼓励多元化发展护理院(站),目前全市已设立护理院(站)370家,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护理机构已成主力。
二、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上海2010年初启动“优质护理活动”,积极推进优质护理资源向基层辐射。目前,全市所有二、三级医院已全覆盖实现优质护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在积极推进有社区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先后成立上海市护理质控中心以及老年护理管理质控中心,搭建市、区两级质控网络,建立全市统一的护理管理制度、质控标准、质量指标体系。借助“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推进高龄或失能老人、慢病病人护理服务在医院、社区、家庭之间的联动,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三、规范护理人员队伍建设,老年护理队伍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推进老年护理专业护士队伍的培养,探索“准入-培训-考核-使用”四位一体的老年专业护士培养模式,基于需求和问题导向,通过集中授课、情景模拟、病房实训等方式,培训了1000余名老年护理专业护士。推进护理员队伍规范发展,制定《关于加强上海市医疗机构护理员、护工管理的通知》,开展护理员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训护理员3万余名。
四、探索老年护理评估支付制度,长期护理保险惠及所有人群
根据老年失能人群照护需求特点,2015年启动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标准。2016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并开始实施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60周岁及以上具有上海市户籍的老年人,以及长护险参保人员,均可申请评估。2017年起,将标准应用于长护险试点。目前,上海市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已惠及45万余老年人。
下一步,上海老年护理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老年护理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满足老年人群健康需求。
谢谢大家。 谢谢秦主任。下面请奚桓常务副院长介绍进一步落实老年护理的相关政策。 尊敬的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谨代表中国老年护理联盟(北京医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我院事业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北京医院是一所以老年医学为重点的直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集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老年医学研究院为一身,作为国家老年医学和老年护理“国家队”,医院一直高度关注并主动参与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2019年8月16日,由国家老年医学中心牵头发起的中国老年护理联盟正式成立。联盟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覆盖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涵盖了国内72家积极投身于老年护理事业的各级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联盟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凝聚老年护理的核心力量,推动老年护理服务发展,精准对接和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刚才焦局长已经向大家作了介绍。中国老年护理联盟将以“两文”为“发力点”,开展工作,促进老年护理事业发展。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做政府所想。大家都知道,民心所盼就是政府所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并且制定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国家卫生健康委此次发布的这两个文件,正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体现。作为联盟,我们将在行动上步调一致,分级、分步、分类贯彻好两个文件的宣传贯彻与落实。
2.解行业所困。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不仅关系着每一个老年人,也关系着几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中国老年护理联盟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的指导下,做好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帮助医疗机构按照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从而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规范的老年护理服务。
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和规范管理,是从护理服务业的供给侧发力,精准对接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联盟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的指导下,积极推动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从“做好专业把关、顺应地域差异、加强培训指导”入手,打好三套组合拳。
3.谋发展所求。健康中国是一项国家战略,人口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政府正在带领我们开拓一条中国特色的健康老龄化路径。中国老年护理联盟将以此次国家卫生健康委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为起点,务实高效地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作为中国老年护理联盟的牵头单位,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北京医院)将凝聚老年护理的核心力量,畅通专家、学术与产业之间的横向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在理论及政策研究、技术咨询、学术交流、队伍建设、成果转化与推广、国际合作与交流、服务社会等各方面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为精准对接我国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为健康老龄化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谢谢大家! 谢谢奚院长,下面有请李长宁主任介绍2018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结果有关情况。 各位媒体,大家上午好。下面,介绍一下2018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主要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党的十九大提出强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素养促进是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已经成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重要指标。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国健康素养监测的技术支持,目前完成了2018年健康素养监测工作。2018年健康素养监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36个县区级监测点开展,监测方法和工具与2017年相同。监测内容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依据,包括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方面。监测对象为15~69岁常住人口,共得到有效调查问卷70615份。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一、健康素养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不同地区和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均有较大提升。2018年中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17.06%,比2017年增长了2.88个百分点,继续呈现稳步提升态势,也是开展监测以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从城乡分布来看,城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44%,农村水平为13.72%,城市略高于农村,但农村的素养水平提升速度高于城市。从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为22.07%,中部地区为13.51%,西部地区为13.23%。其中,东部地区增长了3.36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增长了1.9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增长了3.35个百分点,西部提升速度高于东部和中部。
二、知识、行为、技能三方面素养均有提升,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提升幅度最大。2018年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达到30.52%,比2017年提升4.70个百分点;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为17.04%,较2017年提升2.74个百分点;基本技能素养水平为18.68%,较2017年提升2.30个百分点。
三、六类健康问题素养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健康信息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提升幅度较大。具体情况如下:安全与急救素养50.18%,比2017年提升了5.09个百分点。科学健康观素养44.48%,比2017年提升了3.36个百分点。健康信息素养27.18%,比2017年提升4.23个百分点。慢性病防治素养18.96%,比2017年提升了3.25个百分点。基本医疗素养17.38%,比2017年提升了2.04个百分点。传染病防治素养17.05%,比2017年提升了0.99个百分点。分析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卫生与健康工作,广大媒体不断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不断增强。2018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落实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攻坚行动要求,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通过监测我们也发现,健康素养水平在城乡、地区、人群间的分布不均衡依然存在,农村居民、中西部地区居民、老年人群等的健康素养水平相对仍较低。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健康素养促进,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中都把健康素养水平作为重要指标,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下一步,结合落实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健康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以上是2018年全国健康素养监测的主要结果。谢谢大家。 谢谢李长宁主任。刚才各位嘉宾介绍了有关情况,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按照惯例,在提问之前,请各位媒体朋友通报所代表的媒体。下面开始提问。 我这个问题提给焦雅辉副局长,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家都很关注,请问您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两个文件会重点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前面几位介绍的内容中,其中一个共同问题就是中国进入到老龄社会,老龄化是我们跟国际上很多国家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我们分析这些老年人的需求,有健康的老年人,还有一些是罹患疾病的老年人,还有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作为健康的老年人,他们更大的需求是怎么样更好的生活。日本等很多国家对健康老年人搞了“银发经济”,把他们作为可以拉动消费的很重要的群体。我们分析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罹患疾病,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成为一个专业的问题。对于这样的老年人,他们最大的需求不是生活需求,也不是看病的需求,因为看病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对他们来讲最大的需求就是护理的需求,护理的需求会伴随着他们,每天24小时,一年365天,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他们无时无刻不需要护理上的帮助。这种护理的需求又包括生活的照护,也包括专业护理服务的需求。因此,我们聚焦在4000万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最主要的护理需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首先,要给他们提供规范的护理服务。我们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老人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有一个标准对他们进行评估,根据老人失能程度,有针对性的给他们提供服务。银保监会的刘主任也提到了,在支付的时候也按照分级和分类提供支付标准。这次先聚焦最基本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了对于护理需求评估的文件。刚才秦净主任提到了,上海已经率先做了,而且出台了相关标准,我们一方面借鉴地方相关好的经验,同时在国际上也有关于功能分类的国际标准,我们也参考借鉴了国际上的经验。
这次文件的出台,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首先是评估哪些人,我们重点聚焦4000万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第二个是谁去评估,因为这个评估毕竟是专业的内容,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专业的人员来提供。因此,我们把医疗机构,这个医疗机构不仅仅是传统概念上的医院,像为老年提供护理服务的,包括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也包括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这些机构以及在这些机构所从事老年护理服务工作的从业人员,他们都可以按照这个标准,对这些老年人进行评估。
评估的标准,一方面参考借鉴国内地方的做法,另外也借鉴了国际上经验。评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于老年人能力的评估,能力包括日常生活能力、精神状态和社会参与的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这个文件已经上网,完全围绕着老年人达到正常状态需要哪些方面的能力而展开的评估。我们从不同维度对老年人进行能力的评估,失能和半失能,这个“能”到底是什么能?就是生活能力、精神状态和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和沟通能力。二是针对与我国老年人失能密切相关的11种综合征,比如大家熟悉的阿尔兹海默,老年痴呆,还有帕金森,这些都是导致老年人失能密切相关的11个老年常见综合征的常见情况,我们也进行评估。根据这两个评估结果来确定老年护理需求的等级。老年失能和半失能的等级分了五个等级:零级就是完好的,四级就是最严重的,即极重度失能,所以从零到四是逐渐严重的一个过渡。
针对等级评估不同标准,我们提出来针对评估结果提供相应护理服务。在这个文件中也明确提出护理服务的项目,针对评估等级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护理服务。这些护理服务有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是少数,所谓的社区护理主要还是在居家护理,所以护理的这些项目涵盖了这几种老年护理的类型。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生活护理类、护理与康复类、心理护理类,我们在评估时不仅关心老年人躯体的疾病,老年人的心理状态也是需要大家关注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所以对于心理护理类、中医护理类都有相应的评估标准,以及针对性地提出护理服务的项目和内容,不仅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设置了家庭病床签约服务的都可以用这个文件来做这方面的评估工作。
另外,关于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大纲。传统意义上大家对护理的理解都是由护士在医院里给患者提供的护理服务。进入老龄社会以后,护理无论它的外延还是内涵都有了很大程度的丰富,我们现在从护理的需求来讲,不仅仅是针对患者的护理服务,现在还有很多社会上对于护理的需求。比如,老年人的、残疾人的,现在二孩政策出台以后,对于妈妈们,新妈妈、准妈妈,二孩的妈妈,以及刚出生的婴儿,对于月嫂或育儿嫂的需求都是比较大的。有一些人员没有经过规范的培训,对产妇或者孩子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后果,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这些报道。针对护理外延和内涵的扩大,护理服务尤其是专业的护理服务还是要由护士来提供,更多照护需求,需要大力发展医疗护理员的队伍。医疗护理员队伍不仅仅要满足照护需求,同时对于扩大就业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我们跟相关部门一起研究之后,制定了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大纲。这个培训大纲重点是针对三类人员:第一类,医院里的护工或护理员,一方面是针对这些人要进行规范化的培训,针对住院的患者,他们能提供规范的护理服务。在这个基础之上,针对社会上的需求,我们又提出来对老年医疗护理员的培训,要培训什么样的内容。同时针对产妇和新生儿的医疗护理员,也要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打个比方,针对患者的,是相当于住院医生的培训,对于老年、产妇和新生儿的医疗护理员的培训,相当于进行了专科医生的培训。
在医疗护理员的培训文件当中,一方面明确了对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内容,另一方面,很重要的一点,这个文件会同了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扩大就业提供补贴方面,国家是有政策的,同时还有很多的家政公司,以及专门做护理员服务的公司,我们要求这些公司给医疗护理员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保障,比如保险。市场监管总局就要对这些公司进行监管,保证医疗护理员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这两个文件主要的内容是这样的,这也是我们国家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建立了国家标准提供给全国使用。谢谢。 这个问题提给刘主任,银保监会对于长期护理保险下一步的具体工作思路是什么?请您简单介绍一下,谢谢。
谢谢您对保险行业的关心和关注。今年上半年,我们已经开始对保险公司经办的长期护理保险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我们主要是想汇总目前经办业务的现状,总结一下经验,特别是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在研究制定关于保险公司经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规范要求。与此同时,对于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目前正在开展国别研究,分析和借鉴可参考的国外先进经验。下一步,我们计划对保险行业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状问题开展调研和分析,无论是从政策支持的角度,还是从监管的角度,初步形成推动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意见。谢谢。 请问李主任,您刚才提到我国居民健康素养在持续提升,您也提到了一些国家采取的措施,能否把这些措施具体一下,我们国家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提升我国居民健康素养?谢谢。 非常感谢你关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工作。首先,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健康,大力推进健康素养建设,这是健康素养提升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国卫生健康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为人民健康为中心,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同时,特别重视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委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部署,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指导各地在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
下面我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这个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
一是加强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素养促进的路径。我们界定了中国健康素养基本内容,提出了健康素养的促进策略,制定了评价指标体系,特别是研究制定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我们也将健康素养促进与教育的目标、任务、措施纳入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2014-2020年)》等文件之中。同时在工作中大力推动部门协作,对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坚持以重大项目和健康传播活动为抓手,推动健康素养提升。2009年启动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国城乡居民,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面向城乡居民普及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另外,从2012年起,我委组织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行项目,这样一系列重大的项目和行动,对于提升健康素养都发挥了很好作用。我们还利用世界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类卫生健康纪念日开展全国性主题宣教活动,对提升健康素养发挥了很好作用。在健康扶贫中,高度重视发挥健康促进与教育的作用,实施了贫困地区居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残疾人等人群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项目,取得了很好效果。与此同时,各地有关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传播活动,在这些传播活动中,包括各位在座媒体朋友,在宣传倡导普及健康知识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大力开展区域和场所的健康促进。目前区域和场所健康促进,包括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市县区建设,也包括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以及健康促进社区、家庭的建设。近几年来,这些方面的工作也加大了力度。这些工作一方面是把提升素养作为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也为提升素养创造了很好的支持环境。2016年,组织对全国247个开展健康城市创建的城市开展评价,结果显示受评城市的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人群和健康文化等指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然这里面也包括健康素养水平。
四是注重总结,提升工作规划水平。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也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指南、标准和规范,也编写了《全国健康促进县区优秀实践案例汇编》《学校健康促进实践案例精选》等一系列书籍,供各地参考,推动工作。
我想主要是从这四个方面来回答你的问题。另外,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为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谢谢。 请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秦净副主任,上海如何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工作的?谢谢。 上海在这方面确实做了一些探索和努力,在规范这个评估工作当中,第一是要有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根据老年照护的特点,从2015年开始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发改委、民政、医保等部门共同研制了上海市老年照护需求的评估标准,这个标准在2016年印发,在2017年正式应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这个评估标准,主要包括老年人自理能力和疾病轻重两个维度。刚才焦局也介绍了,正常是照护0级,最高的是照护6级,比照护6级更高的就不是照护,而是建议病人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这样进行分级以后,确定了老年人需要照护的标准,有了照护标准可以根据需求派遣照护人员上门服务。同时,长期护理保险根据这样的评估标准来制定支付标准。
第二个是怎么评估老年照护的要求。我们要有一支评估员的队伍,评估员要有专业素养,根据前面讲的标准进行培训,培训以后还要进行考核,为了保持公正,要做到考培分开,不能培训机构兼考核,这样公正性会差一点。还要加强行业管理,有了评估员,评估员也不是以个体形式存在的,是有一个评估机构,怎么样做到评估机构的公平、公正评估,我们要建立评估机构的诚信档案,加强评估机构的质控和监督管理,规范评估行为。上海从评估标准、评估员队伍建设和评估行业管理这样三个方面来开展老年照护需求的评估工作。目前,这个工作实施以来,已经惠及了上海市45万有需求的老人。谢谢。 请问奚院长,前不久北京医院牵头成立了中国老年护理联盟,请问在推进老年护理工作方面,联盟有什么打算?
中国老年护理联盟刚成立,就现阶段来说,我们主要还是围绕着搭平台、强队伍、惠基层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搭平台,我们这个联盟不同于其他行业性学术组织,联盟的成员单位涵盖面非常广,包括了跨行业、跨专业的伙伴,所以联盟应该着力搭建产学研用的平台,通过技术交流、专题调研、学术研讨等形式来畅通沟通的渠道,促进老年护理专业与产业的对接。大家也都知道,刚才各位领导和专家也都介绍了,老年护理方面不是一个仅靠专业队伍能够完成的,它需要产业共同开展,更需要全方位全行业大家共同参与才能完成。
强队伍,这也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联盟要加强自身建设,下一步联盟将在组织构架方面还会根据功能进行细致的划分。北京医院作为牵头单位,一定会全力支持联盟建设,做好领头雁,并加强专业人才储备。相应来讲,我们的成员单位,我们对他们也有一些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角色定位,将优势资源导入到联盟中来,因为联盟是大家的共同体,为什么叫联盟,没有叫学会和协会,也表明了联盟成立的初衷。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每一项项目开展中大家都要发挥各自力量。
惠基层,这是整个老年护理的大方向。因为老年护理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要将优质的资源下沉到基层,让每一个家庭、每一位老人切实地受益。所以联盟将探索依托成员单位作为辐射点,以点带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最终将大城市、大医院的老年护理资源下沉到基层,做到让专业、规范的护理,贴身为老年人服务。
近期我们还将着力贯彻落实推广前面提到的两个文件,特别是要精准对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以及差异化的健康需求。联盟还将发挥行业专业的特点,推动需求评估和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并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做好行业和专业应有的服务,尽到我们行业和专业应尽的责任。谢谢。 我这个问题是关于居民健康素养的问题,我知道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并且已经取得了很大成果,但是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也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下一步该如何着手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谢谢。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刚才我和长宁主任也交流了一下。刚刚长宁主任介绍了2018年健康素养的有关情况,回答了大家的一些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上个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意见》把实施健康知识的普及行动列为了第一项专项行动,7月16日在这里举行了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有关情况。为实现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下一步将把健康促进与教育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主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推动政府、社会、个人和家庭一起努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具体地讲,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方面要加强国家层面的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建设,通过举办像健康科普作品的征集大赛等等方式,提供和推广更多优秀健康科普作品,为群众提供科学的健康知识。另一方面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康科普知识的发布和传播机制,依托专业力量加强规范和引导。特别是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我们将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同时针对当前我国人民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素养监测中发现的短板,我们要有针对性的加大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的力度,继续加强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企业、医院,以及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我们要充分地调动广大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投身到健康科普工作。医生是一支重要的力量,能够和群众在面对面的交流中主动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也希望各类媒体发挥自身的传播优势,加大健康知识的传播力度。今天我们在场的很多记者长期以来都非常关心卫生健康工作,大家所在的媒体很多也已经开辟了相应的健康科普专题栏目,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也希望各媒体能够继续落实好健康中国行动的相关要求,陆续推出一批精品栏目,我们将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希望社区相关单位、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都把健康知识普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从个人和家庭来说,我们也希望通过广泛的宣传,大家能够充分认识到提升健康素养就是为了让自己和家人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提升生活质量,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特别是要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生活方式和习惯,这对于预防慢性疾病也非常关键。我们也建议,一家要有一个“明白人”,能够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树立健康理念,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可以说,提升健康素养每个人都应该是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我想说,你不动,我不动,健康如何能推动?
由于时间关系,感谢各位的提问,感谢各位嘉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银保监局:
为指导各地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工作,精准对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群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对建立完善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健康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提出明确要求。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其护理需求明显高于全体人群平均水平,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客观要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
(一)适用范围。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以及通过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的相关医疗机构等。
(二)评估对象。需要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三)评估标准。相关医疗机构可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包括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分情况,见附件1)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试行)》(见附件2),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
(四)需求等级。根据老年人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的评估结果,对照《护理需求等级评定表(试行)》(见附件3),将老年患者护理需求分为5个等级,护理0级(能力完好)、护理1级(轻度失能)、护理2级(中度失能)、护理3级(重度失能)、护理4级(极重度失能)。
(五)评估机构及人员。原则上,各地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可参照评估标准开展相关工作。不具备评估能力的机构,可以按照“就近便利、保证质量”的原则,委托具备合法资质、有评估能力的相关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承担相关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应当由上述机构内经过省级护理服务需求评估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包括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担任。每次至少由2名评估人员(至少有1名医师)共同完成评估。
(六)评估要求。各地相关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对拟提供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参照本评估标准开展护理需求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评估结果,并填写《护理服务需求评定表(试行)》(见附件4)。原则上,评估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老年人身体、能力、疾病状况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三、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七)服务机构和人员。主要包括相关医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以及上述机构中医务人员和护理员等。鼓励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第三方责任险、意外险等。
(八)服务类型和内容。护理服务类型主要包括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3种类型。《护理服务项目建议清单(试行)》(见附件5)主要包括生活护理类、护理与康复类、心理护理类和中医护理类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科学提供适宜的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可根据具体实际增加或细化服务项目,制订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措施,确定服务项目和频次。要按照相关服务指南和技术操作标准等,规范提供服务,保证质量安全。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九)增加有效供给。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根据区域内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迫切需求,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护理领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的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相关医疗机构,增加区域内老年护理服务的有效供给。
(十)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评估能力,确保评估工作的真实、客观、科学。注重对老年护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十一)创新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借助信息化技术,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鼓励基层医疗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患者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
(十二)完善支付保障。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建立老年护理服务收费和保障制度。鼓励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护理商业保险,以及与老年护理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老年护理服务支付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五、有关要求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银保监局和有关医疗机构要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十四)鼓励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形成好的地方实践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积极探索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把适合的老年护理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
(十五)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要对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将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对老年护理服务质量控制和行为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
(十六)及时总结评估。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开展的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认真研究,积极解决。总结经验做法,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中医药管理局:
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现就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要增进民生福祉,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技能型劳动者大军。护理服务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健康老龄化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关键环节,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护理员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1.培训对象:拟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者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积极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参加培训。2.培训对象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三)培训管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地可以依托辖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要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见附件)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患者提供辅助护理服务的职业技能。强化职业素质培训,将职业道德、法律安全意识以及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等纳入培训全过程,注重德技兼修。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加强医疗护理员的规范管理
(一)规范聘用,明晰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合法、规范用工。医疗机构可直接使用医疗护理员,并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等;也可与劳务派遣机构、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派遣医疗护理员并进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机构管理职责和赔偿责任承担主体。
(二)明确职责,保障质量。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管理,维护权益。聘用医疗护理员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制订服务规范。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员管理和派遣制度,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对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聘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积极推动培训和规范管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依法加强对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及时总结评估。各地要积极创新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机制,拓宽职业发展路径。要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同时适时对发展医疗护理员队伍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扩大护理服务业人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不断满足群众和社会需求。
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不同,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大纲分为三类。
一、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时。
(三)培训目标。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意识和人文关怀素养。
3.熟悉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4.掌握生活照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掌握消毒隔离的基本知识和技术。
6.掌握沟通的基本技巧和方法。
7.具备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技术。
8.掌握中药等常用药物服用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9.掌握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正常值。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规章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相关规章制度等。
(3)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礼仪、护理员的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人文关怀,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
(4)生活照护。饮食照护、清洁照护、睡眠照护、排痰照护、排泄照护、移动照护(如卧位摆放、更换体位、搬运转运等)的内容、方法、标准和注意事项等;进食、睡眠、排泄、移动等异常情况及处理;压力性损伤预防。
(5)消毒隔离。手卫生、穿脱隔离衣、戴(脱)手套/口罩/帽子的方法、垃圾分类与管理、职业安全与防护、环境与物品的清洁和消毒。
(6)沟通。沟通的技巧与方法、特殊服务对象的沟通技巧。
(7)安全与急救。患者安全防护(跌倒/坠床、意识障碍、误吸、噎食、烫伤、压力性损伤、管路滑脱等);保护用具的使用与观察;停电火灾应急预案;纠纷预防;初级急救知识、心肺复苏术(CPR)。
(8)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正常值。
(9)基本康复锻炼。功能位摆放、肢体被动活动等。
(10)安宁疗护内容及照护要点。
(11)中药服用基本知识和中药饮片的煎煮方法及注意事项。
2.实践培训内容。
(1)饮食照护。餐前准备、协助进食(水),进食(水)后的观察注意事项。
(2)清洁照护。头面部、手、足清洁,口腔清洁(含活动性义齿)、床上洗头、沐浴、床上擦浴、修剪指(趾)甲、会阴清洁;协助穿脱、更换衣裤,床单位整理与更换、卧床病人更换床单。
(3)睡眠照护。睡眠环境的准备、促进睡眠的方法。
(4)排痰照护。叩背等协助排痰方法及注意事项。
(5)排泄照护。协助如厕、床上使用便器、更换纸尿裤/尿垫、协助留取大小便标本。
(6)移动照护。常用卧位摆放(平卧位、侧卧位、半卧位、半坐位等);协助更换体位、协助上下床、搬运法、轮椅及平车转运法、辅助用具使用(轮椅、拐杖、助行器)。
(7)消毒隔离。手卫生、穿脱隔离衣、戴(脱)手套/帽子/口罩、环境及物品的清洁与消毒。
(8)沟通技巧。
(9)安全与急救。患者安全防护(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压力性损伤、管路滑脱等),保护用具的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初级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术(CPR)。
(10)协助身体活动、协助功能位摆放、协助肢体被动活动。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三)培训目标。
在达到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目标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熟悉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等相关规章制度、护理员岗位职责。
3.熟悉老年人的常见疾病及照护要求。
4.掌握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5.掌握老年人生活照护特点。
6.掌握老年人营养需求和进食原则。
7.掌握老年人常见疾病使用药物的注意事项。
8.掌握老年人沟通技巧和方法。 1.理论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医养结合机构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2)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3)老年人的常见疾病及照护要求。
(4)老年人的生活照护内容及要求。
(5)跌倒/坠床、意识障碍、吞咽障碍、视力/听力障碍、睡眠障碍、大小便失禁、便秘、压力性损伤、营养失调、疼痛、坠积性肺炎等情况的表现、预防和照护措施。
(6)老年人的饮食种类、营养需求、进食原则、注意事项。
(7)老年人常见疾病使用药物的注意事项。
(8)老年人沟通技巧和方法,常见心理问题的应对,异常心理行为的识别和应对措施。
(9)老年人终末期安宁疗护相关知识。
2.实践培训内容。
(1)义齿摘取、佩戴、清洗和存放。
(2)协助老年人进食/水,观察并记录异常。
(3)模拟体验,感受老年人的生活行为,给予老年人照护措施。
(4)热水袋等保暖物品和设施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对意识障碍、吞咽障碍、视力/听力障碍、睡眠障碍、大小便失禁、便秘、压力性损伤、营养失调、疼痛等情况进行照护和安全防护,预防跌倒、坠床、呛咳、噎食、烫伤、管路滑脱、坠积性肺炎、触电、走失等意外情况。 三、以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三)培训目标。
在达到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目标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熟悉产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和照护要点。
3.了解产科围产期、产褥期的照护特点,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4.熟悉综合医院产科、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相关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5.掌握产妇的生理、心理变化。
6.掌握产妇产褥期营养膳食和生活照护。
7.掌握产褥期产妇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的识别、预防和应对措施。
8.掌握新生儿的日常照护。
9.掌握新生儿的喂养相关知识和母乳喂养技巧。
10.掌握新生儿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11.熟悉新生儿的生理特点、常见疾病临床表现及照护要点。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综合医院产科、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护理员岗位职责。
(2)产妇的生理、心理变化特点。
(3)产科常见疾病(如多胎妊娠、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羊水量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胎膜早破、早产、产后出血等)的临床表现特点和照护注意要点。
(4)围产期、产褥期的照护特点,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5)产妇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表现、预防和处理。
(6)营养学基础知识;产妇产褥期食谱、营养膳食指导;会阴清洁、产褥期卫生指导。
(7)新生儿生理特点;生长和发育;新生儿黄疸、尿布疹、脐炎、湿疹、便秘、腹泻等常见疾病相关知识和照护要点。
(8)新生儿日常照护;居室环境、新生儿衣着、新生儿包裹、睡眠、抱姿;眼、鼻、耳、口腔、指甲、脐部、臀部照护;尿布和纸尿裤的使用;新生儿沐浴、新生儿抚触;新生儿用品清洁、消毒等。
(9)新生儿喂养(母乳、人工、混合喂养);母乳喂养的方法技巧;母乳喂养常见问题与处理。
(10)新生儿窒息、跌落、烫伤等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2.实践培训内容。
(1)产妇膳食食谱制订及饮食指导。
(2)会阴清洁、坐浴。
(3)腹带的使用。
(4)孕产妇围产期、产褥期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和注意事项。
(5)新生儿穿衣、包裹、抱姿。
(6)协助新生儿沐浴;沐浴前准备工作;眼、鼻、耳、口腔、指甲、脐部、臀部照护;更换尿布/纸尿裤;新生儿抚触。
(7)协助母乳喂养(包括哺乳姿势、托乳房方法、含接姿势等)。
(8)新生儿人工喂养的方法;配奶用物的准备和清洁消毒等。
(9)新生儿窒息、跌落、烫伤等意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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